第三十七章 假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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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元思先是恭恭敬敬应了一声“是”,然后展开手中的卷册,回答白道宁的问题:“回太子爷,其实黄拯一共三次自称看到了龙,其中只有后两次有其他目击证人:他第一次看到龙时,是在早上洗漱时,身边只有婢女书花。书花当时就声称没有看到龙,在我们审讯时,书花也说,她当时确实没有看到龙。”

白道宁点点头:“那后两次呢?”

路元思谨慎回复:“第二次黄拯是从井水中看到了龙,他当时身边只有管家衡温书。衡温书当时就声称他也看到了龙,随后黄拯给他赏赐了大量金银财宝,还把婢女溶溶赏给了衡温书。但是我们现在无法提审这个衡温书:因为他现在不在泸建县,甚至不在夕露省。他去了良虎省。据黄家现在的管家简天骄说,衡温书自称是去投奔他舅舅了,据说这位舅舅姓吉,做生意发达了。他没有带走那位叫溶溶的婢女,那位婢女并未参与黄拯三次看见龙的情况,但是她说,衡温书经常跟她吹嘘自己是有眼力见儿的人,是因此才能受到黄老爷的赏赐、才能得到她,所以我们据此怀疑,衡温书自称自己也看到了龙,可能只是纯属出于对黄拯的奉承,他可能也没看见那条龙。”

白道宁转头问柳俊茂:“我们现在方便去良虎省询问能否提审此人吗?”

柳俊茂拧起眉毛,思考了半天:“良虎省单论距离,倒是不远,毗邻夕露省。但现在良虎省还在飞剑王治下,不知道飞剑王能否接受我们质询……”

坐得稍远一些的嘉虞县令郁阳州看起来很有几分鄙视柳俊茂的业务水平,插嘴进来:“柳县令想什么……咳,柳县令可能没考虑到,我们判黄拯一案本来就是故意在压低黄拯的罪名,这个证人现在不在我们手里,甚至还在飞剑王治下的省份,那我们最好就别管这个人了,以免多生事端,影响薛大人的最终判决!”

薛佑歌一直没有说话,闻言只是点了点头。

白道宁观察了一圈大家的反应,明白这位衡温书恐怕现在是不方便去找到本人了,便跳过这个人的情况:“第二次的见证人现在找不到,但我们猜测他也没有真的看到龙。那么第三次呢?我记得第三次是有很多证人都声称也见到了龙的。”

路元思大幅度地点点头:“是!”他一边翻着手上的卷册,一边说,“他第三次是在开窑后,与下人们一起赏一件大瓷花瓶时,声称在瓷瓶上看到了龙影。那樽花瓶,还有那一期烧窑的相关记录我们已经查了,似乎没什么异常。不知太子殿下是否知道,这是泸建县的民窑,是卢家建的。卢家在泸建县建过很多瓷窑,后来大多数都卖给其他人家了,但是工人还是卢家原来的那些工人。主要是黄家、米家和官家买的。”

卢向笛神色镇定不变,卢凯复倒是看起来很惊讶,可能没想到这件事还能牵扯到他们家身上,下意识左右看了几眼,看到他父亲神色镇定之后,他也跟吃了什么定心药似的,神色镇定起来:“是的,报太子殿下,我们卢家以前就是做瓷器生意出身的。但是夕露省虽是我大陶最大的瓷石矿出产地,却并非最适宜烧瓷之地,最适合烧瓷的气候还是在恭郁省鄄府,所以我们家现在烧瓷主要都在恭郁省办了。我们家几代经商经农,勤勤恳恳,此事定然与我们家无关!”

白道宁点了下头,路元思看到以后,就继续说:“当时黄家有多位下人都在旁边一起看着,在黄拯说自己看到龙之后,很多下人都跟着说自己也看到了龙。但是我们审讯了当时的所有下人,他们都说自己当年其实没有看到龙,只是因为前有衡温书做例子,所以也都说自己看到了龙。甚至有一位小厮高驰自称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本都看不到瓷瓶,但也跟着说自己看到了龙。这群人都受到了黄拯赏赐,有位婢女子悦说她当时坚称自己没看到龙,还被黄拯拉下去打了板子。还有婢女秀芳、清雅、佳月说,她们在私底下互相问过,她们都没有看到龙,她们还嘲笑过黄拯是‘吃药吃昏了脑袋’,才会相信自己看到了龙,还非要下人们承认,给下人们一大笔钱。”

白道宁感觉这个故事听起来可以很单纯也可以很复杂:如果黄拯是个蓄意的阴谋家,那就可以很复杂;如果他就是真的嗑药嗑多了,那这个故事也能很单纯。他就抓住“吃药”这一点问了下去:“黄拯‘吃药’,这说的是晴元散么?他三次见龙之前是否都是吃了药?”

路元思再次翻翻卷册:“太子殿下明鉴!我们也怀疑过黄拯自以为看到龙,是因为他吃多了晴元散。但是据黄拯的历任贴身婢女所说,黄拯从二十年前就开始服用晴元散,据他现在的贴身婢女秀芳所说,黄拯现在几乎每天都服用二两以上的晴元散。因此,在他三次看见龙之前,他肯定都已经吃过了晴元散。但是,据我们以往的审讯记录,晴元散一开始基本只要两分就能出现致幻的效果,随着服用时间变长,会渐渐需要更大的计量才能持续致幻。我们现在无法判断黄拯是否在时刻保持吃完晴元散后的迷幻、不清醒的状态。”

白道宁想了一下:“你的意思是,不确定黄拯声称自己看到龙的时候脑子是不是清醒的?”

路元思连忙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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