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尸变了(1 / 2)
说这些的时候,黄金笛一脸的幸福。
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黄金笛觉得吕洋有问题,也不离开他了。
别墅共三层,屋里家具齐全,除了一股房屋受潮发出的腐味外,其他地方都十分正常。叶鸾在检查房间的时候,黄金笛跟我坐在客厅等他。
我趁机打听了些吕洋的情况。
黄金笛了解的吕洋跟梦诗了解的就完全是两个人,我都怀疑是不是只是同名了。问到最后,我也没问出什么奇怪的地方,干脆话锋一转,问到了张乒身上。
黄金笛奇怪的看着我,“张乒似乎不太好,现在在家休息呢,倒是他那女朋友,据说是跳槽去了大公司,直接就是公关部经理,听说还很受新老板的赏识。也是,有一张能拿下大合同的巧嘴,哪个老板能不喜欢!”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黄金笛,“巧嘴?!”张乒那女友的舌头都断了,就算不是哑巴,说话也说不清楚了,怎么可能还能去谈生意!
见我反应这么大,黄金笛慌了一下,以为我跟张乒他们两口子闹矛盾了,尴尬的笑笑,起身要去给我倒茶。
这时候叶鸾从楼上下来了,“这座房子需要做法。打电话,把胡媚儿叫来。”
井天和乌韵都受伤躺在医院里,叶鸾不能碰法器,能帮忙做法的也只有胡媚儿了。
我拨通婷莛的电话,叶鸾拿着电话走到一旁,跟胡媚儿交代了一会儿才回来。
黄金笛倒了热茶过来,“美女大师,我家这房子,没问题吧?”
“这房子死过人。”
叶鸾此话一出口,吓得黄金笛脸都白了。黄金笛一个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死人,现在告诉她,她住在一个死过人的房子里,她的惶恐可想而知。
“不用怕,我叫人来做法,完事之后,这间房子就干净了。”
现在叶鸾说什么,黄金笛都跟着点头,是吓坏了。
我偷摸问叶鸾,是不是他在吓唬黄金笛,毕竟是新房子,怎么会死过人?
“吕洋就是鬼,他的魂散在这个房间里,当然就是死过人。”
“吕洋是死人?”我声音不自觉高了一度,引得黄金笛转头过来看我。我赶忙笑笑,装出一副腻在叶鸾怀里说情话的样子。
叶鸾本不想理我的,但我一直在她身上腻歪,惹得她烦了。给我解释,黄金笛身上的邪气跟梦诗身上的很像,所以黄金笛身边的这个吕洋也有可能是纸分身。来到别墅之后,叶鸾检查了一遍房间,发现吕洋的三魂散在这里,有可能是被人打散的,也有可能是吕洋为了控制更多的纸分身。这些都得等叶鸾做法之后,把吕洋的魂收集起来才能知道。
“吕洋的三魂散了,他不就是死人了吗!他控制纸分去害人还有什么意义?”
“这就是阴阳家的驱鬼术,活着的时候能利用你,死了一样可以利用你的魂魄去做事情。”叶鸾眼底闪过一抹阴冷,似是回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我心头一颤,一个大胆的想法从我脑子里跳出来,叶鸾不会也被阴阳家的人控制过吧,毕竟他也是鬼!
但这种话我可不敢去问叶鸾。
傍晚的时候,胡媚儿才背着个双肩包过来。看到我,叫唤了一声累死了。
我过去帮拿书包,提了一下竟然没从地上提起来,我问这里面都有什么?
胡媚儿神秘兮兮的一笑,“叶鸾不让告诉你。”
靠!她那一脸贱笑摆明就是让我自己看。
而我也的确受不了诱惑,好奇的去解书包袋子。
“林天。”
叶鸾的声音突然传过来。
吓得我触电似的收回了手,抬头一看,叶鸾站在楼梯上正看着我,他扫了一眼我的小动作,告诉胡媚儿把东西都搬上来。
胡媚儿不高兴的瘪了瘪嘴,“我可是家仙,现在都成了一只恶灵的跑腿了,这要让其他家仙知道了,还不得被笑话死!”
她嘟嘟囔囔了一路,我想跟着她上楼,叶鸾却从二楼探头下来,“你去陪着黄金笛吧。”
我想说她不需要我陪,但话到了嘴边就不敢说了。我悻悻的下楼。黄金笛紧张的过来拉我的手,她的手冰冷,手心里溢出冷汗,“林天,我怕。”
摸着她的手,像摸着一块冰,冷得我打了个寒颤。
“没事,他们做完法事,就没事了。”我一边安慰黄金笛,一边在心里琢磨叶鸾为什么要瞒着我。平时做法,我都可以看的,为什么这次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
楼上时不时传来咚咚咚踏地的声音,应该是胡媚儿在开坛做法,跳来跳去的。
之后有一段时间的安静,隐约能听到人说话的声音。我轻手轻脚的靠近楼梯口,侧耳过去听。身后黄金笛拍了我肩膀一下,“林天,他们在说什么?”
我哪里知道!
我没理会黄金笛,继续偷听。
黄金笛又拍我一下,“是不是在说怎么除掉我?”
背后传来黄金笛的声音,阴森森的伴随着一股瘆人的寒气。
我头皮一下子就麻了,心在这一瞬都吓得漏了一拍,全身寒毛炸立,从后背涌上来一股子寒意,直散四肢百骸!
啊!
我惊叫了一声,一屁股就摔坐在了楼梯上。
面前的黄金笛已经完全换了一副样子,脸色铁青,一双眼睛漆黑没有半点眼白,空洞的一双眼死死的盯着我。眼角不停的向外涌出鲜血,血流在脸上,如难看盘踞的老树根。
她的额头干瘪,肉已经开始腐烂,恶心的虫子从她身上掉下来,浑身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我吓得手脚并用的向上爬,边爬边喊,“救命,有鬼!黄金笛是鬼!”
“咯咯咯……他们在楼上怕是自顾不暇,救不了你了!”黄金笛手指长出尖利的指甲,阴笑着刺向我。
书到用时方恨少,法到用时我也恨自己会的太少了!这次逃生之后一定要跟乌韵好好学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