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这些天来,折煞了两个大男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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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小食店?倒是有那么点意思。

“竹香,你觉得哪儿不对劲?”千夙问。

“就是觉得,它开在别处也就算了,开在吉祥小食店对面,偏生还起这么个名字,岂不是要抢吉祥小食店的客人?”竹香嘟着嘴。

千夙拍拍她的肩:“这才开始呢,你就受不住了?需知道,小食店可不止吉祥一家,即便今儿没有福瑞小食店,明日也会有别的小食店与之竞争。面临竞争时,该怎么做才是你该想的,而不是一个劲怨别个的店开在了你对面。”

竹香受教,她想了想说:“主子,两家小食店离得这样近,万一他们也卖鱼蛋鱼豆腐,价格却是咱们的一半,这岂不是客人都去了他们那边?”

“所以,你觉得打价格战好吗?谁先开了这个头,等于恶意影响市场,必要吃苦果。如今你该做的是,非但不可降价,反而要寻由头涨价。”

竹香睁大眼睛:“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吉祥小食店可不止那一二样小食,眼下我再教你一样小食,你回去后准备准备,过两日便涨价,那些食客们头一两天会被福瑞小食店吸引了去,但是最多不过三五日,他们宁愿多掏银子也要回来的。这才是吉祥小食店的根本。”千夙耐着性子对竹香循循善诱。

竹香半信半疑,但主子从来就没有出过错,听主子的总没错。于是她虚心跟在主子身旁学。

千夙让林伯去买些猪手猪脚回来,顺路带几瓶醋;而林婶则去后头的鸡窝里捡些刚下的蛋,再去地里挖姜。

这种死冷死冷的天气,能吃上一碗姜醋驱寒暖身,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

等林伯林婶把她要的都准备好了,千夙便开始洗姜,刮姜皮,烧开水,烫猪头猪脚。

林伯林婶在旁看着,不信他们眼里所见的,这符姑娘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吗?怎么做起家事来熟门熟道的,一点不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还有,她那一手烧菜的绝活,实在叫他们惊叹。

想起方才春儿和福哥儿吃得那个欢,林伯林婶都有些羞赧。他们守这宅子大半辈子,做吃食还不如符姑娘呢。

千夙又着手调起醋来,配比好将整锅端到灶上,放入姜,把猪手猪脚和鸡蛋都放进去,盖上盖子。

“主子,这就行了?”

“嗯,等会儿你可别贪吃。”

竹香盯着那锅,厨房外的林伯林婶也想知道符姑娘又做了些什么好吃的。

约莫半时辰,沸腾中姜醋飘出一股浓浓的香味来,千夙舀出一点试了试味道,放点糖,再加醋,又盖上盖子继续熬。

“主子,这姜醋可真香。”竹香方才看到主子掀开锅盖,里头的猪手猪脚都上了色,泛着一点油光,夹着浓浓的姜味惹人垂涎三尺,她真的好想试试看是什么滋味。

杏村里的人也是第一次闻到这种香味,都跑到宅子前面问林伯到底煮了什么,林伯不好意思道,是他家主人在熬姜醋。

大伙都想看看那姜醋长什么样,全挤在了宅子门口。

林伯赶不走他们,匆匆关上门去厨房告诉符姑娘。

“没事,就让他们等着。待会儿会给他们尝尝鲜的。”千夙边说边与竹香交换个眼神。

竹香领悟过来,千夙又让林伯出去跟众人说,是京城里来的客人熬的姜醋,今儿让大伙尝尝鲜,以后就要到京城的吉祥小食店才有得吃了。

林伯开门出来,见之前挤在这儿的人没走,反而又添了几个婆娘守着。乡下地方就是这点好与不好,一有新鲜事,不管你府门多高,邻里都会涌过来。

又熬了许久,千夙见猪手猪脚已熬得绵烂,鸡蛋裂了壶,姜醋汁渗进去,而大块大块的姜被熬得又粉又软,她舀出三碗来,每碗里有一块猪手,还有一枚鸡蛋。

竹香闻着香味,等不及喝了一口姜醋汤,只觉那又香又热的汤流经喉咙到了肚里,全身都暖暖的,猪手绵而不腻,鸡蛋也好吃得差点让她吞了舌头。

“好吃,好吃。”

林伯林婶本来不好意思,哪有主人给下人熬东西吃的,然而闻着那姜醋香他们也是忍不住,到了嘴里顿时只记住了这个味道,从前吃的那些全都记不住了。

“主子,奴婢再,再吃一碗就好。”竹香馋得不行。

然而千夙按住她的手:“你若是底子耐不得热,还是少吃些,没得明儿个上火流鼻血。”

竹香认真想了想:“主子,奴婢是不怕热。再吃一碗没事的。”

千夙笑了,由得她去。然后她拿出小碗来,每个碗里只舀一点,够两口就行,让林伯林婶端出去请乡亲邻里吃。

“剩下的这些,要留给春儿的,福哥儿小,让他吃颗鸡蛋就成。”

林伯林婶心里都很感激。

姜醋被端出去,乡亲们跟抢的一样,没一会儿,个个碗里便是什么都不剩了,都说京城里来的客人真厉害,能煮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而竹香回去,把主子写的要点转告文公子,文公子打开那张要点一看,差点没晕过去,这比先生出的考题还要难答,不过也直接说明了,他想开分店的想法还得再缓缓,毕竟按照这份要点,他心里还不算特别有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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