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住在一起(1 / 2)
周瑜面无表情地重复:“和我结婚,我们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权。”
“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只见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道:“这儿确实经常不作为,但此刻我很清醒。贾如,你试想过上到法庭的局面吗?我无所谓,你本身就是律师也肯定身经百战不怕面对法庭,那么米粒呢?我问过冯舟,说法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势必会让米粒也站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和律师的询问,这个场景你设想过吗?”
心头一震,这个问题我没有深思过。
因为——“你不懂法吗?米粒这么小,法官怎可能让他上法庭。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孩子至少十岁以上法官才会征求意愿。”
哪料周瑜却道:“婚姻法确实是有相关规定,但如果辩方律师提出有可疑点呢?”
“什么可疑点?”
他笑了笑道:“我就是随便举个例,冯舟擅长打这类官司,是她先提醒了我才有此考虑的,可见之前肯定也有过类同的情况出现过。总之米粒是我儿子,我势必是要参与他的人生,哪怕你是他母亲,也无权阻止我对孩子的权利。若成,户口本上米粒父亲的那一栏填我的名字;若不成,那就通过你擅长的法律手段达成所愿吧。”
在法庭上面对律师的再多刁难我都不怕,但是米粒那么小,就要他面对法官的审问以及父母的选择,何其残忍?
我咬牙切齿:“你口口声声称自己是米粒的父亲,却将米粒往法庭上推,你于心何忍?”
“所以我才提出结婚的提议,这不正是双赢的结果吗?既可以免去米粒受惊,又可以让我名正言顺地成为米粒的爸爸。”
我的气怒在瞬间被压制,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问:“那你对我的怨愤呢?你之前说我欠你两条命,现在你说要跟我结婚,就不怕你母亲泉下有知?”
周瑜面色一沉,“不要提我妈。”
我挑了眉,“既然谈到结婚,怎么能不提你妈?当初我跟你草率领了证,事后你家人中属你妈最为反对,至于反对的原因,其实你不该来问我,而是回去问你的家人。另外,你跟我提结婚,你家人同意了吗?”
“这些你都不用管,只要给我明确答案就行。”
我直接起身而走,来到门边时回眸看他,“周瑜,当初我便是不顾后果的与你领了证,但最终却硬生生地被逼着过年时离了婚,你认为我还会重蹈覆辙吗?”
拉开门走了出去,环视店内不见棠晋与冯舟身影,径直走出了店门。
却在走出门时手机忽响,我低头划过屏幕放到耳边,周瑜在那头只说了两字:“你会。”
心尖抽了抽,我摁断电话。
看见路边两道身影并肩而站,隔着一臂的距离,冯舟侧了头看着棠晋时,眼睛里有光。
周瑜原本在我眼中浑身都是光,可突然好像黯淡了成了宇宙里的尘埃,再努力想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到这时才恍然而悟,那其实是看着他时,我眼里的光。
回去的路上棠晋沉默了一路,到了事务所才来问我与周瑜的谈判进展。
“结婚?”难得棠晋脸上也露出了意外。
我耸耸肩,表示事实就是如此荒唐。
棠晋看我的眼神变得很微妙,“不会Zhou的动机是这吧。”
我没应这话,周瑜的动机是什么到此时已经不重要,关键是我的软肋被他牢牢抓在了手心。这个局我没法破,因为涉及到米粒,我不可能让米粒真的去到法庭上的。
就这问题我甚至还特意征询了棠晋,他说从原则上有婚姻法规定是不会传讯年龄太小的孩童,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是会例外的。比如,家暴。
听见“家暴”两字我震了震,眉宇紧蹙而起了看向棠晋,“你的意思是……”
棠晋朝我点了下头。
即使婚姻法上有规定孩子必须要十岁以上才有能力向法官表达意愿,但是如果律师往家暴一类的方向去靠拢的话,米粒势必还是要被传讯到法庭。
等于是如果跟周瑜把官司闹到法庭上,那么就必须冒着米粒会受伤害的风险,而这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事。
晚上去接米粒的时候,我忽然问:“米粒,你想要有个爸爸吗?”
米粒反问我:“不是已经有爸爸了吗?周叔叔就是啊。”
“那你希望他当叔叔还是当爸爸?”
米粒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太明白地来问我:“叔叔和爸爸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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