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笨点才好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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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玉不知道是没听出来还是假装没听出来,反正唐柔一说让她介绍一下带来的人,她脸上就很快浮起了一团红晕。

本来就挺水灵的大眼睛,更是变的朦胧起来。

她情意绵绵的回头看了下一个年轻男人,唐柔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迅速确认了目标。

怎么说呢?

就是非常文质彬彬看着很斯文的一个年轻男人。

个子挺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的样子,比不上陈建国一米八六的大高个,在这个男性平均身高不到点一米七年代,一米七五的身高真的很出众了。

长相只能说是普通小帅,但皮肤很白,非常白。

唐念娣的皮肤就很白。

唐柔当初接手这具身体的时候,最满意的就是衣服遮掩下的一身皮肤。

白皙细腻光滑,简直比那些经常做什么牛奶浴红酒浴的贵妇明星们的皮肤还好。

就连小肚肚,可能因为孩子当初在胎里就不算很大,肚皮并没有撑开很大,之后又年轻恢复的好的缘故,肚皮上居然并没有什么难看的妊娠纹,而是非常光滑平坦。

养了快四年,她脸上手腕的皮肤已经白回来了,但是和身体其他地方的皮肤还是有点差距。

可陈金玉看的那个男人,竟然比她身上最白的地方还要白上两个度。

唐柔以前觉得那些小说上说的什么白的发光,就是一种艺术上的夸张。

却没想到她居然真的能在生活中看到一个人白的发光。

还是一个男人。

老话常说一白遮三丑。

一个人,甭管是男是女,只要不是长的太过异型,只要是普通长相,只要皮肤够白,在大家嘴里就是好看。

更不要说这个人还带着一副眼睛,人也瘦瘦的,举手投足都有一种难得的书卷气。

整个一白面书生的真实写照。

败类不败类的不知道,斯文却是绝对的斯文。

唐柔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陈金玉会被人家迷的五迷三道的了。

要不是她在前世网络上见惯了各色美男,生活中也遇到过不少帅哥,说不定也会把这样的男人当做婚姻的第一选择。

毕竟,太帅的怕自己HOLD不住,太丑的看不上,这种不上不下的小帅,才是很多女孩子的心头好。

陈金玉虽然自己谈了个对象,女性的矜持却还在,没有胆大到当着哥嫂和一群不熟悉的人的面去挽男方的胳膊。

而是轻轻拽了一下对方的衣裳,晕红着脸娇声道:“二哥,二嫂,这是我对象,叫许哲远,我跟你们说过的,哲远,这是我二哥陈建国,二嫂唐柔。”

许哲远。

这么文气的名字,要不是知道男主是李红兵,唐柔差点以为这位才是男主呢。

说起李红兵,也不知道杜若兰这位女主角现在咋样了。

小说里的女主角总是很快就能混的知交遍天下大杀四方生意蒸蒸向上,哪怕不走做生意的线,干别的也一定会成为一方大佬。

杜若兰考上了大学,不知道走的是商业大佬路线还是学术大佬路线?

就在她发散思维的时候,冷不丁被推了一下。

唐柔回神,就看到陈金玉满脸怒容的看着她,见她回神,就咬牙切齿的问道:“二嫂,你一直看哲远干什么?”

陈金玉快气死了。

她单知道唐柔这个女人不好对付,没想到这个女人这么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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