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小命都差点丢了,送一块肉怎么够(1 / 2)
作为吃货的她,一想到今天中午家里又没人回来做饭,略一犹豫就爽快的同意了。
“跟我走小路绕过去吧,这样更快。”
叶明华带着她从屋后的小路穿插,从一片密林中穿过之后,果然很快到了叶明华家屋子的后院。
接下来林明月很快就后悔了,叶明华完全忘了之前是自己邀请林明月回来的,又不停的让她做这做那。
换来林明月一个个白眼,不过为了吃,她只有忍了。实在是叶明华的手艺太好了,只要吃过一次他做的菜,吃别的东西都觉得没有味道了。
更别说回去之后,每天还得吃陈桂香做的水煮青菜。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吃叼了嘴巴的林明月,怎么能够忍受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
就算退一万步说,就算她回去做饭,一样要淘米煮饭,洗菜切菜,在这里不过是打打下手,其实轻松的多。
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心里对叶明华那种颐指气使的态度,感觉到有些不满。
她愤愤不平的择着水芹菜,昨天采摘回来的水芹菜,被叶明华细心的泡在水里,今天还很鲜嫩。
林明月只要稍微把那些枯黄的叶子择一下,再把头尾处的花苞和梗子掐掉就算完事。
她虽然有情绪,但做起事来还是很认真的,特别是一旦开始做一件事,就会力求完美。
野猪肉被叶明华腌好,烧的滚烫的锅里,加了一种特殊的野生香料,用沸水煮开之后,一种奇异的香味飘散开来。
野猪肉倒进去在沸水里翻滚,煮了一段时间,叶明华又把水芹菜放了进去。
他打火锅用的是一口小锅,这时候整个锅子被他端到桌上,这时候林明月才明白,桌上垫的几个竹片是特意来架锅子的。
“吃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叶明华给两人各自装了一碗米饭,把洗好的筷子递了过去。
林明月接过筷子,这次比上次更加不客气,不用叶明华招呼,就自顾自的夹了一块野猪肉吃了起来。
越吃越觉得香嫩有嚼劲,试吃了一筷子之后,林明月呈完全停不下来的状态。
叶明华也没上次这么拘谨,大概了解了林明月的食量,知道这一锅东西肯定够吃,他也就敞开来吃了。
吃的满头大汗的林明月,看到叶明华也放下了筷子,直接端起锅子,把汤倒在外面的沟里。
收拾起碗筷,就开始自觉的刷锅洗碗,叶明华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勾着嘴唇笑了起来。
其实他今天并没有这个想法,毕竟是他做了对不起林明月的事,吓到了人家,当作谢礼,才请她吃的这顿饭。
让她帮忙择菜,也是为了加快做饭的进度,希望这件事,他原本是打算自己来的。
不过既然林明月这么勤快,又这么主动自觉,他也就由着她去。
做完事的林明月,抱着自己可爱的小兔子准备回家。
“这个拿着,送你的。”她刚走到门口,叶明华突然提了一块野猪肉递了过来。
稍微扫了一眼,林明月就发现这块野猪肉的成色非常好,而且肥瘦相间,随便放点大蒜辣椒一炒,肯定美味的不得了。
只是好端端的,叶明华为什么要送她野猪肉?她到人家家里做客,又吃又带的像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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