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签下合同(1 / 2)

加入书签

霍明臣知道她是在只言利不言弊。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原导手上这部电影一旦拍摄完成,姜微末紧接着就要进组筹备下一部电影。

但这部电影里,姜微末只是一个戏份并不重的女三号,这就意味着,姜微末拍完这部电影花不了多少时间。

但合同的意思是,姜微末完成这部电影的拍摄后,就要原地待命,等待下一部电影的开机,这期间,她不能接任何通告,这样才能第一时间接洽下一部电影。

更重要的是,从姜微末签下这份合同开始,到下一部电影拍摄完毕期间,她不能出现在任何公众场合。

也就意味着,在这期间,霍明臣不能带着姜微末出席任何场所。

而如果姜微末没有演好,她还需要去承担巨额赔偿。

这对姜微末来说,或许弊远远大于利,在这期间她将失去曝光度,也就意味着她辛苦维系的粉丝会流失。

更何况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她演的电影即使带上了“原导导演”这样的字眼做噱头,也有很大可能吸引不来票房。

又是失去曝光度,又是粉丝流失,又是巨额赔偿,姜微末如果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自己该选什么。

霍明臣迟迟不说话,宁心摸不透他的心思,只能猜测可能是因为姜微末一旦签下合同,姜微末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能够时刻待在他的身边。

果然,下一秒就听霍明臣冷声道:“宁特助,你知不知道重新找一个女伴,是一件多麻烦的事?”

要知道,他也不是什么女人都要的。

宁心挑眉,“霍总还会缺女人?”

这话可不像是霍明臣能说出来的,看不出来,霍明臣居然这么喜欢姜微末吗?

宁心摊摊手,并不想掺和他们之间的事情,“这就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了,霍总自己去跟姜小姐聊吧,我只做自己该做的,霍总的私事我就不插手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我就先下去了。”

在霍明臣那算不上友好的视线中,宁心果断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宁心走后,霍明臣让小周把姜微末叫了上来。

宁心说的话很清楚,他懂她的想法,但他也明白姜微末的个性。

那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不敢忤逆金主,也不敢去走险棋,或许宁心说的话有几分道理,但霍明臣还是觉得姜微末会选择放弃这个机会。

毕竟即便姜微末不签这份合同,他也会给她一些资源,并不是比原导给出的资源差多少。

但说到底这是她要选择的路,哪怕猜到了结果,霍明臣也并不想替她做选择。

姜微末是跟经纪人一起来的。

霍明臣将合同给了她,言简意赅,“合同。”

姜微末和她的经纪人也没想到原导的合同这么快就发过来了,两个人拿着合同都看得很仔细。

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份合同特殊的地方。

经纪人有些犹豫,站在这个岗位上,她也很会看人脸色,即使霍总没有说什么,她也能看出来,霍总并不赞同姜微末签下这份合同。

经纪人斟酌着开口,“微末,要不然就别签了吧?”

姜微末也没想到原导会拿出一份这样的合同,相比于现在的稳定,签下这份合同需要冒的风险好像是太大了一点。

是签下这份合同,去面对不确定的风险和机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