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册封(2 / 2)
一般干这种讨人嫌的事的人,都不是什么牌面上的人物,朝廷少了他们,反而少了几个吃空饷的负担。
新帝上任三把火,雷厉风行的手段证明了他不是好惹的,而榴月全程不吭声,任由儿子作为,也让一些人明白,皇太后是支持自己儿子的,人家并没有想和亲儿子别苗头、争权夺利的意思,倒让暗地里蠢蠢欲动的人安分了不少。
然后新帝又下了第三道圣旨,封他的胞妹旭光公主为旭光固伦长公主,赐固伦长公主府,外加整个清河郡作为封地。
清河郡是江南一带的一个富庶的大郡,人口众多,土地肥沃,繁华富贵,每年税收也多。
他们这一朝的皇家公主一般是没有封地的,因为公主长大了都是要抚蒙的,到时候给个封号,添些嫁妆,风风光光地送出去也就算了,给封地不是浪费了吗?
弘曙将清河郡这样一个广阔富庶的地方给了旭光做封地,让她出嫁后也享有掌管清河郡的权力,足以见两人的兄妹情深了。
其实对于旭光,弘曙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
他们是龙凤胎,从娘胎里就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们几乎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了。
弘曙年纪越大,他就越清楚,论才华心智,其实旭光远超于他,如果旭光是男子,她才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储君。
而不是做一个注定要抚蒙的公主,还要在皇阿玛面前藏拙。
他生来就有的东西,世人的尊崇、父皇的认可、下臣的畏惧……旭光却要通过非常人能想象的努力才能得到。
可明明,他们只是有一点点的不一样。
可明明,他们在同一刻拥有生命,是龙凤胎。
所以他曾问过旭光:“妹妹,等我当了皇帝,一定不会让你去抚蒙,大清的安定不需要一个女子的一生去换。”
旭光却白了他一眼:“哥哥,你不要总这样自我感动好不好?待在皇城里的这些年我装的够累了,就等着去外面作威作福呢,你还要把我留下来?”
弘曙失笑,他转而就明白了旭光的想法。
他们家之前就出过一个厉害的姑祖母,身为抚蒙公主,却掌管了她所嫁的科尔沁草原,成为了说一不二的实权人物。
不过他觉得,自己的妹妹估计比那位姑祖母还要能折腾呢。
这就不是他要担心的事情了。
弘曙下的第四道圣旨,是关于安置先帝后宫妃嫔的。
他如今才十二岁,婚事都还没有着落,如今也只需要安置先帝的后妃。
其实十二岁也不小了,他的祖父康熙皇帝就是十二岁成亲,只不过榴月不想儿子这么早成亲,十二岁,在她眼里还是个小孩呢。
而且,康熙皇帝身量未长成就成亲生子,前头生的几个孩子全部都夭折了,这可不是说着玩玩的,晚几年成亲也不过是等几年的事罢了,何必造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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