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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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喝了口啤酒,笑道:“张老哥,那我也问你个问题,怀了双胞胎的孕妇打人算不算群殴?”

“当然不算。”张三道,“群殴要求行为人达到三个以上,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婴儿并不是人,因此不算群殴。”

“假如,我是说假如哈。”

林北嘿嘿一笑,问出一个即便是在弱智吧都相当炸裂的问题。

“假如这个孕妇在十字固对方的时候,双胞胎先后出生,并相继给了对方一头槌,这算不算群殴?”

张三嘴角顿时抽动了两下。

能问出这么充满智慧的问题,林北此子果然不简单!

片刻后,

一脸无奈地开口说道:“婴儿未满十二岁,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法律责任……因此也不能算群殴。”

林北笑着拍了拍手。

俩人都来了兴致,借着酒劲继续研究起来。

“嫖娼用冥币付款构不构成犯罪?当然不构成,首先X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其次冥币这玩意儿没人会将其误认为真钱,不会破坏货币流通秩序,所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最后呢,双方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对吧,自然也不构成强歼罪。使用冥币嫖娼,啧啧啧,这哥们儿真是个人渣,连X工作者都骗,但他确实不构成犯罪,嫖娼嘛,治安违法行为,顶多拘留几天……”

“有什么违法行为是合法的?你别说,还真有。比如有个女的放狗咬我,我直接擒贼先擒王把这女的咬了。欸,咬人是故意伤害,违法行为妥妥滴,但我是正当防卫啊,所以是合法的。”

“我一个月没吃东西都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能吃,煎炸烹炒都可以,这叫紧急避险!当然如果是东北虎,我建议别吃,否则你一个滑铲,东北虎高低得双手合十感谢上苍的恩赐。”

……

刚开始还算正常,但随着菜过三巡酒过五味,画风逐渐跑偏……

“偷核弹回国?牛逼但违法,因为核武器的研发和控制是受国际法律规范的,你给人家核弹偷回来,对方有权利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不过需要交涉,就看国家愿不愿意保你了。”

“当警花的舔狗算不算警犬?想啥呢,人家警犬可是有编制的,出生证明工作芯片工作服啥的都有,还有伙食费营养费,退休养老一条龙。舔狗呢?嗯?舔狗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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