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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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我国司法一向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即便被告人全都当庭认罪认罚,也不可能就这么草率地认定罪名成立。

还是得看事实证据。

而且证据也能直观反映情节有多严重,影响有多恶劣,这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

所以这个环节肯定少不了。

张三开始举证。

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在网络上发表的诽谤内容的截图,包含播放量、点赞量等关键信息。

再加上一些辅助证据,比如平台方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可以证明该账号是对应被告人注册和使用。

如此,完整的证据链便形成了。

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罪名成立,板上钉钉。

张伟表示对证据无异议。

举证质证结束,接下来便是法庭辩论。

双方律师将分别针对三十六名被告进行辩论。

苏贯彻扫了一眼,拿起手头的材料看了眼沉声开口:“一号被告人吴梦梦,小红猪账号‘梦梦姑娘’,粉丝108万,于X月X日发布诽谤视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诽谤视频总播放量超过一千万,影响极其恶劣……一号被告人,对此你是否有异议?”

“咕噜!”

被告席位上,吴梦梦艰难咽了下口水。

低着头小声挤出两个字:

“没有……”

随后看向张伟,眼神里满是恳求。

这个时候,它也只有张伟这一个救命稻草了。

张伟在内心给自己鼓了把劲儿,起身开始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悔罪表现良好,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根据最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减轻基准刑的20%~40%……因此我恳请合议庭酌情考虑,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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