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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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吴梦梦还是顾洁,本来就情节严重,不容乐观,它们可倒好,还非得来个火上浇油,让本就不乐观的情况更加雪上加霜。

这还辩护个毛线!

不给它们加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都算合议庭法外开恩了。

反正经过这一番闹剧,吴梦梦和顾洁算是彻底没救了,本来情况就严重,还大闹审判庭……

刑上加刑,就算把张三借过去都白扯。

第三个是蔡秀芬。

她的情况同样非常严重。

是仅次于吴梦梦的第二大诽谤信息源头。

而且明显是出于报复目的而发布诽谤信息,主观恶性也非常明显。

基本上也属于无药可救的状态。

张伟懒得在它身上浪费唾沫星子,也就只是象征性地说了两句万金油的辩护词,便就此作罢。

接下来邀请第四个被告人受审。

罗娅栗,微信公众号“娅娅话社”,粉丝5万+,微博账号“小罗姐姐”,粉丝30万+。

两个平台,三篇文章,总的浏览量过千万。

情况不容乐观。

张伟深吸一口气,重整旗鼓,起身为其辩护: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诽谤!”

“她完全是受到网络不实信息的误导,误以为自诉人耍大牌,态度嚣张,当街行凶。”

“基于这样的错误认知,才出于义愤,发表文章进行批判。”

“我方当事人是无意犯罪,过失犯罪,且并无强烈的主观恶性。”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即便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一样,但是在量刑上,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举个很直观的例子: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量刑却大不一样。

而过失呢,分为两类:

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

另一类是过分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发生危害后果,结果并未避免。

张伟主张罗娅栗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此基础上争取减刑。

可他话音刚落,便受到张三的强烈反对。

“被告人最初确实存在受到网络不实信息的误导的可能,发布诽谤信息情有可原。”

“可我方当事人直播澄清后,它依旧选择性眼瞎。”

“此外,还有热心网友给被告人发私信澄清事实,可它非但没有及时删除诽谤内容,停止侵权,反而还对热心网友冷嘲热讽。”

“审判长,我申请出示证据。”

苏贯彻:“同意。”

很快,一份证据被当庭呈现。

是几张微博私信截图。

可以看到有几个网友给罗娅栗发私信,为林北澄清解释。

但罗娅栗不但没有听劝,反而还骂网友是“北孝子”、“洗地狗”之类的。

嚣张嘴脸展露无疑。

张伟嘴角不停抽动。

这蠢娘们儿,有这种事居然瞒着他。

这搞得很被动。

但张三的攻势还远不止于此。

“被告人在微博和公众号发的文章,全都开通了流量主,浏览量越高,收益越高!”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被告人侵权行为完全是出于盈利目的。”

“为了一己私利,明知是诽谤信息也要发表和传播,不惜伤害他人为自己牟利。”

“如此种种,足以说明被告人不但是故意犯罪,而且主观恶性极为强烈,请合议庭从重判处!”

张三语速极快,条理清晰。

瞬间将张伟的辩护词轰击得粉碎。

他连忙道:“我方当事人只是后知后觉,在她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之后,还是及时删除带有诽谤信息的文章,这足以说明她具有悔罪态度……”

可张三却冷笑一声,淡漠开口:

“悔罪?你管毁灭证据叫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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