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斗诗(二)(1 / 2)
两柱香时间,郑清把所有的诗词都看完了,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的事,但是却不知道有人比这金科状元写的诗还要好一些。楼上的杨武明看见郑清在看他,精光一闪,皱了一下眉。
那郑清看见杨武明皱眉,权衡了一下得失,吸了一口气对着众人朗声道:“此次斗诗的第一名为沈之辰,下面让我朗读一下沈之辰的佳作,‘一树冬梅白枝条,偏临村路依溪边。不知近水花先放,疑是经冬雪未融’此诗题为‘早梅’,沈之辰乃今次科举的状元,才学之高啊。”
沈之辰非常高兴,心中傲气又多了几分,虽然早早听说了韩轩怎么这么滴,曲子和书法好啊等等,但沈之辰认为那都是外面无才之人大放其词而已,状元自己都拿上了,年轻一辈中有几人能及自己。
大堂里的部分人听完郑清所念的诗,大声叫好;而部分学识高一些的儒士大家则觉得这首诗意境最好,但是在用词方面有所欠缺,用词还没自己写的好呢。但这评选的郑清乃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在官场和文学上都有很高的名声,不好出声驳其面子。
皓语目光闪烁了下,走到郑清前做了个福礼,然后道:“郑学士能否把所有的诗稿让予奴家,奴家看看可有喜欢的诗词,留着日后慢慢鉴赏。”
郑清听完后迟疑了下,然后说了声“好”,就把诗稿全部递给了皓语。
皓语接过诗稿后就看了起来,但观其那速度,倒不像在鉴诗,到像在找什么,一张一张的翻着,最后皓语终于找到了那张用楷书签名为“韩轩”二字的诗稿,皓语一边看一边小声的念着。
没一会,皓语看了几次然后眼光闪烁了一下,对着众人道:“大家请听下这签名为‘韩轩’写的一首五言绝句,题为‘忆梅’,‘定定住天涯,依依向物华。寒梅最堪恨,化作去年花。’这首诗五绝奴家很是喜欢,不知道诸位觉得如何。”
“好诗。”
“此诗甚好,意境好,用词好。”
“……”
一片叫好声响起,众人都是有些才学之人,一听便知两首诗的好坏了,叫声好过后又是一片小声的议论。大部分议论为这“忆梅”比那“早梅”好的,什么“状元郎”比不过“探花郎”的等等的。
这些话让沈之辰听了脸色非常难看,而有一个人脸色比他更难看,那就是郑清。郑清也认为这首诗比那首“早梅”好得多了,但是奈何过来之前李立康就吩咐了,让他来做评选人就是为了让沈之辰拿第一的,同时他自己也认为这个拜入自己门下不久的“状元郎”拿个第一应该没问题。
奈何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又迫于杨武明的身份,不得不做出选择。皓语虽然没有明说他暗选之事,但言下之意谁都明白的。
“皓语姑娘你这是何意,你是质疑老夫的才学么,老夫读过的书,写过的诗比你这后辈吃的饭还要多呢。”郑清脸色阴沉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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