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票选无效?(2 / 2)
马士贵说:“我去请他老人家过来。”
周胜利说:“你去请他不要与他一同来,你先回来,让你二爷晚一些来,就说他门头上没有好酒,回家拿一瓶好酒过来,不过我们两个不在这里吃饭。”
马士贵说:“两位领导远道而来,哪能到饭时了不吃饭。”
刘加同严肃地说:“目前你属于案件当事人一方,我们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办案人员不能与当事人任何一方吃喝拿要,我们与你们一同先吃了饭,案件办得再公正也说不清。”
马士贵无奈地说:“办好案件是第一位,我听两位领导的。”
他出去很快就回来了,他说的老复员军人和两个老党员中的一人随后也先后过来。
马士贵说:“如果把三人全叫过来,怕林丙堂再找过来,事情就谈不成了。”
他们三个人相互提示着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东林子村的村“两委”换jiè是在全县村级大换jiè以后,因上一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突然去世而换jiè的。
林丙堂是村里最早办家庭工厂的小能人,通过花钱买选票加上本族姓人多的优势,当选为村委主任。
两个月之后进行了党支部改选。
由于林丙堂当上村委主任后并没有兑现他参选村委主任时的承诺,党员们投他进支部.委员会的票数不多,得票最高的是过去集体劳动时的村农技员马士贵。
选举结果出来后,工作区党总支书记李树桐来召开了个全村党员会,说上面又有新精神,为了保持村“两委”班子的高度团结,只要村主任是党员,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必须一人兼,因此上次党员投票选举结果无效,往后就由林丙堂兼任村党支部书记。
马士贵当场提出两个质疑:“第一个是镇党委大还是你工作区党总支大?上次镇上来主持村党支部换jiè选举的干部说他们是受镇党委的委派来的,整个选举工作也是在他们主持下进行的,怎么结果出来就无效了?
第二个是组织原则大还是你李书记的嘴大?整个选举过程严格按照党的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全村党员也全部到场,选举结果是我马士贵过了半数,比林丙堂高出十票,而林丙堂连支部班子都没进。按照组织原则规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什么你却宣布得票少,连支部都没有进去的林丙堂任书记?”
李树桐辩解道:“你提到了组织原则,不能只提一部分忘记了另一部分,组织原则还有个下级服从上级。我是党总支书记,是上级,你这个下级就应该服从我这个上级。”
马士贵是个高中毕业生,上中学时参加过学生“辩论”,口才不偷李树桐,“林丙堂得票数量没有进支部是党员集体投的票,你强调你的做法对的理由是你是我的上级,这是转移概念,在逻辑学上是诡辩。”
李树桐辩不过他,恼羞成怒,喝道:“不要把你们zao反时那一套拿到现在来用,今天是我说了算,东林子村的党支部书记就是林丙堂。”
此后,上面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李树桐都是通知林丙堂参加。
农村人本分,马士贵认为让林丙堂当村党支部书记是李树桐定的,只要把他说通了就能解决问题,多次找他。
刚开始找的时候,李树桐说是工作需要,要他把格局放大一些,不要只盯着个人的小利益,要从有利于全村工作的开展出发。
马士贵与他辩论说:“请李书记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我这个票选当选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就是为个人利益考虑,他当就是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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