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中洲第一美男,我道侣的梦中情人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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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无岁月,他们既然是来历练的,自然不会浪费时间,至于蓬莱之事,莫琮并不惊讶,只是皱眉像是联系同伴,叶长欢则趁着历练四处走动,若遇到了同宗师兄将其告知,也算是做到了力所能及之事。

“轰!”

一只假丹妖兽被割开喉咙,刀修并未停顿,果断剖开它的腹部,一颗灰蒙蒙的假丹瞧着并无太大作用,一直以来都是被叶长欢当做补药吃。

“丹田处的灵气已经纯粹了不少,看来晋级金丹,只是时间问题。”

她查看了一眼莲台上那颗假丹,和之前的黯然无色不同,如今它已然慢慢的蜕变,不断变白,白中透金。

它边上,玉珠不紧不慢的运转,像是一颗种子似的,就这么赖在这儿生根发芽了。

作为秦城下界也要寻找的东西,叶长欢不是没仔细研究过,可这东西实在太过平平无奇,除了淬炼灵气,再无其他用处。

她有种预感,这东西或许会在她晋级金丹之时,发生彻底的质变。

【宿主,你还真的要和那个人修走?】系统憋着坏,最近总是旁敲侧击的打探消息。

叶长欢:“莫前辈要与其他前辈汇合,且去的地方禁制并不强,我为何不去?左右去哪儿都是历练。”

这段时间他们在白日里雾气之中寻找灵草、绞杀妖兽,夜晚呆在一处,避免妖兽偷袭,倒也过的充实。

【你就那么信他?】

“不,我谁都不信。”

叶长欢在妖兽看守的附近果然找到了一棵灵草,淡淡的道:“但我知道,若他真的有心害我,无需阴谋诡计,不过举手之间的事罢了。”

【……】

系统拉下显示屏,盯着屏幕上两方渐渐靠近的红点,罕见的没说蠢话,其实那个陌生人修是不是好坏和它有什么关系,反正只要保证它的计划能进行就行。

这不,男主正在来的路上。

它保证,这次这个人类一定能被它坑、啊不,帮助到。

“顾道友,你回来了!”

乔成济在聚集点看见走过来的叶长欢,手上满是泥,他也在找飞星宫弟子,只不过到现在都还未寻到半个人影。

但比起叶长欢满身的血迹,显然体面了许多。

“我今日寻到了不少好灵草,你看,还有中等灵草,元阳灵参!”

叶长欢惊讶:“元阳灵参最擅藏匿潜逃,就是金丹修士也不一定追得上,如此看来,你腿脚上的本事倒提升了不少,这是好事。”

“那倒不是。”

乔成济摇头,指着不远处的树桩:

“方才我在那儿歇息,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撞上来了,倒在地上就不动,嘿嘿,真蠢。”

叶长欢:“……”

她看了看自己厮杀过后找到的灵草,再看看眼前之人手中抓住的灵参,心中莫名苍凉了一下。

不过很快两人的注意力就被不远处的动静吸引了过去,树木瘫倒,灵气锐利,显然是有人在修炼功法。

“莫前辈也在?”叶长欢反问。

“这几日都在。”乔成济不似她好几日都没回来,知道得多一些:

“小顾道友之前找他比试剑法,自输了以后就日日不断的修炼,然后再去比试,再输……不是我说,小顾道友也是,人家莫前辈怎么说也是北洲第一剑修,他这才刚刚起步,如何能比?不过莫前辈倒很乐意。”

“这几日他都去盯着,该是有提点的意思,啧,剑修都奇怪,祁凝的道侣也是剑修。”

听到这个名字叶长欢挑眉,倒是无意听了个八卦。

浓雾弥漫,远处被议论主人公顺势收剑,强悍凌厉的剑势惊鸿一现。

莫琮感叹:“如此剑势,若你年岁再大个百岁,修为跟上,定然是我最大的对手,你修的是什么剑法?”

顾斯恶收敛剑气,眼中并无傲意,对于这人这些天陪自己打磨剑势的好意,他也不必隐瞒,抛出了一本秘籍,被莫琮稳稳接住,那该是一本誊抄的功法,笔迹很新,且无修士禁制,草草写了四个大字——《太清剑式》。

“地级功法?”莫琮惊讶:“你便不怕我偷学?”

顾斯恶:“此物并非孤本,与我同修一本秘籍的大有人在,你若要学只管学便是,左右能炼到最强之人是我。”

莫琮明了。

他并非不怕,而是不在乎。

这个剑修瞧着沉闷孤僻,内里却傲然非常。

“此剑法练到第五式之后会生出一柄小剑,随后逐步增加,到最后一式之后归为一剑,威力甚至可以与天级功法媲美,的确是好东西。”

莫琮翻阅,扫了几眼:“按照你方才施展的剑式,该是已经是到第五式了,那小剑呢?”

剑谱被人收了回去,剑修静静的看了他一眼,冷声:“你看错了。”

莫琮愣了一下,突然露出了一个了然的笑。

让顾斯恶眼皮一跳。

“咱们剑修,爱剑如命,能将送出去,那定然是最为重要之人了。”

顾斯恶:“……”

莫琮补了一句:“比命都重要?”

顾斯恶:“胡说八道!”这是什么歪道理?!

“什么重要?”

赶过来的叶长欢听到了后半句,顾斯恶身影一僵,莫琮已经坐在火堆边上,悠然笑着道:

“自然是心爱之人最为重要,这天底下,剑再好,也不比不过佳人一笑。”

“莫前辈有道侣?”叶长欢莫名听了第二个八卦。

“自然是有的!”莫琮傲然扬起下巴:“我的道侣可是北洲最厉害的天才,若非我来这战场之上,如今不知过着怎样的神仙日子!”

“这也正是晚辈颇为困惑之事。”叶长欢找到了机会:“敢问前辈,来这战场上可是必须而为?”

“你即是修士,自然知道,天下修士皆傲然于世,若非自愿,谁也逼迫不得。”

“那前辈就甘愿暂弃道途,别离道侣,来这妖界蹉跎十年之久?”

莫琮笑容不减:

“你这小鬼,到底是年轻了,可曾见过人族被大肆杀戮,尸骨无存的惨状?我年轻时也觉得来此之人太傻,道途何其重要,为了所谓大义,也能舍弃?但后来,我瞧着师门之人一个一个的没了,突然便也明了。”

“我自是不愿离别道侣,更不愿舍弃道途,可若不保证人族的利益,你再厉害也成长不到得道之时,说起来……你们二人身上怎么有股熟悉的灵气味道?奉天宗?护道者何人?”

莫琮嗅嗅鼻子。

叶长欢消化他说的话,无意的回答:“家师奉天宗仓踽,前辈认识?”

“怎么不认识?”

莫琮闻言脸色下沉,笑意咬牙切齿:

“中洲第一美男,我道侣的梦中情人嘛。”

还在走神的叶长欢手一抖,顾斯恶愕然侧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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