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2 / 2)
“啧…”
金别夏非常小声的嗤笑,还是让金恩俊听到了,也可能是对方压根没打算避着他。
金恩俊觉得,还是快点等对方成年,让他爸妈把她赶走吧,反正都养到成年了,他们家又不欠她的,不然天天回家看到她都瘆得慌。
对于金大义和韩淑娟要找自己这件事,金别夏不太清楚他们想干嘛,可能是想算个账吧,现在也是来了韩国一年左右了,夫妻俩可能是想跟她算明白“账”了。
而且和金恩俊认为的根本不一样,这夫妻俩可没有对金别夏多疼爱,也没有多觉得她是个乖女儿。
也许,最初韩淑娟收养她的时候,想带着怜爱和疼惜的,但最终还是抵不过利益当先,从对方让金别夏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后就不要去读书,就能看出来了。
那时候,金别夏没办法,她也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就这么不去读了,在家忙各种家务忙了一年。
一直到韩淑娟要带着儿子来韩国找老公,她才找到了机会。
大概是同一屋檐下太久了,金别夏就算是一直伪装也总有疏漏的时候。也可能是韩淑娟敏锐的女人直觉,都让她发现,养女不是那种单纯的性子,也是,孤儿院里争着出来的人,惯是会装的。
但是只要能一直在他们面前装好,就行了。她也早没了疼爱女儿的什么心思,只有亲生的才是血缘里断不了的。但她既然领养了,也不能现在不要人家了,收养也不是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而且现在金别夏也有用处,能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所以就算是一肚子的小心思,她也得受限于自己的未成年和没有钱。
要来韩国的时候,韩淑娟还和金大义商量,要不要把金别夏也带过去,他们一家人应该以后都会生活在韩国不回来了,最多偶尔一年会一次祭个祖什么的。
“带来吧,店里也能有个帮手。”
金大义沉思半天,吸了口烟,最后这么说道。
于是,金别夏就作为金家的免费保姆又被带过来了,但是金大义和韩淑娟可没有什么心思帮她转国籍,只是跟着金恩俊的材料一起走的移民流程。
金别夏只是被通知了这样的安排,没有任何人问过她是什么想法。金别夏沉默地“接受”了,就算不接受又能怎么办呢,她还是未成年,去哪干什么都要有监护人。
但是来韩国以后,大概是金大义的中餐馆生意太好,被不少同行举报了,然后就被相关监察盯得紧。
其中一条举报就是说他雇佣童工,是违法的。当时金大义夫妻解释是家里的女儿,放假来帮忙罢了。
但是相关工作人员警告他们,现在是上学期间、根本不是什么放假,别以为他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明里暗里让他们不许这么干、否则就要关店歇业了。
金大义和韩淑娟这时候看着金别夏,感觉全都是气。
但金别夏觉得,这是她的机会,她知道韩国这边的读书也不便宜,但她想读书,没有文凭以后就是会更难走一点。
所以,她和养父母“谈判”了,说希望能够供她读书到成年,只需要他们出学费,她会努力赚取奖学金的,只要放长假就会来店里免费帮忙,周末也会去便利店兼职打工的。
听到他的话,金大义和韩淑娟知道了养女的想法了,看来是还没放弃继续读书,而且韩淑娟知道对方的成绩有多好,是真正的脑子好的人。
也是因为这,再和她家废物儿子的对比太过明显,之前也是让她感觉到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亲生的干不过收养的,所以更不愿意让金别夏继续读书了。
不过现在嘛,一方面又不能让金别夏一直来店里帮忙了,要是寒暑假来,别人也不能说他们雇佣童工什么的了。
不过他们也没打算那么轻易让金别夏去读高中,他们和她签了相关条约,主要意思就是:
1、金别夏成年后,夫妻俩就不再供应她;
2、金别夏成年后需要逐年反还他们付出的费用,一直到还请;
3、在此期间,金家只提供学费,以及让对方在家吃住,但需要放假来自家店里打工,去便利店打工的钱也要给他们一半。
条约其实非常不平等,甚至是就算双方签署了,可能都不具有法律效应。
金大义和韩淑娟虽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也是做了这么多年小生意,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怕金别夏成年以后说这不符合法律,到时候不就全亏了。
所以,韩淑娟说,成年以后只要还清5000w韩元,她就把户口本给金别夏,让她把自己的户口单独迁出去。
这时候,两夫妻也很庆幸当初没把金别夏的国籍改成韩国籍,那她在韩国这边就是不方便,成年前干什么都需要监护人签字。又没什么办法能直接回归,回国如果户口还在他们家,也是能限制到的。
最后一点,也是他们在赌这么多年和金别夏的相处,对方应该有点良心,以及她不是那种背信弃义的人。
金别夏看着夫妻俩的嘴脸,恨不得防好所有的面,不由得觉得好笑。
她金别夏再是个不咋地的人,也想堂堂正正地独立出去,所以这俩夫妻给她花的钱,她一定完完全全还回去,到时候再让对方立好字据,别以后再纠缠不清。
就这样,金别夏有了自己读书的机会,在她十七周岁的时候,重新开始读高一,即使比同班同学大了好几岁,但其实从外表看来,只会觉得她更小而已。
金别夏现在,只想好好的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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