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落入敌手(1 / 2)
几乎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那个疯子直接举起军刀,狠狠的刺进我的大腿外侧。
霎时间,锋利的刀锋将表皮层甚至是肌肉尽数撕烂,鲜血决堤一样顺着伤口满溢出来,此时此刻,我疼得几乎昏死过去。
妈的,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把这混蛋的手指都给切下来,因为一时的心软,以至于自己竟然沦落到了这种局面。
混蛋,等着我,今天这一刀,老子迟早要十倍从你身上讨要回来。
看着不断滴落的鲜血,侏儒依旧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开口道:“现在,顺着血迹,那个黑帽混蛋应该有办法跟过来了。”
“你…没必要做到如此吧!”林婕讶异的盯着我腿上的伤口,或许此时此刻,她才真正领教到这个家伙的恐怖之处。
“女娃子,你们只有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个黑帽混蛋,或者除他之外有第二个人出现在附近,那么下一刀,可就不是刺在腿上那么简单了,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林婕几乎是咬着牙,从嘴里挤出了这么几个字来。
在这之后,侏儒用刀压着我,强行逼迫我走出旅店。
鲜血不断顺着大腿外侧的伤口溢出,我只能把事先给他准备好的绳索用在了自己的伤腿上。
侏儒倒也没说什么,他很乐意替我包扎好伤口。否则,若是继续这样的出血量,或许几分钟之后,我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
不得不说,那家伙刺进的这一刀,无论是深度,还是力道都是刚好,虽然并未伤及筋骨,可每走出一步,却都是钻心的疼痛,关键侏儒还不停的在身后催促着,压根不给我休息的机会。
夜风阵阵,吹得我浑身上下直哆嗦,即便如此,大腿附近的痛感依旧没有丝毫减弱。
我就这样拖沓着伤腿,趁着夜色,一路跟着他走出了村子。
此时此刻,我的裤脚早就被鲜血所沾湿,染红,顺着沿袭了一路。妈的,如果有机会,老子肯定要将这个混蛋碎尸万段!
侏儒一边用刀刃逼迫着我,一边打着手电朝着大山深处走着。这家伙对村庄周围的地势了如指掌,相信去到哪里能最有利于他之后的行动,这家伙也一定也早已经想好了。
侏儒虽然嘴上一直说着,杀了黑帽小哥之后就能放我一条生路,可我却压根不相信他这种鬼话。
一来这人行事作风心狠手辣,压根没有任何道义以及承诺可言,所以他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也都不足为奇。
二来,之前在房间的时候,他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实在说出了太多的秘密了,关于他们运货的流程,甚至连余天龙是策划者的真相也全都悉数说出了。
我强烈感觉到,在他杀死了黑帽小哥之后,可能紧接着就是准备要干掉我了。所以,不能任由他继续摆布下去,在一切事情变得更糟之前,我必须得想个办法脱身才行!
渐渐的,我们已经远离村子里,行走的时间之长,以至于大腿的伤口都有些麻木了,只剩下鲜血依旧不停的渗出,不过好在,多少算是止住了。
就在这时,侏儒却突然停下了脚步,指了指正前方,压低声音开口道:“到了,就是那里,上去等着吧!”
还没反应过来,这家伙就对着我的腰部狠狠推了一把,前面正好是上坡,加上双手始终被反绑着,我一个没站稳,又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受伤的大腿率先着地,原本被割裂的伤口再次裂开,疼得我整个人几乎都蜷缩起来了。
“妈的,后生仔,别特么给老子在这儿磨蹭,快点上去!”侏儒拿起军刀又龇牙咧嘴的冲了过来,我怕他又再我身上多开一个血口子,只能暂时装孙子,咬着牙爬上了那个小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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