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证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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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赵氏和林静欣这两个人,林静漪委实是喜欢不起来的。

赵氏是原主四房的婶婶,平时好吃懒做,还有偷鸡摸狗的毛病,家里的鸡蛋红糖什么的,都被她偷去吃掉了,还喜欢嫁祸给原主,经常在林老太太面前挑拨,害得原主替她挨打。

林静欣是赵氏的女儿,年龄还小,但已经学会了她娘的蛮不讲理,性格霸道刁蛮,想吃什么东西就必须吃到嘴上,否则就要打滚撒泼哭闹,还经常仗着赵氏护短,欺负林小风。

林静漪问赵氏:“四婶说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有什么证据?”

赵氏支支吾吾了半晌,又嘴硬反问:“你说这些东西是你买的,又有什么证据?”

林静漪回答:“东西是我从镇子上货郎那里买的,婶子若是不信的话,我们就去找货郎对峙,再者,我在回来的时候,遇到隔壁村的宋书生,东西还是他帮忙拿回来的,他可以作证。”

一听林静漪要跟她对峙,赵氏更加心虚:“老娘忙得很,没功夫搭理你!”

说着,就拉起林静欣想往内屋里走,却被林静漪抢先一步拦住。

“婶子平日里偷拿我们三房的东西,我爹和我娘看在都是亲戚的份上,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不知道了,可这些东西是我买给小风的,婶子一个长辈拿小辈的东西不嫌丢人么?”

说着,又看了一眼赵氏还没来得及收走的东西:“婶子若是肯把东西交出来,这件事就算了,若是不肯,咱们就去村长和里正那里说说清楚,婶子应该知道偷盗东西是什么罪过。”

赵氏拉着林静欣站在屋中进退不得,最终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地控诉:“我不活了!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就是错信了那个天杀的话,才嫁进这么个人家来……”

赵氏的父亲是赵家村的村长,在年轻的时候也曾是被很多人追求的存在,原主的四叔林大河平日里油嘴滑舌,尤其擅长讨姑娘喜欢,一来二去,把赵氏哄得团团转,最终嫁进林家。

可惜林家太穷了,还有个林老太太这种泼辣不讲理的婆婆,赵氏刚嫁进来没多久就后悔了,每次在林家发生什么不如意的事情,都要像现在这样闹着回娘家去,林家的人也都习惯了。

听到赵氏的哭闹声,林老太太带着钱氏和林静香匆匆赶来:“作死的蹄子,你给谁哭丧呢!”

刚要开口骂赵氏,一瞥眼却看到站在赵氏屋中的林静漪和李氏,登时愣了愣,沉默下来。

赵氏哭着跑到林老太太身边,告状道:“娘,这个傻子欺负我,我在这个家是过不下去了!”

经过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林老太太对林静漪可谓是恨之入骨,现在总算是抓到了她的把柄。

不由将愤怒到红通通的眼睛望向她,闪出一抹凶狠:“遭雷劈的下贱玩意儿,刚拿捏完大娘,又来欺负你四婶,你这是要上天了,当老娘是死了不成?老娘今天非打死你不可!”

说着,就举起拐杖朝着林静漪砸过去,林静漪正要阻拦,却见眼前闪过一个人。

李氏抢先挡在林静漪的前面,替她挨了一下子,向林老太太乞求道:“娘,不要再打静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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