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藕断丝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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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勇深吸一口气才压下心底的烦躁,“我的结婚报告上面批了,在老家也摆过酒,等苏九到了法定年龄就领证。”

其实,像这种情况在农村非常多,只要没人查就不会有什么事。

可是,这件事被拿到明面上来,孙国刚就不得不处理。

有唐军长签字的结婚报告,苏九没有被定性为搞破鞋。

但是,她也不能继续跟秦勇住在一起了。

好在,院长为了留住她这个人才,给她分配了一间单身宿舍。

面积不大,只有十来个平方。

除了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外,什么都没有。

好在有窗户,还朝阳,屋子里并不潮湿。

秦勇正在隔离审查,不能帮她搬家。

苏九就把东西收拾收拾,赶着毛驴车搬去了医院宿舍。

一个人住可太好了,她穿越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自由。

医院有食堂,不用自己做饭。

苏九都是把饭打回来吃。

其实,她是嫌弃食堂的饭菜太难吃,打回来就收进空间,自己则享受各种后世美食。

舒雅是方志刚的老婆,她涉嫌杀人,一定要通知家属。

搞笑的是,方志刚也一口咬定她之前肚子里的孩子是秦勇的。

正因为舒雅怀了别人的孩子,他们夫妻感情才不好。

但是,那个孩子没了,据说还是被他打没的。

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孩子不是秦勇的。当然,也没办法证明就是他的。

案子到这里就审不下去了,只有舒雅一个人的口供,方志刚的陈述只能定义为怀疑,并不能作为证词,秦勇的罪名最终无法确定。

不过,舒雅杀人未遂的罪名成立,所有证人都可以证明她当时的确拿刀刺向苏九。

而不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想自杀。

凶器上的指纹也可以证明,舒雅拿刀是向外刺,而不是朝向自己。

但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舒雅依然不认罪,大喊冤枉。

最终,革委会以杀人未遂罪,判处舒雅无期徒刑。

由于认罪态度恶劣,不知悔改,决定送到最艰苦的劳改农场接受改造。

临行前她申请见苏九一面,被苏九拒绝了。

主要苏九觉得没这个必要,她跟秦勇之间又不是真正的夫妻,连搭伙过日子都算不上。

没必要去管他的烂桃花。

舒雅知道苏九不肯见她就开始发疯,使劲用头撞墙,绝食,抓伤自己,无所不用其极。

孙国刚再次找到苏九,“苏同志,舒雅想跟你见一面。”

“请问,我有什么理由见她?”

苏九心里很不高兴,要不是她知道舒雅下面伤得不轻,真怀疑这俩人有一腿。

“你真的不想知道那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吗?”

“是谁的能怎么样?孩子已经没了。就算是秦勇的,她想怎么样?你们又想怎么样?把秦勇抓起来劳改?”

苏九有种预感,这案子似乎跑偏了,透着一股阴谋的味道。

这个人是想针对秦勇?这算什么?

孙国刚脸色很不好看,他没想到,都亲自来请了,苏九竟然还是一口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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