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你们怎么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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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时代,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看起来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男生,周志远就是这样的。作为书中的男主,作者的亲儿子,配置还是非常高的。

他五官俊朗,眼眸深邃,专注看着一个人的时候,会让对方感觉自己要溺毙在他的深情里。原主就是被他那双多情的眼睛给骗了,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家里的补贴一大半都用在了他身上。

不过她不是原主,周志远不是她的菜。

她喜欢身形高大俊朗,体格健壮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会让她拥有满满的安全感,特别是全身上下不经意间散发的荷尔蒙,能把她迷晕。

顾锦见她不说话,着急地摇摇她的胳膊,“你别说你还要挂在周志远这棵歪脖子树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远的不说,就说近的,陆霆华就比周志远强多了!”

“顾知青,你说我华子哥啥呢?”

大力掀开门帘和陆霆华一起进来,好奇地问道。

顾锦脸色微囧,没想到偶尔背后说人,就被当事人逮到了。

沈秋见状,连忙解围:“顾锦在说,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她饿的快等不住了。”

“是啊是啊,我都饿扁了,你们终于回来了。”

顾锦赶紧接话招呼他们落座。

坐好后,他们用白糖水代酒碰了一杯,就开动了。

大力早就被馋的不行了,着急地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嘴里,没等他嚼,舌头轻轻一抿,肉就化开了。肥而不腻,酥而不焦,入口即化,他没想到沈知青做菜竟然这么好吃。

之前有一回,他爹带回来一份国营饭店的红烧肉,一大家子一人分了一块,吃得时候小心翼翼的,小口小口咬着吃,那会儿他觉得那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是今天吃了沈知青的红烧肉后,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好吃。这会儿,他非常庆幸自己跟着华子哥帮沈知青修了院子。一想到自己差一点与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失之交臂,就觉得心痛肉痛肠子也痛。

随后他又挨个尝了铁锅炖鸡块、毛血旺和黄瓜炒蛋。每一个都超级好吃,他根本顾不上说话,只能一筷子又一筷子地往嘴里猛塞。

陆霆华虽然没有大力那么夸张,但夹菜速度也不弱,唯有顾锦多少还有些放不开,吃得比较慢,但也是非常享受的样子,一张小脸吃得红扑扑的。

沈秋看大家吃得这么起劲,高兴得多吃了一碗饭。对做饭的人来说,吃饭的人光盘就是对她最好的称赞,沈秋也不例外。

半个小时后,四个人瘫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嗝~”

大力打了个嗝,赶紧用手顺了顺,担心吃到嗓子眼的东西一不小心吐出来。

其他三人见他这样,没忍住乐了。其实他们四个现在都差不多,不敢动,就担心一动吐出来。

就在这时,大门响了,沈秋实在是不想动,扬声喊道:

“门没锁,进来。”

片刻后,刘安安怯生生地跟在周志远身后进了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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