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债(2 / 2)
(被害人邱某:当时借的时候一直说好话,后来第二笔钱因为没有预约我是走了6家银行才取出来的,没有想到借走以后就没有声音了,一拖再拖,我现在自己的工作没有心思做,三天两头来这里)
邱某说,每次都是陈百辉提出让她来取欠款的,可到时间等了半天就是拿不到钱。这样无休无止不讲信用的举动,也让邱某相当恼火。
(被害人邱某:做人太没有道理了,每个人都有脾气的)
那么,陈百辉为什么欠债不还呢?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厉某:我们公司的账上一共只有0.38元,欠的债估计是2700万元)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出纳:我们公司是没有收益的)
其实这些情况是公司上下皆知的秘密。不仅如此,公司员工的工资也已经拖欠了半年。而作为外人,邱某自然不知道。
在公司创立之初,这些问题并不存在。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厉某:2000万元你能够花多长时间,就算你乱吃乱喝你能够花多长时间,他居然在7个月内全部用完)
(片花)千万资金流向何处良好创业平台竟然最终落得一败涂地
不堪迫于债务压力聘请保镖明哲护身反而惹得祸事上身债务
厉某说的这2000万元是公司在银行的第一笔贷款。陈百辉将这些钱全部用于项目开发了。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代某:前期根本就没有一个测算过程,计划思考,投资的可行性等等,都没有,教训也没有吸取)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厉某:项目有好多,但都没有做好,钱都是扔掉的,我和他说,我们的公司刚刚起步,战线不能拉得太长,资金链要断掉的)
陈百辉几乎启动了所有和鸵鸟相关的产业项目.可最终没有一项是成功的。贷款用完之后,他又开始四处借钱。在施展浑身解数圈钱的过程中,通过朋友介绍结,陈百辉结识了武连才。
(犯罪嫌疑人陈百辉:他是开舞厅的,说钱的的方面可以帮助我的)
武连才的真实身份是一家夜总会的老板,并不是什么正经八百的生意人。他的目的是想利用陈百辉的公司搞融资。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代某:武总的事情陈总不让我们多加过问的)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厉某:陈百辉曾经有一句话,只要能够弄来钱,不管什么方法,他都认可,如何利用时间差买卖食品,搞融资)
(天宁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其实这是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是不允许的)
可即使是这样也没有帮助陈百辉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倒是眼看着到了年底,债主们纷纷上门要债。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张某:有的经常来和我们都熟了,像上班一样的)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代某:整天看到讨债的,烦,怨)
那么,1月25日这天不仅不是邱某第一天上门要债,而且还是陈百辉和她订下的还钱时间,为什么偏偏就在这天发生血案呢?
原来,案发前一天,也就是1月24日下午,公司就已经来了四名不速之客,他们是陈百辉的另一个债主派来的。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陈百辉:当时他们很凶,说有刀有枪,说是要绑架我,我很害怕,就找来了武总,因为他平时在外面见多识广比较能搞得定。)
武连才当时就找来了自己在社会上的朋友,赶跑了这几个讨债的人。而被成功解围之后的陈百辉,没想着怎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据武连才说,他反而又提出了要求。
(天海协创鸵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武连才:当时他说这几天来要债的人比较多,他怕出意外,让我找几个人来保护他,我因为正好在和他一起开发一个项目,不希望他出事情,所以就帮他找了)
郭俊是武连才朋友的儿子,吕庄是郭俊的同学,他们现在都没有工作,就是武连才把他们找来保护陈百辉的.这两个人都因为打架斗殴曾经被依法劳动教养过。在接受武连才布置“任务”的同时,他们还准备了两把刀。
(犯罪嫌疑人郭俊:当时拿刀想只是为了吓唬吓唬别人)
(犯罪嫌疑人吕庄: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去用)
如果这些真是他们的想法,那么显然和后来的行为背道而驰。当武连才因为被殷某推出门外而恼羞成怒一声令下时,他们根本不假思索就挥舞着尖刀冲向了殷某等人,这时候哪还有什么“吓吓人家”?在他们看来,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重要,自己受人所雇,就该替人解忧。
(天宁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责任区刑队汪副队长:无论对方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哪怕是来上门讨债的,都应该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加以解决,这种置他人人身安全、他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005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百辉、武连才、郭俊、吕庄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
其实,做生意做买卖有时难免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债务纠纷,问题是,应该如何正确地来对待这些债务纠纷。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债务纠纷,而是按照陈百辉、武连才的做法,法制观念淡薄,不讲诚信、不讲规则,那么,其结果可想而知。但愿,殷某之死能让更多的人警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