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英雄救美痴情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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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桑律师再次到来的时候,我的精神就有些不安。因为他所复印的《起诉意见书》上分明写着:“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黎晓风于2005年8月9日晚,在其暂住地江海市通江区漓江西街芙蓉小区11栋302室内,使用豹力与合租该处房屋的被害人李曼强行发生性关系。”

        “我已经去找过你的承办了,他对你非常不满,认为你拒不承认事实。当然这样对我们来讲是好事。”

        “我没有跟她发生性关系!他们这样写是不是就是认定是抢尖成功了?”

        “我想应该不是,你看,这里是‘强行发生性关系’,而不是‘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这是法律术语吗?”

        “是的。”

        “放屁!”何峰平时不大讲脏话。“我上次说你还不信,现在怎么样?如果是未遂,怎么不直接打上未遂呢?法律上的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抢尖成功的意思!”“如果他们判抢尖成功那就太公平了!会被判多久呢?”“依我看,四年起码!你不要听你律师胡说,等开好庭,他一扭屁股就去当他的大学教授去了,你呢!你要在里面待多久你想过没有?依我说,马上解雇了他,这样省下来的律师费还够你在监狱里开几年的大帐!要是不听我的话,大学生,你会后悔的!”

        何峰的话成了我胸口挥之不去的痛,我虽然打心里感觉他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但是他的话似乎也有那么几分歪理。“公安局一定是起诉你抢尖成功、既遂。如果检查院和法院采纳,根据你的情节,再根据我这个在监狱里待了这么多年的法律工作者的经验,至少也要被判四年。”讲这些话的时候,他那些许苍凉的嗓音里似乎夹杂着让我心头非常不爽的东西。

        “大学生啊大学生,一看到你,我心里就平衡了”,他也不无认真地这么跟我开玩笑。

        原来在三号监认识的任达华就被关押在隔壁6号房间,由于空气的协助,时不时也可以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据说他的赃物被鉴定出价值高达6万多块,我真的替他恨死了那两只昂贵的LV包包了!这只可怜的鸭子出去提审的时候,总是让人感觉要上刑场。提审回来路过我们的铁门时他会朝里面张望,嘴角露出的是难以名状的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更为合适的羞赧笑容,生死离别一般。

        看守所也可以发接见信,但是对没有判好的人来说,所谓的接见就是等待家人送来的一点东西,就像何峰。接见信发出去的第11天的傍晚,吃好晚饭后,何峰收到了他老婆给他送来的棉被,还有三百块钱。看着他抱着棉被出神的样子,我有点替他欣慰。虽然他以身试法,但人家毕竟收获了真爱,比我强多了。

        那个叫作邵亚文的哑巴开庭回来了,回来后指指点点,经过何峰的翻译,我们得知:已经被翻到楼下去的那个十六万,被判了八年。

        “我早就告诉过他,他不听!怎么样?我这个免费的律师比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强太多了!装模作样!骗了原告骗被告!”对于法律工作者,对于律师,以身试法的何峰一脸正义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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