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晨晨遇险(第4更)(1 / 2)
“我跟你们一起吧,待在组织里,几个月不见阳光,我整个人都发霉了。”金刚狼说道。
陈峰倒是没客气,带着他一起逛起街来,而且把大名鼎鼎的金刚狼当成了跟班。
大包小包全部都丢给他。
转眼间,狼叔的手里已经放不下了,他不禁感慨华夏人的购买力也太疯狂了吧。
“粑粑,好像狼叔叔身上已经放不下了。”晨晨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发现金刚狼身上已经满了。
金刚狼开怀一笑,低下头,豪爽的说道:“来,挂我脖子上。”
晨晨摇摇头:“还是不要了,叔叔已经很累了,这个就让晨晨拿着吧。”
金刚狼心里一暖。
将早上的一万美元挥霍完,陈峰便打道回府。
陈峰看着拎着大包小包的金刚狼,被逗乐了,似乎,狼叔好像没有电影里的那么高冷啊。
回到了旅馆,放下东西,陈峰走进了厨房,金刚狼用手里的尖刺给晨晨削了个苹果,晨晨想要去摸一下他的尖刺,金刚狼连忙缩了回去:“太锋利,四面都是利刃,会割伤你的手的。”
晨晨哦了一声:“你的手里长这倒刺,不痛吗?”
“习惯了。”金刚狼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
一大一小在客厅里说着话,很合得来,晨晨问了很多关于金刚狼的问题,金刚狼一一回答。
晨晨撇了撇嘴:“原来电影里的很多都是假的啊。”
陈峰烧了几道菜,端出来,金刚狼闻到香味,整个人都激动的站了起来:“好香,我来帮你。”
“不用了,来者是客,你坐在那里便好。”陈峰对金刚狼摆摆手。
金刚狼用不出来华夏的筷子,一只手拿着一根,显得格外的笨拙:“这个木头是干啥的,我只会用刀叉。”
晨晨以手扶额:“狼叔叔,我来教你吧。”
晨晨手把手的教金刚狼使用筷子,很快金刚狼便学会了:“想不到是这样端筷子的,你们华夏人吃东西真讲究,在我们西方,可不这样。”
“来,尝尝这红烧肉。”陈峰示意金刚狼吃菜。
金刚狼看到肉双眼放光,狼行千里吃肉,他用筷子笨拙的夹起一块肉,放入嘴里,烫的呼哧呼哧的,但舍不得吐掉,直接吞下去。
“这红烧肉竟然比烤肉还要好吃,我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金刚狼震惊道。
“好吃你就多吃一些,我烧了很多。”知道金刚狼饭量大,陈峰特意烧了一大盘。
吃到尽兴的时候,金刚狼直接端起了盘子,连油带肉全部都吞进了肚子里,大呼过瘾。
今天这餐饭,刷新了金刚狼对食物的新高度,一直到吃完,他的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的,只剩下一个字,爽!
“狼叔叔,你慢点吃。”晨晨摸了摸脑袋,对金刚狼的吃相无语了。
金刚狼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失态了,真是过意不去。”
临走的时候,金刚狼留下了一沓钱,算是饭钱。
陈峰看着钱发愁了,他明明是想要体验一把普通人的生活啊,所以早上有了钱便大肆挥霍了一把,可如今又有这么多钱了。
“粑粑,下午我要去看海。”晨晨吃完了说道。
“行,我用这钱去租辆车好了,作为代步。”陈峰提议道。
徐静云这两天走了不少路,脚上起了几个小水泡,陈峰昨天晚上连夜帮她挑了,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还有些痛痛的。
有一辆车子的话,脚少受些罪。
金刚狼回到黑衣人的总部,心情顺畅,一改几个月来的颓废。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食欲大增的他光是从外表的精气神上便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来。
“狼叔,你的厌食症好了吗?”有人问道。
金刚狼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告诉他:“我中午吃了十几碗饭。”
那些人全部都傻眼,然后是狂喜:“恭喜狼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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