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心有灵犀(1 / 2)
雨滴的节奏从有序,变作杂乱无章,哗哗哗!
叶小媚倏然挑眉看向马启军曲在轮椅脚踏上的腿:“你……你腿不疼?”
马启军脑海中还回荡着温热的画面,此刻被叶小媚这么一提醒,他被拉回现实。
他用右手摸了摸膝盖:“着实不疼了。”
叶小媚眼里有光,赫然起身凑过去,倏然觉得离的太近又退了两步。
看来那续骨草果真可以先缓一缓他的骨病,至少不会继续恶化:
“那太好了,看来你是每天都喝我给你的那个……那个苦苦的草了?”
马启军见丫头眼里的光比看到那双好看的凉鞋还要亮,心动荡了一番,她这是关心他的腿呢:
“嗯,喝了,每日都用来泡茶。”
太好了,叶小媚心里暗道,如果老天开眼,就让我叶小媚多赚点钱,把草药配齐了,您老也看见了,这么个好男人也不应该饱受痛苦。
叶小媚起身在窗前转了一圈,心里暗暗地祈祷。
马启军看的格外入神,从记忆中第一次来叶家,那时候她连句话都不敢说,到最近这阵子看到他总躲着他,再到眼前的轻松模样,越来越让人赏心悦目了。
“你希望我的腿能好?”马启军试探的问道。
“何止是希望。”叶小媚沉浸在喜悦中,话便脱口而出,转眸看向马启军时,她才抿唇微微低下头来。
“谢谢。”马启军声音好似从胸腔里发出一般,意味深长。
所有的医生都说没救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一个丫头希望他能好,虽然只是希望。
仲夏的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半个小时后,烈阳普照,大地上烘烤上来的水蒸气里夹杂着新鲜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马启军的车子在坑坑洼洼的水涡里渐渐远去。
叶小媚愣在原地,他为何要说谢谢?又不是已经治好了他的腿。
“姐姐!”
叶晓丫在院子里叫她。
回头一看,叶晓丫穿着姐姐的水晶鞋在院子里好奇的溜达,脚后跟像条船一样大出来小半截:
“姐姐,等我长大了我也要穿这样好看的鞋子。”
这一幕把叶小媚逗笑了:“好,这也不难,也不用非得等到张大,等姐赚了钱就给你买好不好。”
十岁的叶晓丫许是今日终于饱饱的吃了一顿肉,心情也好了不少,脑袋点的跟捣蒜似的。
“小媚,你进来。”
赵梅等小媚进来后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打开后说道:
“前年得亏了你养了几只长毛兔,小丫才能有机会进校门,这些钱是妈最近给人纳鞋底赚的,你拿去再买几只来。”
叶小媚微微一怔,也是啊,她之前就把兔子卖掉了,也不能瞒得过母亲,恐怕是发现兔笼子空了,也就顺利成章的被她猜到学费的来源。
叶小媚看了看有三十块钱呢,这个年代靠着纳鞋底赚三十块,那还不得不眠不休的干小半个月。
“妈,你最近这十多天没咋睡觉吗?”叶小媚心疼了。
“还说我呢,你那两天不也半夜捣鼓书呢吗?”
“……”叶小媚还以为用纸遮住光就能瞒天过海了,没成想都被母亲知道了。
“行了,拿着吧,妈啊,前向后想觉得你说的对,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现在是苦了点,可跟养兔子一样,等兔毛长出来不就能长久享福了吗。”
赵梅心里有一半的压力是来自于让孩子吃苦这件事上的,不过今天马启军这未来女婿是给足了面儿,她也不怕将来没人给小媚撑腰了。
“二十块钱就够了妈。”叶小媚拿了二十块钱。
说干就干,趁着现在夏天草长莺飞,到处都是青草,若是再耽搁几个月,到了秋天的话就没地方割草了。
次日清晨叶小媚就去县里了。
许是昨日下了一场雨,自己又穿上了水晶凉鞋,走起路来竟也不觉得捂脚,人也清凉不少。
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到了县城,刚好遇到一小伙子骑着自行车,劈腿骑在后座上的青年吹了一声口哨,戳了戳骑车的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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