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 4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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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泊忙完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九点多的时候他就催叶跃回去睡觉,但叶跃坐在画架前头都没回,只说:“要回去一起回去。”

        李越泊就知道今晚喊不动他。

        绝大多数时候叶跃都是听李越泊的,  但在叶跃真正打定主意要做的事情上,  李越泊总是会妥协。十八年并生树一样根缠根地生长,他们总是非常默契地知道各自该在何时为对方让步。

        这个画架本来就是放在李越泊办公室的,  从小就是这样,但凡李越泊会长时间工作的地方,一定放有叶跃的东西。

        学校那个办公间因为李越泊实在不常去,所以之前并没有放上叶跃的东西,  但上次暴雨把人带过去一次后,李越泊后续也在那个办公室放了一些叶跃的东西,不过没这边放的多。

        叶跃本就生得白,  家里温馨的鹅黄色暖光灯下整个人都是白莹莹的,更何况是办公间这种明亮的白炽灯,灯光强,他皮肤薄弱的地方甚至隐隐显得有点透明起来,  比如耳垂边沿、比如手指指尖。

        李越泊缱绻着爱意的目光又一次仔仔细细勾勒完他身形,  这才低头继续工作起来。

        办公间里悄悄的,  只听得到刷刷的画笔声和啪啪的敲电脑声。

        一直忙到十一点多接近十二点,李越泊才关了电脑。叶跃早画完了画,眼下正盖着薄毯歪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书。

        李越泊走过去,  把他手里的书抽出来放回原位,亲了亲他,又把人一把抱起,  叶跃配合地抬手,  腿也缠了上去,  依旧是那个十八年里做惯了的交缠拥抱。

        李越泊知道叶跃为什么来——察觉到他最近工作压力大了。

        就跟他能精准地从叶跃眼睛里探寻出他喜欢什么东西一样,叶跃也总能精准察觉出他何时工作不太顺心。

        察觉后叶跃也不会说什么,就安静待在他身边,等什么时候他忙完了,再跟他一起回家去。那些放在李越泊各个办公室里的叶跃的东西就是预备给这些陪伴时间的。

        ·

        叶跃第一次陪李越泊加班要追溯到他们六岁时。

        那是李越泊第一次真正“工作”的年龄。

        小时候的李越泊是全世界最迫切渴望长大的小孩。

        他迫切地想要长高长壮,这样可以更早地抱起他的跃跃,比起背,李越泊更想抱着他,因为他要看他的跃跃的脸;李越泊也迫切地想要工作、挣钱,这样可以更早地为他的跃跃买各种东西,他向往死了大人们掏钱给跃跃买东西时的样子。

        小小年纪的李越泊当然也有钱,但那都是家里给的,李越泊渴望着用真正的自己挣的钱给他的跃跃买各种好东西。

        他说不上来这种渴望是为什么,就好像他也说不上来他为何对叶跃如此执着,反正他生来如此,从叶跃出生起,他就知道他要叶跃,他要对叶跃好,很好很好。

        因为有着如此迫切的渴望,所以在别的小孩冲着自家老子娘撒泼耍赖各种要玩具要零食的年龄里,李越泊只会肃着脸认真跟他爸妈说他要工作。

        虽说大人们对alpha小孩确实要比对omega小孩要严苛一些,但也不至于如此严苛,李爸李妈一边欣慰孩子上进,一边严词拒绝了他。

        李越泊年年要求,年年遭拒绝,他也不沮丧,日常靠着帮镇上大人们“跑跑腿”之类“打打零工”,钱都攒下来,随时给他的跃跃买东西。

        当然,叶跃从不会主动要什么东西,都是李越泊从他漂亮的眼睛里看出来他的喜好,再自己买好了拿给他,还得是硬塞给他才行。

        就这么年复年的,六岁,李爸爸正式交给了李越泊一项工作——养二十只小鸭子。

        六岁的小孩子除了吃饭玩耍之外哪还有什么别的“工作”,不过是李爸李妈被自家儿子磨得烦了,诡计多端的大人们联合想出来的应付小孩子的计谋罢了。

        藏冬镇是冬藏商会的大本营,但冬藏商会本身并不在藏冬镇,好吧,逢年过节的时候因为在商会工作的大家都要返家,所以那个时候可以说冬藏商会在藏冬镇。

        平日里藏冬镇跟其他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的小镇并没有什么区别,镇上多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当然,藏冬镇要富足很多,镇上基本的生活配套和服务产业非常完备。

        但平日里藏冬镇人的生活确实称得上一句朴实无华——基本就分为种田的、上学的和守守自家在镇上意思意思开着的店的、以及在镇上医院学校等机构上班的四类。

        这四类里面除了“上学”这一项,实在找不到任何一项可以给六岁小孩做的工作。

        但整条街上的藏冬镇人都知道小小年纪的李越泊在积极地“找工作”,不仅李爸李妈愁,大家也愁,因为小小年纪的李越泊为了这个事年复一年地在认真坚持,起初大家当他说着玩,眼下谁都被触动了。

        最后是镇上最会种田的罗三叔想出了法子——养小鸭子。

        这其实是罗三叔自己要做的事,罗三叔退休后就回镇上种田,因为种得太过得心应手,总是会时不时做出新尝试。

        养小鸭子多好啊,既不耽误事又可以挣钱,最重要的是小小年纪的李越泊不一定能坚持到把小鸭子养大呀——这样他就不会再“找工作”了。

        大人们总是这样,一边呵护一边又忍不住考验。

        那时候是九月下旬,刚收过秋稻,田里散落了很多细碎的稻粒,再加上气温高小鱼小虾活跃,正是散养田鸭的好时节。藏冬镇人是只吃散养的田鸭。

        怕李越泊看不上这个不太高大上的工作,罗三叔还详细地给李越泊描绘了一番:

        早上把鸭子往外面水田里一赶,下午再把它们从田里赶回来,如此循环往复等时间慢悠悠走过小十旬,这些毛茸茸的小生灵就会像被仙女点化过一样,在不被人注意的瞬间悄悄长大。

        软乎乎的黄色绒毛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稠密鲜亮滴不进一滴水的各色漂亮羽毛,每当它们在阳光下振翅,水田里的水会随着张开的翅膀边沿飞出去,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而那些鲜亮的各色鸭羽就宛如舞蹈演员手中翩飞的软缎一般绽开,瑶瑶点缀青绿沉默的凤泉山。

        罗三叔描绘完,六岁的李越泊只问了三个问题——鸭肉多少钱一斤、鸭蛋多少钱一斤以及如何交易。

        罗三叔是个浪漫派的种田专家,他种田是为了“采菊东篱下”这种情操,实在回答不上来如此“柴米油盐”的问题,最后被李越泊多诓了三十只小鸭子当做回答不上来的补偿。

        李越泊从小就“精”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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