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家书抵万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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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跟着木匠做学徒,亲手给她打嫁妆。

其实,穿书至此,她很幸运的。

陆春生和芸娘比永宁侯夫妇更适合做爹娘。

陆明朝眼眶微微酸涩,眨眨眼,抑制住泪意,继续往下看。

密密麻麻都是芸娘和陆春生的柔软的爱意。

一切都好。

陆老太的腿疾得精心照顾有减轻的趋势。

陆小鑫认识更多的字,会摇头晃脑背诗。

信的最后,是陆小鑫歪歪扭扭的字。

想姐姐。

还像模像样画了幅小像。

嗯,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嘴巴。

忘了画鼻子。

也不知是不是鼻子更难画的原因。

陆明朝心里温温热热,眼睛酸酸涩涩。

想哭,也想笑。

陆明朝深吸了一口,拆开另一个信封。

暌违日久,未悉近况,时在念中。

阿砚的字,凌厉逼人,似沙场上染了血的长枪利剑。

而字里行间的隐晦的温情,就是长枪上的红缨,利剑上的剑穗。

时在念中。

她亦如此。

最开始的内容中规中矩。

常喜村的大火,已妥善处理。

朝福商号下的商铺,运转正常。

他很好,孩子们亦很好。

只是静宜每日醒来都会揉着眼睛问娘亲回来吗?

如安每日会画一串又大又紫的葡萄。

怀谦最头疼的就是应付静宜层出不穷的问题。

明朝,可安好?

猎了两只大雁,养在了宅院。

以雁为礼,忠贞专一。

晓看天色暮看云。

昌河县的天很清,云很淡。

上京呢?

陆明朝默默在心中接道“行也思你,坐也思你。”

再往下,满篇的愧意。

信的最后,告知她,北地恐有战事,他即日要赴北地了。

带着怀谦一起。

言季大儒在北地。

明朝,等我。

陆明朝弯了弯眉眼。

等待吗?

她从不喜欢单纯的等待。

她的阿砚要去北地建功立业,重掌谢氏帅旗下的兵马。

重逢之日,会是上京炙手可热的新贵。

弱冠之年的小将军!

她呢?

她是陆明朝。

永远不会泯灭光芒的陆明朝。

门当户对,并非虚言。

她的门第,要自己抬起来。

而非旁人指着她道一句,陆明朝倒是好运气,脱离永宁侯府,随便嫁个山野猎户,猎户摇身一变成为小将军,陆明朝鸡犬升天成了将军夫人。

信封里还有一幅画,画上是父子四人和一双健硕的大雁。

她的阿砚还记得以雁为礼。

初见,决定继续婚约。

阿砚说上京城勋贵官宦之家娶亲嫁女素以雁为礼,只是眼下已然入冬,大雁早已南飞,得先欠着,来年开春,定会补上。

阿砚重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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