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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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借款人清平县县令韦光正,借白银一千两与苏苗人等,约定还款期限为一百日,利息为十分之一,到期连本带利一起偿还。若逾期未偿还本利,每三十日,则增十分之一滞纳金……”

苏苗看得有些傻眼。

“小人,这利息是否有些高了?还有,滞纳金是什么意思啊?”

韦光正道:“你嫌高?我还嫌低呢!要不是看你们没有本钱做买卖,我都不愿意借。你以为我借钱不担风险吗?倘若我临时急用钱,却因为借给你们了,没有钱用,我上哪找人借去?”

苏苗:“……”

他看了眼边上的十万两白银,又看了看韦光正塞得满满的胸口,心下暗汗。

心想再怎么着,您也不至于为一千两银子抓耳挠腮吧?

韦光正不耐烦道:“爱借不借,不借正好!本官一片好意,却还在这推三阻四,真是令人心烦!”

苏苗一听急了,忙道:“大人,小人借啊,借啊!小人这就画押,大人千万勿恼。”

就这样,滞纳金的事,就顺利的被揭过了。

拿了盘缠和本钱,苏苗等人背上了高利贷,从自由商人变成了打工人,过上了充满早日还钱希望的日子。

看着几人的背影,韦光正喃喃道:“这可不能怪本官宰你啊,要怪就怪你自己太贪心,之前竟然宰本官,不然的话,滞纳金我最多写个百分之九了。”

这时,杨主簿也看完了留下的一份借据,问道:“大人,到底什么是滞纳金啊?”

韦光正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杨主簿一听,眼皮子狠狠一跳:“也就是说,超过一百日,苏苗他们除了要偿还连本带利一千一百两银子,以后每个月都要多还一百两银子?”

“这么多钱,他们多半是还不清的,这以后,还不得一辈子给大人您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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