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2 / 2)
但这种严酷的刑法能够制止贪污吗?并不能,因为任何法律都需要人来执行,只要执行的人能打动,律法就成了摆设了。
当然了,这也跟朱重九制定的工资太低有关。
一个县令月薪五十两,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是足够用了,朱重九规定这个薪水,并不是完全不近人情。
但是,也是只够勉强用,养家糊口没问题,三五口人能吃饱穿暖。
他在规定中,当官就该安安分分,兢兢业业,除了当官,什么也别干。
当官的读书时欠下的债怎么办?不管;
三番五次的赶考欠下的债怎么办?不管;
带着一家老小上任时的路费怎么办?不管;
逢灾年物价飞涨生活费不够了怎么办?不管。
反正就这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
到后期,一个县令需要雇师爷、书吏、长随、车夫或轿夫,这些都是县令拿自己工资雇的。
这笔开支从哪来,当然是从民众的身上来的。
一个县,拿上面俸禄的,一般不超过了一百人,这类人,就叫在编,而实际上小县五六百,大县上千人,都是吃财政饭的,而这些人的收入,都来自平时的盘剥,就叫不在编。
上面的统计者为了自己能收到钱,就只能允许下面的人加重盘剥,最后这部钱称为火耗。
从下往上的钱,被中间截留的叫火耗,从上往下的钱,被截留的钱叫漂没,成了名正言顺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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