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第一百三十二章(1 / 2)

加入书签

这天黄昏下班时分,莫林果然开着明家的车来接她了,坐上车,莫林发动汽车离开了特高课前。

桃夭看见了后排的一只普通皮包,打开皮包拿出录音机和头戴式耳机。

“回家听吧,车上太吵了。”这车子声音不小。

桃夭戴上耳机,拿出了这个时代的录音机,摁下了按钮,微微吱啦了几声后终于传去她熟悉但并不是清晰的声音了

“你说你手上有一条线索,是一份租房合同”汪曼春竟然还会来见孤狼,这点是让她没想到的,看来汪曼春亡明家之心不死啊“关于明台”

“是的,汪处长。”

“合同带来了吗”汪曼春似乎对这份合同十分有兴趣。

“现在还没有拿到。”

“如果你没有准确的情报,就请你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汪处长,我可是回绝了武田美智子的邀约而选择继续与你合作的。”孤狼坦言“因为保险柜的事让她对我起了怀疑,汪处长,请您相信我,我只想为您所用。”

“哦是吗”汪曼春声音里透着傲慢“你为何没有选择她,却愿意选择我保险柜的事我可是记忆犹新。”

“汪处长,我和南特课长都是单线联系,现在她死了,我和日方情报机构所有的联络都断了,现在他们的系统中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孤狼为了得到汪曼春的信任,和盘托自己现在的尴尬处境,希望能得到汪曼春的一丝怜悯和给自己一个机会。

“对我来说你并不是一个优秀的特工,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个眼线而已。”汪曼春看来是终于找到了机会将上次孤狼对自己的高姿势压了回去“你太高估你自己了,我可不想像南田一样因为愚蠢的相信你而白白的丢了性命;也只有那个蠢女人才会选择你吧。”

“南田课长的死是意外,凶手要杀的是明楼,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孤狼这样的辩解其实很苍白无用。

这声音明显是汪曼春的“那你的意思是说,我师哥就该死了”她虽然恨明家很多人,但不包括明楼,可以说她是想得到他,并且以胜利者的身份将当初明镜给的万分难堪重新加

倍的奉还,她要让明镜看着明楼对她唯命是从的样子。

“汪处长现在讨论这些没有意义。”孤狼很明显是将这个无法继续的话题引开“明家的这位明台少爷自从回沪之后经常会神秘的消失,行踪诡秘,尤其是接管了面粉厂之后他有更充足的理由离开明家人的视线,独自在外活动,按照他的生活水准绝不可能在司各特路这样的地方租一套房子住的。”这就是让她最怀疑的地方。

“司各特路”汪曼春的话音里透着一种小兴奋。

“对,当时阿诚对我说他在一个画框内藏了一份租房合同,当时我就起了疑心。”孤狼似乎也闻到了汪曼春有兴趣的机会,说的更起劲了“只可惜阿诚没有把合同打开给我看,但是我隐约的看到了司各特路这几个字。”

“明台去司各特路租房子他要干什么”

“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了。”孤狼倒对自己的任务很有规划性。

“希望你的情报值这个钱。”

听起来汪曼春应该是给出了金钱。

“汪处长,我做这些不是为了钱”孤狼出乎意料的没有接受,但也在桃夭猜测之内她果然不是为了钱。

“那是为了什么”

“我要把明家人都送进监狱”孤狼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话语中都是恶毒的坚定。

“你是明家的仆人却费尽心机要害他们,你宁愿为日本人效力也不肯给他们家留一丝一毫的情分,这到底是为什么”听起来汪曼春也是很不解。

“我为明家人卖命的工作,却得到了什么他们把我扫地出门,让我流落街头,是南田课长收留了我。”她还以为自己恩怨分明似的“把我带到东北,我可以利用我的身份混在中国人中间,帮他们挖出更多的抗日分子,把他们都送进坟墓。”看来她的确是形成了反社会人格“汪处长,我相信您跟我一样恨死了明镜,如果这次坐实了明台是抗日分子,就是打破明家伪装的重要线索,带时候您可不能手下留情”

“那我就等着他们原形毕露了”

“汪处长,明台在面粉厂一定有秘密,如果您在司各特路拿到了线索,那儿就是您下一个目标。”

“我

还有一个条件,我要你帮我除掉一个人”

“谁”

“傅桃夭和她肚子里的孽种”汪曼春没有忘记这个“明瑞那孩子我见过,非常可爱,想必师哥十分喜欢,我也不介意将他当个可爱的小动物养大,但是那个新的孽种我不能允许他的降临,傅桃夭才怀孕,胎儿和她都非常脆弱,我要你想尽办法让她肚子的那块肉流掉,而且你既然选择了我也就是与她为敌,她是不会放过你的,不如你先下手为强,索性就除掉她;只要她一死,武田弘一必然和明家反目成仇,到时候我再坐实明台的抗日分子的身份,明家想不毁都不行。”汪曼春轻笑出声“放心,既然你那么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好吧。”孤狼居然相信了这么愚蠢的承诺,自己若是死在她手里,明家毁不毁暂不说,武田弘一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到时候汪曼春只要推说根本不认识她,孤狼又有何证明能说自己是受汪指使的呢没想到孤狼这么恨明家,恨的几乎已经被仇恨蒙住了眼和心智“我会假意同意与她合作骗取她的信任,然后借明镜的手除掉她和她的孩子。”

“果然是好计策。”听汪曼春的声音她是迫不及待想看见这一幕了。

桃夭关掉了机器,拿下了耳机“现在人在哪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