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可思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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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脆的声音。

方世勋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表现出来的技巧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吉他的熟练度。

水平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一想到你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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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恨别梦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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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去纸灰埋烟柳

于鲜活的枝丫

凋零下的无暇

是收获谜底的代价

余晖沾上远行人的发

一阵女声传来。

娇柔。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惊讶懵逼的样子。

有点不可思议!

女音?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一想到你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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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情不寿总于苦海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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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翠徒留落花影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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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无用才笑山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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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

giao潮来临。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本身就是挺偏古风的风格,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女文艺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并不是一首经典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流行歌罢了,终究只能红一时而已。

不过!

它具备流行歌的好听!

这是歌曲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新时代年轻人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野狼dis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认为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古风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无趣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啪啪啪!”

“勋哥~”

“太好听!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陈玉一脸央求的神情道。

能让大明星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的确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更帅!

现在听一遍还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循环再听。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心里就会想再听一遍。

现在陈玉听完这首《芒种》之后立马就再次央求方世勋再来一遍。

因为这歌她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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