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羊与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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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感觉跟不上太子和太守的步子。

太子道“廉卿的有理,准备一下,过堂吧”

这一个“廉卿”叫的可比“邹卿”生动许多。

邹鸿刚刚放下的心又悬起来一会儿过堂的时候还得集中精力好好表现,否则难以化解太子心中的成见。

众人搬着椅子挪在旁边,空出公堂。

太子跟申屠大夫转到屏风后面。

廉太守和邹都尉一起坐上主审的位子。

三班衙役列好位置,犯人就被带上来。

是个一脸虬髯的汉子,绰号叫做“湘君”。

原本邹都尉想要先审那个女的,觉得女子胆怯,稍微诈唬两下就能抖落明白,不像男人皮厚,如果碰上惯犯,几番刑罚都问不出来,关键是太子在旁,频繁使用刑具也不合适。

廉太守却坚持先审这个男人,他匆匆扫了那女子一眼当时对方还陷在迷香导致的深度昏迷知他就得出一个结论这女人不好对付,恐怕堂上要剥一层皮

思量再三,邹都尉决定听老廉的。

毕竟老廉现在是太子心尖上的红人,而且颇有担当,出了问题由他扛着比较好。

自己已经办砸了一回,不能再砸了,担不起

人犯跪下磕了三个响头,朝起脑袋来看着堂上的大老爷,眼神中毫无怯意,还有些戏谑。

一看就是个滚刀肉,经历丰富,堂上每一丝细节都摸的通透,所以他一点儿也不紧张,颇为得意。

碰上这种很棘手,一般打不出结果这种人犯案很多,罪名很重,时刻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随时准备死。

而且他们江湖经验丰富,经得住打,狠起来六亲不认,皇帝老儿也敢拉下马

邹都尉愁上心头。

这种人,十多年来他只碰见过三个。

最后一个还是跟老廉一起审的三个都死在堂上。

如果不是京城的兄长们活动,他这个官袍已经扒了三次。

按大齐律,人犯未吐露案情就被打死的,官员要革职查办。

如果人犯家属一直喊冤,闹到廷尉大人处,不仅要革职,还要按律处罚,最轻也是刺字流放

幸好这种犯人大多茕茕孑立、形单影只,没什么牵挂也不惜命,否则,自己这三回足以发配边关了

邹鸿提笔在宣纸上写下一行字“犯人可有家属”

廉太守没理解他的深意,以为只是例行了解,提笔回道“没来得及打听,不知道”。

邹鸿叹了口气。

当着太子的面,审不出来是无能,打得多了是残酷。

皇家可不是普通世家贵族,百姓是他们羊圈里的羊,官员是他们养的狗养狗是为了看羊护羊,如果狗把羊吃了,那就没必要养着了。

深谙个中真理的邹都尉一向是一条懒散而心的狗,以为远离主人,可以衣食无忧混日子,谁成想碰上这么桩大案,还跟储君打起了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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