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第四十章(1 / 2)
沈轻舟名下房产很多,不过,他最常住的还是在离公司最近的这套公寓。
公寓面积不大,两层加起来约莫三百多平。
一楼的客厅里摆放着一架古董钢琴,是某位著名音乐家使用过的。
沈轻舟并不常在家里工作,是以,这架钢琴买回来也没弹过几次。
阿姨每次来打扫的时候都不会忘记擦去钢琴表面上的浮土,因此,他不管什么时候去弹都不会摸得一手灰。
店家卖给他玫瑰花的时候还打趣的问他是不是送给女朋友。
他没否认。
店家因为他的没否认,给他的花包的很精心。
他一进门就将花束轻轻的放在了钢琴上,而后,他的脑中开始演示他送花时的情景。
叮咚。
他为她开门。
然后,她的目光被这束花吸引。
他随口说道,喜欢就送给你。
她含笑接下。
可是,之后呢?
该怎么样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事呢?
他缺乏相关经验,虽然在网上取了经,可网上的经文并没有精确到每一步。
甚至,只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框架,剩下的全要靠自己发挥。
沈轻舟做事从来都是按步骤完成。
他写歌,就会找出那个写了无数首歌的本子,仔细的摆在书桌上后再拿出一支写歌专用的笔来写。
他会在准备好这一切后,将自己脑中的灵感搬运到纸上。
他的记忆力很好,想好的歌词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遗忘。
所以,写歌对他来说,更像是将大脑中已有的东西摘抄在本子上。
余晚的歌,只要是他听过的,就连当时的舞蹈动作都被烙印在了脑子里。
他曾尝试过看别人的视频,但总会在看一会儿后就点了退出。
倒不是因为他们比她差,只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脑中的印象比她更多。
随着时间的流逝,不重要的人和事会被渐渐遗忘。
但从齐光给他看余晚视频的那一天开始,她的身影就再也没有被他遗忘。相反,她的形象在他的脑中有了更加清晰的模样。
他相信,这就是喜欢了。
他断定,自己不会再遇到第二个喜欢的人了。
喜欢这种情绪很复杂。
看到她受
欺负,比他自己受欺负还难以接受。
很庆幸,她现在在他的公司。
他会把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他站在原地思考良久。
直到夕阳的余晖完全被黑夜笼罩起来。
————
“大家辛苦了。”
拍摄完成后,余晚鞠躬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等她换好衣服准备离开,却听齐经纪人说。
“一会儿我送你去他家。”
“嗯?”
“沈轻舟家。”
齐光低声对她们讲着。
“啊~”
“好啊。”
余晚笑着应了。
演唱会在即,他们的节目需要配合。
余晚很珍惜每一次的练习机会。
练习的越多,她在台上就会越有自信越有底气。
齐光走在前面,余晚和阿圆走在后面。
阿圆小声对她说。
“晚晚,我们要去男神家了。”
语气中全是激动和窃喜。
“阿圆,我们是去学习的。”
余晚企图纠正她的错误思想。
“都一样都一样。”
反正,学习的人是晚晚,她这个在旁边看热闹的人当然会把这当做是一次新奇的旅行啦。
就好像是要看一档综艺节目,揭秘歌神轻舟的家。
这让十年老粉如何不激动?
。。。。。。
齐光载着她们到沈轻舟所住的小区后,阿圆眼睛也不敢睁一下的看着附近的场景。
“晚晚,你当初买房的时候是不是考虑过这个小区?”
余晚经她这一提醒,真的发现,这地方她来过,而且来的不止一两次。
“恩。”
她买房都是六年前的事了。
当时,她们细细的比对了几个小区后,最终选择了她现在住的那个小区。
沈老师住的这个小区,她很钟意,只是太贵了,而且,太大了。
她家有一百多平就够,可这个小区的房子全都是两三百平的。
家里给她的卡是没有消费额度的,可她当时一心想用自己赚的钱买房,量力而行后,她选择了现在住的小区。
“你差点和轻舟做邻居!”
阿圆欣喜中带了一点惋惜。
余晚看了一眼齐光,提醒着她。
“沈老师的住址,要保密。”
“当然!”
阿圆肯定着。
要是被粉丝们知道了,男神兴许还要搬个家。
他清净了这么多年,如果因她而被迫搬家,她自己都不会自己的。
“我就算睡着了讲梦话也不会把这事透露出去的。”
阿圆住的房子是与人合租的。
她说这话也是在表明自己要保守秘密的决心。
余晚哪能不知道她就算是合租,也是一人住一间屋子的那种合租。
这样的居住环境,她就算讲梦话,也没人能听见。
除非,她梦游到室友房间讲。
但据她所知,阿圆并没有梦游的习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