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霸凌(1 / 1)
赵安之所就读的书馆是长安城里一家颇有影响力的书馆,虽然不是官学,可是却拥有很有名望的大儒执教,经过大儒教学后顺利考上国子监的儒生一抓一大把。所以很多要走科举道路的士子都会以这个书馆为跳跳板。
此书馆名叫红东书馆。
大儒,人称周先生,单名一个望字,字望之。
吕娘子为了送赵安之进红东书馆读书,花了好大一笔束脩。当然,红东书馆除了像赵安之这种家境一般但勤学上进的学子之外,有的是那种家境好,考不上国子监,而花了大笔学费送过来的富家子。
有富家子、贫家子的地方,就有霸凌。
两个阶层注定互相看不顺眼。
有个富家公子叫马文才的就看赵安之特别不顺眼。为什么呢?难道赵安之的同桌是个女扮男装的祝英台?
叫祝英台,真。
女扮男装,假。
赵安之的同桌祝英台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儿身,奈何生得眉清目秀,比小娘子还要小娘子。
相中祝英台,是马文才的宿命啊,所以理所当然就把祝英台的同桌赵安之想成了自己的情敌,百般刁难。
马文才是富家公子,平常出手阔绰,身边自然围着一群追随者,马文才对他们指哪打哪,赵安之就惨了,被一堆人围攻,自然是苦不堪言。
这班富家公子折磨起人来有的是招数,他们可不是简简单单揍你一顿就可以了,毕竟揍一顿,被周大儒知道是要被处罚的,他们就想些不上皮肉又能折腾人的法子,比如捉许多虫子放在赵安之的位置上啊鞋子里啊头发上,这个小把戏,赵安之倒是还好,毕竟他是个也曾在山野里长大的孩子,就是苦了祝英台,每见到一条虫子,就把他吓得哇哇大叫。
这话可把马文才心疼坏了,就把账算到了赵安之头上,故意在周大儒上课的时候,给赵安之挖坑,故意偷走他的作业,终于成功让周大儒臭骂了赵安之一通,并放话下次再这样就不要来上课了,退学!
楚明珠一听赵安之说到自己在书馆里的际遇,登时就炸了。
次日赵安之要去书馆上课的时候,她执意要跟去。
赵安之说:“姐姐,你是个女孩子,怎么还能要你替我出头呢?应该我保护你才对。”
楚明珠豪气伸手揽住赵安之的肩膀,说道:“你保护个屁啊!你保护个鸡毛!你要是能保护我,自己就不会被别人欺负了!我是你姐姐,姐姐保护弟弟,天经地义,让我去书馆瞅瞅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敢欺负我赵采玉的弟弟!”
楚明珠虎虎生风,赵安之分外凌乱,看着楚明珠不由生出感慨:其实吧,他觉得姐姐得了这个离魂症,一时半会儿不能好也挺好的,过去的姐姐哪能有这种豪气啊!姐姐失忆了,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过去的姐姐让他心疼,而这个姐姐,让他喜欢!
赵安之看着楚明珠,眼睛里盈满亮晶晶的笑意。
他真希望姐姐一直失忆下去,那姐姐就能一直勇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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