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二十四(1 / 2)
秦萝趴在小狐狸身边的木桌上,安安静静睡了一整夜。
今天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情,她早就困得上下眼皮不停打架,脑袋一碰到桌面,就昏昏沉沉进入了梦乡。
与她的瞬间入睡不同,当小朋友渐渐没了任何动静,没过一会儿,原本闭着双眼的小狐狸忽然睁开眼睛。
身上的伤口还是很疼,白也试图动了动疲软无力的爪子。
灵力全无,身负重伤,以他目前的状态,莫说回到幽州复命,恐怕连化为人形、离开苍梧仙宗都难。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继续待在这个地方,等待伤势痊愈。
更何况……恶龙赤练虽然同样受了伤,但极有可能并未死去,如今正潜藏在崇山峻岭之中的某个角落。
虽说苍梧仙宗修士众多,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好苗子,可修为的差距不容小觑,寻常小弟子遇见它,无异于死路一条。
他必须找到赤练,完成任务。
在那之前,只能以狐狸的身份留在此处。
思忖至此,白也冷冷抬眸。
他正躺在一处软榻之上,周遭萦绕着陌生的香。
之前那个为他疗伤的医修似乎脑子不太正常,一边红着眼睛破口大骂,叫嚣着什么“虐待动物血债血偿”、“去你坟头扬骨灰”和“王八羔子”,一边嘟嘟囔囔问他“小狐狸疼不疼”。
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孩也同样奇怪,用尽全身灵力,居然只为让他不觉得害怕;方才等他入睡也是,明明困得厉害,却还要强撑着摸他耳朵,一遍遍念叨“别怕别怕”。
直到他闭上双眼佯装睡去,秦萝的声音才终于停下。
奇怪的地方,奇怪的人,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想不通——面对一只毫无价值的狐狸,这些人的善意来得莫名其妙。
无论对他多好,都不可能得到丝毫回报,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呢。
完全想不明白。
小小的白团抖了抖耳朵,在逐渐加深的睡意里,最后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小姑娘。
乌云不知何时散去,月光打湿窗台,也浸透她莹白的脸。
圆嘟嘟的婴儿肥在手臂上摊开,隐约显出几分温暖粉色。杏眼闭上的时候,黑漆漆的睫毛轻轻下垂,嘴唇则是浅浅上扬着,晕开一抹美梦般的弧度。
宁静温和得像水一样,仿佛能让他的心口也一并安静下来。
这里没有血腥味道,没有挥之不去的阴寒,也没有九死一生、时刻走在钢丝上的紧绷感。
小狐狸沉沉闭上眼睛,在破窗而入的月色里,迎来久违的沉眠。
或许……美梦能传染。
秦萝用脑袋蹭了蹭手臂,迷迷糊糊皱起眉头。
正午的阳光越来越浓,透过眼皮刺进瞳孔,视线里像蒙了层白花花的雾,噗噗一晃,就把梦境刺破一个大口。
好累哦,不想睁眼。
懒到一定限度的时候,连动一动眼皮都觉得力拔千钧。
小朋友皱着眉,小猪拱食般又蹭了蹭手臂,隐隐约约听见一声很轻的笑,还有某个人紧随其后的“嘘”。
……好像是她没怎么听过的声音,伴随着一股树林味道的香气。
虽然闭着眼睛,秦萝还是感觉到了身边的好几道人影。似乎有谁凑到离她很近很近的地方,即便屏住呼吸,清香却是没办法抑制,在鼻尖变得越来越浓。
小扇子似的睫毛轻轻一动。
睁开双眼的瞬间,秦萝见到一双同样圆润的杏眸。
那人没料到她会突然睁眼,清亮瞳孔骤然缩紧,下一瞬,溢出亮晶晶的笑意:“小懒虫,太阳晒屁股啰。”
秦萝大脑卡了一下壳。
涣散的意识缓缓聚拢,识海里的记忆一一浮现,她呆呆眨眨眼:“……娘?”
“对啦!让我看看萝萝长高了没!”
来人笑得更欢,径直拿侧脸贴了贴她脸颊:“你怎么睡在桌子旁边?听说昨夜有人闯进苍梧,是不是被吓坏了?还有那次在山里摔了一跤,疼不疼怕不怕?爹娘本是打算即刻启程回来陪你的,但恰逢暴雪封山,被困在凉州出不来……你有没有生气呀?”
对了。
秦萝被揉得晕晕乎乎,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她娘似乎,话特别多。
小朋友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热情,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不知应该回答哪个问题,思考半晌,才红着脸呆呆应了声:“……没有生气。爹爹娘亲没办法回来,不是你们的错。”
好乖好可爱!
对方欢天喜“呜”了一声,更加快乐地捏她脸颊:“听说萝萝忘了不少事,没关系,有不懂的东西问爹爹娘亲便是,咱们可以慢慢重新来学。”
伏魔录:……
伏魔录:“你娘还真是,有活力。”
即便被封印在藏书阁里,它仍从不少小弟子口中听闻过江逢月的大名。
这位天赋异禀的女修实力超绝,一曲笛音出神入化,曾凭借一己之力,镇压过不少为非作歹的邪魔妖兽,堪称当今乐修第一人。
更何况,与那群几百几千岁的老家伙们相比,她还十分年轻。
——但这未免年轻过了头。
江逢月筑基极早,容貌停留在了十七八岁的年纪,生有一双与秦萝如出一辙的杏眼,五官则是清丽爽朗,有如山间清风,映衬着徐徐燃烧的朝阳。
还有这副吵吵闹闹的脾性,分明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小女孩。
不过……
心思悠悠一转,伏魔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身为修真界赫赫有名的神仙眷侣,江逢月与秦止习惯了四处历练,往往是在九州之内来回奔波,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苍梧仙宗。
她是个合格的修士,但对于“母亲”这个身份,或许还很是陌生。
除却江逢月,房间里还有另一张生面孔。
伏魔录小心翼翼屏息凝神,把自己悄悄缩成更小的一团。
剑圣秦止,是与他道侣截然不同的另一种脾性。
立在门旁的男人浑身充斥肃杀之气,剑眉星目、五官硬挺,一身黑衣衬出挺拔身形,腰间长剑尚未出鞘,却已显露几分冷凝杀意。
这是当今的正道魁首,令万千邪祟避之不及的剑道第一人。
也是它这种邪魔歪道,注定水火不容的宿敌。
“秦止,别发呆啊!”
江逢月捏完小脸,朝门边摆一摆手:“过来过来!你之前不是一直念叨萝萝吗?”
被她一招呼,方才还又冷又酷的剑气立马变得软趴趴。
秦止迟疑上前。
秦萝如今的情况,楚明筝与骆明庭都已逐一告知他们二人。
听说这孩子不但没了许多记忆,连性子也变得与以前不同,慢悠悠傻呆呆的,不吵也不闹。
说来惭愧,因为成天到晚斩妖除魔,无论是秦萝还是大儿子秦楼,他与江逢月都了解得不是很多——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一眼就瞧出这孩子与以前的不同。
他们常年不着家,秦萝在苍梧俨然成了个没人敢招惹的小霸王,听说调皮捣蛋,惹出过不少事端。
无论是秦止的肃然教导,还是江逢月的苦口婆心,那孩子一概油盐不进,每每见到他们夫妻俩,都会露出满脸不耐的神色,把头冷冷扭到一边。
当时听完楚明筝骆明庭的叙述,他首先想到了夺舍。
但……秦萝的神识与曾经如出一辙,看不出丝毫猫腻。哪怕是通天大能,也绝不可能将夺舍做得如此天衣无缝,除开天道本身,没人能瞒过他的眼睛。
这个可能性让他觉得有些好笑。
天道总不可能在一个小女孩身上下功夫吧。
如今想来,唯一可能性只会是秦萝丧失记忆,出于对身边一切的茫然无措,收敛了曾经张扬跋扈的脾性。
逢月当初听闻此事,急得三天三夜没睡着,总觉得自己对女儿太过亏欠——其实他这个父亲又何尝不是。
作为父母,他们很不称职。
冷硬沉默的剑修蹲下身子,看向女孩圆溜溜的黑眼睛,手中白光一现,显出一颗洁白圆润的玉珠。
“一颗珠子,我们从雪山寻来的,你大可串着玩儿。”
秦止把圆珠递给她:“挺漂亮的还。”
秦止说得毫不在意,伏魔录觉得这玩意有点眼熟,多给了它几道眼色。
……等等。
不会吧。
见多识广的老嬷嬷惊声尖叫:“这这这、这是极寒之地的浮玉灵珠?!”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天灵地宝,听闻有蕴养灵气、清心除魔之效,一百年顶多结出一两颗……这败家子居然让他女儿串着玩?
“还有这个。”
见小姑娘欢欢喜喜接下,被珠子亮晶晶的光泽一晃,两眼露出惊喜的笑,秦止轻轻咳了咳,手中又是白光暗涌:“石头,能在夜里发光。”
好家伙。
这是龙的眼睛,修为起码在金丹以上。
“一朵花,想养就养,插在脑袋上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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