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 47 章(2 / 2)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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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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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完结文《八零之美人如蜜》
文案:
在人生过半今生注定一事无成的时候,得到消息,当年的那场高考她考了一个好成绩,本来可以去首都上大学。
她被人冒名顶替,被人篡改了人生。
为了查清真相,她找了如今已经飞黄腾达的昔日同乡萧胜天,因为萧胜天当年说过,有什么事,你可以来找我。
打通电话后,已经是风云人物的萧胜天二话不说赶来,帮她调查尘封的真相。
就在一切即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她重生了。
回到了十七岁那年,那个时候,她是十里八村的村花,是闻名公社的才女。
而萧胜天,只是一个野性难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少年。
他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扬着浓眉,用黑亮而放肆的眼睛盯着她笑:“高中生放学回来了?”
重生一世,顾清溪想重新来回,想纠正自己被人篡改的人生,也想问出那句一直想问的问题。
所以她歪头,轻声问他:“你是特意在这里等我吗?”
于是平生第一次,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萧胜天脸红了。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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