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 69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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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69章寿宴

猛骑了几下车子,

便到了公社,按照之前说的地址,过去了王**家,

他家里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子里摆设很好,

有沙发空调还有冰箱,王**媳妇陈亚从冰箱里拿出来香槟给他们喝,

冬麦推辞不过,

尝了一口,

甜丝丝的,就是有些凉。

陈亚和他们聊了聊,王**的弟弟王元庆过来了,

说是也跟着冬麦去采购,沈烈也就跟着去。

自从上次后,冬麦也有些经验了,

杀过去菜市场,买肉买鱼买蔬菜,

专挑新鲜的,还价的时候大刀大刀地砍,弄得那些卖鱼卖肉的大老爷子都叫苦不迭。

冬麦:“这次给便宜,下次我要买,还找你,

你看我每次买,

量都大,总不至于让老板你吃亏。”

那摊贩老板一想也是,上次已经见过了,虽然这个小姑娘眼力好太挑,

但确实两次跟着来买的量都大,给便宜也是应该的。

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看到这情景,都有些惊讶,陈亚忍不住对沈烈说:“看不出来,你媳妇还挺厉害的。”

乍看,好像是一个羞涩内向的小姑娘,不像是结婚过的,一般这种都腼腆,谁知道讨价还价这么敢。

沈烈笑着说:“我媳妇主要是眼力好,她看得多了,懂这个,知道最低能多钱。”

他其实也不太懂,随口夸夸媳妇而已,反正多夸夸自己媳妇总没坏处。

不过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却连连点头:“多亏了冬麦,我们这次买食材,估计能省不少钱,那就回头麻烦冬麦再帮我们找几个帮工的,勤快点的就行,钱给不多,一天估计能给三四块钱。”

沈烈听了,自然应着:“行,让她帮找就行,我们村好几个能干的,都勤快。”

买好了食材后,陈亚找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拉着,拉到了公社南边一处小院里,那是王老爷子的住处,院子不算很大,不过摆六七张桌子不成问题,院子角落还有葡萄藤架,冬麦琢磨着,还可以在葡萄藤下摆两桌,那样看着好看,听说有些身份的人都讲究雅致。

王老爷子年纪大了,头发胡子全白,弯着腰拄着拐杖,看着比七十岁的年龄还要老,不过却很慈爱。

他乍看到冬麦有些意外,说没想到她这么年轻,问了冬麦做菜的事,很感兴趣,说以前吃过冬麦爷爷做的菜:“那都是老早以前了,现在你爷爷不在了,我也老了。”

冬麦没见过自己爷爷,倒是好奇,王老爷子便和她讲了讲,说冬麦爷爷走南闯北的,做菜好吃。

冬麦听出来了,其实王老爷子和自己爷爷也不是多熟,就是吃过几次菜,但人年纪大了,特别是经过了那十年,许多以前的老朋友都很少见到了,这个时候,一些和过去相关的人和事,都让老人家格外留恋和挂念。

与其说是怀念那菜,倒不如说是怀念年轻时候,怀念那些逝去了便不会回来的岁月。

冬麦和王老爷子说了自己制定的菜谱,王老爷子自然很满意,不过他也说,年纪大了,其实牙口都不好了,嚼不动了,现在就是吃个热闹,吃个心情。

冬麦又和陈亚王庆元说起,打了几桶井水来,放在厨房里蓄着,把该泡的都泡上了,为第二天做了准备,这才离开。

临走前,王老爷子拄着拐杖,站在葡萄架下,颤巍巍的手指着葡萄藤说:“你看我这葡萄已经开始结果子了,等葡萄熟了,你们小两口过来,我给你们剪葡萄吃。”

离开了王老爷子家,冬麦陪着沈烈过去了信用社,本来是不抱希望,不过进去后,信贷主任却告诉沈烈,他的贷款已经提前批下来了。

沈烈自然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当下赶紧填单子办手续,忙活了半天。

最后信贷主任告诉他说:“回家等着吧,估计有两三天,钱就能打你卡里,到时候你再过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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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骑着车子回家时,心情自然很好。

沈烈边骑着车子,边和冬麦说起自己的规划,他说他和陵城的谁谁聊过,知道现在的大政策,总体方向是要羊绒自由经营合法化,只不过上面在研究细则,还说现在如果能下来贷款,他马上买梳棉机,买了梳棉机改造梳绒机,一方面可以倒腾梳绒机,另一方面,安装好了后,进货,自己也可以弄一些下脚料来梳,没准也能挣到钱。

沈烈:“当然现在也有风险,上面对羊绒生产的政策还不是很明确,不过我是听人说,目前陵城**也在研究怎么搞活经济,富民强县,梳绒市场的开放,应该也就是早几天晚几天的事,而且你看,王**那里对这件事也很上心,他也在想着办法重新盘活社办。”

冬麦听着有些激动:“那咱们尽快干啊,等干好了,挣了钱,你出钱帮我开餐馆!”

沈烈:“好。出钱给你开餐馆,再给你买金项链。”

冬麦噗嗤笑了:“等你发了财,我还要买金镯子呢!”

沈烈一本正经:“再给你打一个金碗金锅,什么都要金的!再打一个金炕好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笑得不行了,忍不住扯他后腰:“你就瞎逗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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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回到村里,便听喇叭里村支书喊,说是要开会,问了问却是要讲小麦灌溉的事。

沈烈参军那些年,家里的地都是给让给村里人种,之前因为娶孙红霞,和人家说过,种了那一年后,他就得收回来了,毕竟娶了媳妇他也想正经过日子,家里的地得种着,这样不至于短了粮食。

现在沈烈的两块地,其中一块还种着麦子,夏天麦子收了就能回来,还有一块已经回来了,沈烈打算种豆子玉米什么的,或者插种一些其它的杂粮,不至于说吃什么都要买。

当下沈烈放下自行车,带了冬麦,过去开会。

乍走到人堆里的时候,冬麦犹豫了下。

沈烈注意到了,便道:“你如果不愿意,那就回头再说。”

毕竟她之前也开过这种会,那时候是林荣棠的媳妇,她可能心里还是别扭。

而这次开会,看起来全村都去,林荣棠两口子和王秀菊也在,到时候别又揪扯出什么话来。

冬麦想了想,却道:“我怕什么,我光明正大,他林荣棠但凡敢说一句,我当场抖搂他的事,谁怕谁!”

沈烈赞扬:“这就对了。”

他喜欢她软绵绵的温顺单纯,也喜欢她眉间张扬着的胆气,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泼,她是认准了目标就绝不回头的人。

于是两个人回家放下车子,喝了口水,便过去了村东头开会的场地上。

他们过去的时候,不少人已经到了,根本没多少空位。

沈烈想给冬麦找块石头坐下,根本没有,这时候胡满仓凑过来,就是之前要让冬麦点烟的那个,他看到沈烈和冬麦,连忙叫了烈哥烈嫂,之后便递上来一个板凳:“让烈嫂坐这个,不然站着听怪累的。”

冬麦忙说:“我不用,我站一会就行。”

胡满仓却摆手:“这是多出来的,烈嫂别客气。”

冬麦听着他一口一个“烈嫂”,心里便有些异样,更多的是喜欢,这让她觉得,自己和沈烈很亲密,亲密到就是一体的。

虽然这是事实,但是当被外人这么公开认可的时候,她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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