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第40杯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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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让张秘书叫我过来?”直接给她打电话岂不是更快,何必多此一举。

这人一本正经道:“这样大费周章会显得我郑重。”

季悄吟:“……”

“你这么做岂不是在昭告全天下咱俩之间有猫.腻?”

“猫.腻?”宋雁书把玩着季悄吟纤细白嫩的手指,装傻充愣,“你倒是说说咱俩之间有什么猫.腻?”

季悄吟:“……”

季悄吟赏给他一记白眼,懒得搭理他。

“咱俩谈恋爱名正言顺,不存在什么猫.腻。何况我压根儿就没打算藏,怕什么?”

听他这么一说,季悄吟也懒得计较了。反正宋雁书这个老总都不怕,她有什么好怕的。横竖不过男女之间这点事儿,别人甭管怎么解读,她问心无愧就是了。反正她也没有靠宋雁书谋利益,她仅仅只是喜欢他,才和他在一起的。

他捞起她的手机扫了一眼屏幕,“现在六点钟,咱们还有两个小时。”

像是宣告某种仪式的开始。

两人不约而同地静默了一瞬。

男人的大手绕到季悄吟腰后,猛地用力,将人腾空抱起。

她一时不察,惊呼一声,立刻伸手去搂他的脖子。

将人放置到床上,触及柔软的床垫,整个人被白色海浪倾覆,陷进了温柔乡,爬不起来。

他除了浴巾,欺身而来……

他的唇微微凉,清冽的木香让她着迷,那是深秋的柏木,干净清爽,充满了力量感。就跟他这个人一样。

她不惜就此沉沦。

“雁书……雁书……”她喊了好几遍。

女人软绵绵的声线,娇俏甜腻,直抵人心,“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书上说如果你对一个人有感情,你会更喜欢喊他的小名。

十一年前的那个夏天,午后四点,季悄吟在考场的地板上捡起那张准考证,她看到上面的名字,第一眼便觉得好听。

“雁书寄君前,我倩谁怜。”【注】

雁书,书信的意思。

十一年后,她要把这封信收入囊中了。

“只有我女朋友才可以。”宋雁书与她十指相扣,蛊惑人心,“所以悄吟,要做我的女朋友吗?”

季悄吟如火烧,脑子晕晕乎乎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好,就做你的女朋友。”

——

结束后,两人汗水淋漓,额前的碎发全湿了,黏成一团。

自然是需要再冲个澡的。

冲完澡,宋雁书换上另外一件休闲款的墨色衬衫。

暗沉的颜色衬得他的五官越发立体,脸部线条无半点赘余之处,纤毫毕现。

随后手机就响了,季悄吟瞥到屏幕上是常助理的名字。

他捞起手机接完电话。转头对她说:“悄吟,我得走了,快登机了。”

匆匆来,未曾停留,便又要走了。都没跟他好好说会儿话。

季悄吟不争气地鼻头泛酸,她舍不得他走。

可她做不到让他留下来陪她。他身上担着海盛的担子,他有他的责任和使命。成年人的爱情总是要为工作和生活让步的。

她咬住下唇,偏过头不去看他,“你快去吧!”

他察觉到她低落的情绪,不由蹙眉,坐到床沿抱她,压低声线说:“悄吟,你这样我会舍不得走的。”

她吸了吸气,故作大方道:“你快走吧,别赶不上飞机了。”

“应该还要三两天,结束了我马上回来。”他扣紧皮带,调整了下衬衫袖口,“你再睡会儿,给你叫了晚餐,记得吃。”

他俯身亲了亲她额头,“再见,女朋友!”

——

宋雁书匆忙赶去登机口。

常助理拉着两只20寸行李箱,迎面就说:“宋总,浅都那边来了消息,南岱的人已经到了。”

年轻男人的嘴角不禁溢出一丝冷笑,“他们的动作倒是挺快。”

常助理:“南岱那边是凌湫恒亲自带的队。”

凌湫恒亲自带队,看来南岱也非常看重梵于这个项目。

“上一次吃了南岱的亏,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会会这位凌总。”

赶在最后一刻登了机。

宋雁书一上飞机立马投身工作状态,拿起ipad翻看资料,手写笔在屏幕上方圈圈画画,勾出重点。

老总这一来一回衣服都换了一套,整个人神清气爽,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几个高层心照不宣,彼此交换着暗藏深意的眼神。

万方培小声说:“宋总,季经理很黏人吧?”

“黏人?”宋雁书执笔的右手微顿,笔尖停在屏幕上不动了。

“我一早就说过季经理是那种心思细腻的女孩子。这种女孩私下里特别黏人,一天能缠您八百遍,我说得没错吧?”

宋雁书:“……”

宋雁书想起季悄吟这段时间的表现,她跟“黏人”这个词可完全沾不上边。他出差半个多月,每天晚上都是他给她打电话,她没事绝不会找自己。

刚刚在酒店,明明那么舍不得他,还偏要故作大方让他赶紧走。

万方培完全看走眼了。虽然他也非常期待这姑娘一天缠自己八百遍,但显然她不可能的。在感情上,季悄吟始终理智,始终顾全大局。

宋总勾唇一笑,“老万,你看错了,悄吟不黏人,是我比较黏她。”

不然也不可能连转机这几个小时都不愿放过,就为见她一面。

万方培:“……”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宋总上岗,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区有个小可爱真相了,宋总上岗快,下岗也快。哈哈哈~

【注】:取自清李渔《蜃中楼·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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