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1 / 2)
丁猛的病其实并没有叶茂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事实上,发现按摩院人去楼空之后,他带着宿醉后的酒气回到家,便一头扎到了大床上。
刚开始,丁一凡和叶红不过以为他是喝多了,睡个觉缓缓,都没太在意。
可是到了快晚上,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连个姿势都没换。
丁一凡进来看了看,才觉得儿子有点不对劲儿,上手一摸,我去,热得跟火炭似的。
再看脸,本来就不算什么白晰的肤色,这会儿完全变成了一块酱猪肝。
大概是模糊中感觉到了额头上的凉意,烧得迷迷糊糊的丁猛侧了下身,刚巧压在那个大抱枕上。
长条的人形抱枕柔韧温暖,让他瞬间像是抓到了什么最想抓到的东西。
“你回来了?”
丁猛在混沌中吐出了一句明显有些激动的话。
丁一凡愣了愣。
“你他妈还知道回来……”
丁一凡眼睛直了。
“老子够讲究了,一起同床共枕睡了这么多天都没越过界,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你,你是不是欺负老子太软了啊!”
眼看着儿子一个鹞子翻身,整个人将抱枕压在了身底下,烧红的脸贴在上面,蹭了又蹭。
这……是发烧呢还是发骚呢?
这个小流氓发春的样子,还是自家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办起事来沉稳大气,一身钢铁总裁范的大猛子吗?
该不会是发烧烧傻了?
看着丁猛跟一个枕头胡言乱语,甚至还带上了肢体动作,丁一凡着了急。
“醒醒,猛子快醒醒,你烧得太厉害了,咱们得赶紧去医院!”
可是他虽是武生出身,身手轻快,却还是扳不动186的大块头儿子。
丁猛像是认准了眼前的抱枕,就好象枕头上有谁的体温或是气味一样,又啃又咬又是闻的,把丁一凡看得是一愣一愣的。
他放弃了自己一个人把儿子搬起来的念头。
可是儿子只是发个烧,还不至于打个120来,不行,得把叶茂弄来。
叶茂从自己的公寓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他虽然昨晚也喝得不少,可是睡了一觉后,到底是年轻,已经基本缓了过来。
他一边走一边想,昨晚大哥喝得不比自己多,而且他的酒量更是比自己大不少,竟然会弄成这个样子。看来这酒精和情伤相比,杀伤力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等他到了丁猛的卧室,看到正抱着枕头不放的大哥,才知道,这杀伤力比自己想像中的,还高了至少三个等级。
哎,也难怪大哥是这么一种状态。
恋爱经验丰富的叶茂明白,像白简这种做法,才是情变中对喜欢的人最狠的惩罚。
这个一脸秀色的江南男子,看似淡漠温软,可是伤到他的心,便足够决绝果断。
在感情上愧了他的人,不管你有多懊悔、多自责,或是感觉自己多有道理,有多少解释,他根本不给你一个表白或是说出口的机会。
让你浑身攒了千斤的力气,也像是砸在棉花堆里,用也用不上。
尤其当你深深喜欢上一个人之后,那种被厌恶、甩掉、冷落,甚至彻底抛弃的感觉,那种求而不得,又担心害怕对方莫名消失后会出事的感觉,真的是非常要命的。
没有感情的人,或者是很少动真感情的人,当然会觉得这样的事矫情又无聊。
可是这世上毕竟还是有人在意这些,也执着于这些。
而丁猛,就是一个在意这种感觉的人。
在之前,他就像是一块没有开化过的顽石,一旦动了情,才知道原来在石头里面,是一颗柔软的心。
被老爸和叶茂强行夺去枕头后,丁猛发了一阵飚,却总算是清醒了很多。
看了眼床上被口水弄得一片湿的抱枕,丁猛本就烧红的脸,更不是正经颜色了。
他拒绝了老爸提出去医院的想法,坚持说自己体格好,没有大碍,吃点药退退烧就会好的。
看到他恢复了清醒,丁一凡倒也没逼他去医院,只是一边叮嘱叶茂给大哥弄水弄药,一边对着那个被蹂躏过的枕头看了又看。
大儿子这么大年纪却一直单身的事儿,本来大多时候是叶红在操心。丁一凡一个戏痴加身的人,既没有细细想过原委,同时又觉得儿子在打拼事业的阶段,不谈恋爱,也不出奇。
可是刚才儿子在混沌状态中说的那些话,什么一起同床睡了没过界,没动过手指头之类的,是啥意思呢?
和他同床的,不是那个盲人按摩师,白简吗?
再想想他抱着枕头求欢的样子,和上面那些话联系一下,就算丁一凡再没生活经验,也感觉出了异样。
这,可如何是好。
白老爷子给白简介绍的这位客人,是本地一家酒的老板,名叫江子城。
白简家所在的老城自古便是富庶之地,更是讲究享乐延年之乡。除了养生保健天下有名,更凭着烟雨小巷、古渡老街的江南美景,成为近年来颇有些名头的旅游之城。
虽然在名气上,还不如乌镇、西塘般世人皆知,但在江南左近,却也算是小有名气。
更因为尚未达到举世闻名的境地,往来的客人还不至于像那些知名景点一样,黑压压的人头一望无际,不紧不松的状态中,倒也算留住了古城该有的韵味与景致。
而在老城最繁华的几条街道上,随着游客的日渐增多,不知不觉中,便开起了大大小小的客栈、店铺,专做那游客的生意。
而其中一条街上,则尽是如酒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每到夜晚,灯光通明,人潮涌动,声色犬马,最是一个享乐的的好去处。
而这江子城江老板的酒,便是这条街上最知名的一家。
酒有个极好听的名字,燕来。
虽然人人都管江子城一口一个江老板的叫着,但实际上,这江子城也不过才二十七岁的年纪,算得上还是个大小伙子。
只不过他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人高马大,威猛阳刚,在生意上又指挥若定,看起来确实有点小老板的派头。
这江子城在二十出头的年纪,便一人独自来到这江南老城。
他有北方人的粗豪胆大,又学着当地人的精明缜细,从做小生意起家,短短几年,生意倒越做越大。
光做生意不打紧,他这人又是海交,上至官员大款,下至商贩屠夫,没有他不交往的,也没有交往后不跟他向好的。
人缘如此好的原因,主要还是江子城为人豪爽,又极重义气。不管什么朋友,谁有了大事小情,三灾八难,他都会出把力,伸个手。
所以在财力人脉都有了一定基础之后,江子城看准时机,抓住旅游地娱乐业受欢迎这一点,盘下了一家酒,并大胆地将它做成了老城最大的一家。
‘燕来’开业那一天,老城里有头有脸的人不知道去了多少,而那些虽然没什么体面,但和江子城交好的人,也纷纷前去捧场。
不出多久,‘燕来’便成了当地酒里的翘楚,夜夜人满为患,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人帅多金还能干,并且身材还是在江南这边比较少见的186,这样的小江老板,自然便成了老城这边不少美女们的心头好。
明里暗里,很多俏妹妹小姐姐都找各种机会,将拴着自己芳心的红线对江子城抛过去。
可惜,都是泥牛入海。
慢慢地,流言也好,传说也罢,自然就冒了出来。
也难怪,这样正当年的一个小爷们儿,不差钱也不差貌,还成天在花海蝶群中穿梭,却没有一个女人陪在身边,正常吗?
肯定是不正常啊,肯定是有男朋友啊,肯定是大猛攻啊!
流言,就像是当季最流行的神曲,在人家嘴里哼哼唧唧,不管你爱不爱听,那真是挡也挡不住的。
而眼下,这位老城美女们的最爱,弯男们心中的猛攻,跟白承宗来找白简约谈的,是想请他去酒驻场的事宜。
当然,这是白承宗这几天费心费力沟通的结果。
毕竟,孙子不开心,他更加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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