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满城菊花尽是杀人刀(1 / 1)
孔家主母那时候已经接近于一种骂娘的状态了,而且孔克玄还从丫鬟和仆役的嘴里听到过他是这样骂的“那个小杂种居然傍上了这么一个大宝贝,我说那个老家伙怎么突然之间就想到给她找个婆家呢。
原来是遇见了一个好下家,保证自己的那个畜生闺女能够过得好一点。”
然后孔家主母就要求孔克玄带着她来这里,不来的话,就以孔静怡的身份做要挟,孔克玄没有办法,不仅自己要丢这个面子,还要带着这个不争气的家伙。王少跃看到孔家主母的时候,虽然有些诧异,但是在想明白一些事情的时候,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他握了握拳头,然后重新吸了一口气,开始继续吐纳,开始压制自己身体里那股刚刚有些躁动的真气。王少跃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不留下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就好像他一直都是这样的,过了一会,王少跃开始走动,他已经确保自己不会再出现任何真气乱动的情况了。他开始绕着这座船走了起来,这里其实离那个地方有些远,所以王少跃在计算以这个流程下去,到底能够留给自己多长时间杀人。经过王少跃一遍又一遍的推演,他发现自己好像就只有半炷香的时间,能够对徐锦动手。
王少跃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发现这下子确实是有些问题了,虽然问题不大,可是本就有风险的事,现在变得更加有风险了。虽然这个风险的概率无限接近于没有,但是只要是还有一线的可能,那么这件事就是有可能的。
但是王少跃也没有任何想要撤退的想法,越是这种情况,才越能够锻炼他自己的意志,解决他自身的问题,他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才能够解决自己谋而后定的习惯,这个习惯不好吗?很不错,可是不是他所依赖的,他需要有一定随机应变的能力,而现在是培养这些能力最适合的时候。
只有这样王少跃才能够扛得起那座大旗,不然王少跃虽然能够做很多事情,但是离扛起那到大旗,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这个责任说起来轻松,但是那只是说起来,真正要完成的话,就不是那样了。王少跃知道,沈均就算把靖天司司正的位子交给他,也不会完全放手靖天司的事的,因为这件事没有任何所谓的退路,也不能承受太大的损失。
王少跃走了一会,然后就开始在原地站着,然后当明月缓缓升起,这次的文会就这样开启了。
大临承天十八年的菊花文会,在残月照耀中缓缓开始。残月如刀,杀取人间白日光景。可是真正的杀人刀不是他,而是这次文会所要庆祝的东西,也就是菊花,满城菊花尽是杀人刀。杀得了人间无有半点早秋味。也要杀得这一夜黑衣似被水侵染,到时候那一身红衣不仅要被汗水打透,还要被鲜血所侵染。
王少跃把手缩回袖子里,然后握紧那把两仪剑,他低着头,然后缓缓抬起,眼中满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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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只是在被月光照耀之后,那股戾气消失不见,王少跃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文会开始,本来这次是有专人负责的,但是因为孔克玄这位文坛领袖在这里,别人也没有这个胆子了,所以这次的文会就由孔克玄主持了。
孔克玄虽然不情愿,但是毕竟也是多年的老文人了,在这种情况的时候,还是会注意一下自己的名誉,所以他还是朗声说道:“今日老夫便由主持这次文会。
菊者,自前朝陶公起,就为我辈文人所喜爱。老夫这次能够主持文会是老夫的荣幸。
而既然如此老夫便献丑了。
菊花盛开,清香四溢。其瓣如丝,如爪。其色或黄,或白,或赭,或红,种类繁多。性耐寒,寒霜即将,百花零落,唯菊独盛。
……
菊者,百花开尽还艳丽。老夫也做了一首诗。
诸位请听,故园三径吐幽丛,一夜玄霜坠碧空。多少天涯未归客,尽借篱落看秋风。”
台下的掌声不绝如缕,但是孔克玄却没有什么反应,这首诗是他早就给今年菊花文会准备好的。
他以前虽然不屑于参加这种文会,但是因为他是文坛领袖,所以还是要给足他们一些面子的。每年他都会差遣小厮来这里送诗词,今年只不过是让他自己来了而已,至于前面的那些话,反正都是快速的胡诌,差一点也没什么关系的。
这首诗的基调很高,结果就是那些本来放在前面留着抛砖引玉的诗句,一下子就变得不堪入目了。
后来一些老学究开始出头,才算勉强的能够看一看,但是还是比孔克玄的诗句差上很多,所以接下来就没有什么人作诗了,孔克玄知道这种情况该做什么了,所以他也不在去管那人是谁,开始随便的点人。
然后孔克玄虽然不知道王少跃是谁,但是还是说道:“那个角落里的小友,可是有什么好诗句吗?还是有了什么困难。”
王少跃嘴角抽搐,没想到自己自己居然会被自己的岳丈点名,这下子可不能逃啊,虽然孔克玄不可能认识出来他,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不尊敬孔克玄,所以他说道:“那晚辈就献丑了。晚辈天水郡窦王元,有诗已成。其诗曰: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孔克玄一边摸着自己的须子,一边听王少跃的诗,前两句虽然不是精品,但是却也已是非俗之作,至于后面那两句,就更是绝句了。听的孔克玄把自己的胡子都揪下来了好几根,但是他不觉得疼,毕竟这首诗实在是经验了。自己的那首虽然也不差,但是在气韵上却不如王少跃这一首,那一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实在是一句绝句,甚至于孔克玄觉得这一句可能会是被以后士子们所记住的一首诗。就凭这一句“宁可枝头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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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王少跃说完后就后悔了,这首诗的意境是真的不错,他自己说完后也觉得这首诗很不错,而这次一说,基本上这首诗就和他无缘了。只是不知道天水郡有没有一个叫窦王元的人,如果有的话,那就是白送他的了,没有的话就算了。他是不会承认这首诗是他在这次菊花文会上作的诗,毕竟孔克玄在这里,而且孔克玄点了他,别管他们能不能查出来人是他杀的,单单这个事情就可以让王少跃难受很长时间。
这首诗获得了一致称赞,但是也只是称赞而已,毕竟那句老话说得好,写诗都是无用功。
王少跃说完诗之后就走了,也不再继续待在那个地方,免得下次继续被找。他还是有正事的,毕竟他的目的是杀人,不是参加什么文会,而且这个文会有些莫名其妙的让人不舒服,尤其是这个名字有些太过于直白了,他听起来总感觉有些不太舒服,不如叫秋菊来的实在一些,而且好听。
文会开到一半,这个文会的主人,徐锦才出现在文会的现场,这算得上是大临文会的规矩,如果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诗句,文会的主人是不会出现在正面的,只有等到一半中场的时候才能够正式出席。不是代表主人没有来,而是主人一直躲在后面没出来。
其实今天出来了很多首不错的诗,但是徐锦一直没有出来,不是因为徐锦的审美比较高,而是这家伙没想到会出来这么厉害的人,主要是他不知道好几年没有参加过这些文会的人,居然突然会来这里参加文会。
更不会想到,还会有王少跃这样的家伙。
王少跃看着徐锦的出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左手握紧怀中的那把剑,然后徐锦刚刚开口说到第一句话,他说道:“欢迎各位能够来参加本次文会。在下虽然是南唐人,但是却在大临生活了很多年。所以这次也是非常荣幸能够召开本次文会。预祝各位本次文会能够开心。”然后他就没再继续说话,现场有些略微的沉默。
徐锦的话有些挑衅的意味,看起来是谦逊,但是却是在说我是南唐人却能够举办这种文会,你们不觉得怎样吗?
然后王少跃在下面喊道:“徐老板还有别的话要说吗?”
徐锦有些不愿意,但是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也不好说什么。所以他说道:“没有了。”
王少跃喊道:“给你办这次文会,是大临给你的荣誉,不是让你炫耀的。,是让你这条够记住大临的恩赐。”
徐锦刚要震怒,就听见那个声音说道:“当然了,我更喜欢说这是给你最后的礼物。也可以说是给你的祭品。好了,不和你说这些废话。
到时候了,你该准备上路了。到了明年的今天,我会再来永安河来这里祭奠你的。”
说完,王少跃抽出怀中的剑,一跃而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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