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冒险小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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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魔法议会占领城邦以后,短时间内便大量肃清了所有盘踞在城邦地区的血巫师,完成了他们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

之后,黎明组织的领袖——教授,因年事已高再也支撑不住,很快便离开了人世。

而黎明组织这个小小的巫师结社,也因此走到了解散的边缘。

当时米切尔三人看在他们在那场占领都灵城的战斗中帮了忙的缘故,善意提出引荐他们加入魔法议会。

但蕾妮几人想了想之后,却放弃了这个机会。

他们想将黎明组织这个名号继承下来,这样才对得起教授为他们这些孩子所作出的付出。

米切尔三人见此也不好再劝,但也将他们的贡献汇报了上去。

而那个时候,正好魔法议会颁发了新的政策,允许外部巫师在付出一定金钱的情况下学习基本的魔法理论,并对外提供低级魔法师以下的法术。

于是,黎明组织这些人凭借之前的帮助,免费获得了转修魔法的机会。

但转修完成之后,黎明组织也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继续维持下去。

所以蕾妮几人商议了一下,便将他们组织的名字改成黎明小队,来到了当时刚刚热闹起来的西北大森林,成为了冒险者。

这几年下来,她们在这边也算混的不错,还在莫度镇里盘下了一间酒馆,作为他们的根据地。

而通过当年的结识,蕾妮他们每次会都灵城看望家人的时候,也给艾莎带些礼物。

直到这次魔法学院毕业前的野外训练来临,艾莎便生出了跟哥哥姐姐们一起去森林里冒险的计划。

酒馆里,一群人围坐在长桌旁聊天。

艾莎迫不及待的问着什么时候他们小队能出发进入森林。

蕾妮听了不解问道:“小艾莎,你为什么一定要跟我们进森林深处呢?”

“因为我要攒钱啊,你们之前不是说,有的魔兽尸体带回来,能卖上千魔币嘛?”

魔币是魔法议会在城邦所发行的纸质货币,具备很高的价值和公信力,也是魔法交易中最常用的币种。

一个魔币的价值,大概在二点五个诺亚金币左右,足够一个人在都灵城美美生活半个月了。

“问题是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卢克好奇道:“你马上要去内罗尼堡进修了,这时候不应该好好准备学业嘛。”

艾莎无奈道:“内罗尼堡的消费可是很高的,而且那里同样不是福利学校,我需要给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啊。

这几年我的花销都是米切尔、迪伦、嘉柏三个哥哥提供的,但以后我想自己努力赚钱,

之前欠他们的,我也要尽快还回去。”

这时黎明小队的众人才恍然记起,艾莎没有家人了,她一个仅有十五岁的花季少女,已经必须自己扛起生活的重担。

卢克想了想道:“艾莎,如果钱不够,我们可以给你凑一下。”

而艾莎却坚决摇头:“谢谢你们,但我自己可以。”

蕾妮知道艾莎性格自立,也没有再跟着劝什么,而是正色道:

“艾莎,我们可以带你进入森林猎杀魔兽和采集珍贵草药,但有一点事先说好,我们的工作并不安稳,反而十分危险。

你也看到了,原本我们教授刚死的时候,我们有十多个人。

可现在,离开的加上死在森林里的,只剩下我们六个。”

蕾妮语气严肃:“艾莎,你做好面对危险的准备了吗?”

艾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深吸口气:

“我听米切尔哥哥说过,每一名魔法师都要经历战斗和危险的,哪怕是那些研究员也不例外。

所以……尽管我年纪还小,总归也要走这一步。”

蕾妮等人听完忽然笑了起来。

卢克摸了摸艾莎的脑袋,温和道:“放心吧,只要不贪心,危险是可控的。

这次我们先带你在外围熟悉一下,等你适应了以后,我们再带你去猎杀那些能卖几千魔币的大家伙。”

艾莎立马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卢克看了蕾妮一眼,她才是队长。

而蕾妮看了眼时间,笑道:“我们现在就出发。”

……

茂密的丛林间,一只火红皮毛、体型壮似小狗的火绒兔躲在灌木丛里,小心翼翼的吃着嫩叶。

忽然间,它猛然停下所有动作,耳朵笔直竖起,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危险。

而就在下一秒,这只兔子便在‘沙沙’的响动中忽然跃起,朝不远处更深遂的草丛中逃去。

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精准老辣的猎人在它跳起的瞬间便已经出手,一支泛着淡青色光芒的利剑,稳稳扎在了它的脑门上。

“中了!猎纹姐姐好厉害!”

箭矢射出的方向,艾莎从自己匍匐的草丛中站起,举着手不停挥舞着。

而在她旁边,蕾妮等人也纷纷现身。

这是黎明小队给艾莎上的第一节课。

“猎纹,你的箭术又精进了。”蕾妮走到一名穿着绿色紧身衣、露着肚皮和大腿、脸上还涂着油彩的高挑女人身旁,伸出大拇指夸赞道。

被赞赏的女箭手笑了笑:“还是卢克的附魔法术更快了,否则这一箭估计我没把握瞄准头部。”

卢克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也没那么厉害了。”

艾莎察觉到卢克语气中的不对劲,大眼睛在两者间游移,好像发现了什么。

而卢克自己也注意到了这点,为防止这小丫头乱说,连忙开口问道:

“咳咳,艾莎,你觉得我们既然发现了猎物,却为什么不用法术?”

艾莎想了想:“因为会破坏皮毛?我记得学院里教过,火绒兔的皮毛可以制作魔法卷轴,同时也是刻画法阵铭文的优秀材料。”

“这只是一方面。”蕾妮解释道。

“火绒兔作为一种魔兽,对周围魔素环境的感知十分敏锐,行动力也很是迅速。

以我们的实力,施法前的波动很容易被它察觉,所以卢克使用了波动最小的箭矢附魔,为猎纹的箭提高速度。”

卢克也接话道:“这给你上得第一课,就是为了告诉你,法术确实很神奇多样,但在不同条件和要求下,却并不一定要使用威力最强的法术。

还有一点就是,别光听你们学校教的东西。

火绒兔的皮,不仅可以作为施法材料,它在皮毛商人的手中价值反而更高。

这东西制成的衣物或毛毯,保暖效果极佳,还能自己发出热量,在一些冬季较为湿冷的地区十分受到有钱人的喜爱。”

艾莎听到这里眼睛一亮:“那这只兔子能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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