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以吾之命,换千万人平安。(2 / 2)
因此单单只是论力量强度上而言,苏狂云所掌握的力量的强度是要比秦云霄的法则之力的强度要强上一些的。
秦云霄看着苏狂云,此时由于苏狂云在确定了,不与自己进行近距离的交锋,那么凭借着苏狂云的自身强大的实力,要想和苏狂云进行近身的搏斗,就几乎不可能的。
所以秦云霄便知道自己要想击败苏狂云的话,只能是采用法则之力和苏狂云进行功法上面的交锋。
不过苏狂云要是认为这样就能够败自己的话,那么秦云霄只能说苏狂云还是不了解自己的实力。
在确定了苏狂云不会和自己近身战斗之后,秦云霄也不打算再和苏狂云近身战斗,秦云霄开始将自己的法则之力向着自己手中的流云枪上面汇聚而去。
苏狂云也随之将自己身体之中的法则之力向着自己手中的宝刀上面汇聚,然后在几秒钟之后,苏狂云便将自己手中的宝刀对着秦云霄所在的位置一砍,一道火焰刀气便向着秦云霄而来。
面对着苏狂云的进攻,秦云霄直接将自己手中流云枪支上的这股法则之力激活,只见到在流云枪上面飞射出几十道法则之力,然后这每一道法则之力便在秦云霄的身体的旁边形成了一把七彩色的神枪,不过这每一把神枪上面的力量,要比刚才秦云霄所射出的那一把七彩色的神枪力量差多了。
因为此时秦云霄施展出来的乃是幻枪之影。
然后秦云霄便将手中的流云枪对着前方一刺,身体旁边的这几十杆七彩色的神枪便向着苏狂云所在的位置飞逝而去。
几十杆七彩色的神枪在于苏狂云所斩出的火焰刀气枪碰撞之后,仅仅只是破碎了两把七彩色的神枪,就将苏狂云的火焰刀气给消耗掉。
苏狂云看着向着自己飞射而来的这几十把七彩色的神枪,苏狂云心中有一些惊讶,他难以想象秦云霄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可以汇聚力量,施展出具有这么强大威力的进攻。
不过苏狂云依靠着自己众多的战斗经验,苏狂云便已经判断出来了,秦云霄虽然说打出来的攻击数量多,但是每一打神枪上面的力量都比较微弱。
苏狂云手握着自己手中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宝刀,主动向着这一些七彩色的神枪攻击而去。
很快苏狂云便和这一些七彩色的长枪接触在一起,苏狂云看着向着自己飞射而来的前方的一把七彩色的长枪,将手中的宝刀挥舞而出,七彩色的长枪瞬间被这一刀给打碎,化为七道法则之力消散在天地之间。
就这样在苏狂云斩了几十刀之后,就将秦云霄打出的幻枪之影完全给化解掉。
而后苏狂云便将目光放到了秦云霄的身上,不过仅仅这一眼就让苏狂云心中感到极为恐惧,因为此时在秦云霄的身体四周竟然出现了五只具有着极其强大威力的圣兽。
原来秦云霄在刚才将幻枪之影视展出去之后,秦云霄就已经开始运转五行圣兽决,打算通过五行圣兽决直接将苏狂云给秒杀掉。
但是秦云霄没有想到苏狂云就这样将自己的幻枪之影给化解掉了,所以此时秦云霄身体四周的这五只圣兽还没有完全凝聚而成,仅仅只是五道虚影而已,此时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威力,连完整的五行圣兽诀得1/10都打不到。
苏狂云看着秦云霄身体四周的这五只圣兽,震撼的说道:“莫非他施展而出的招式便就是宗门古籍所记载的曾经的五行帝国最为强大的战斗功法,五行圣兽诀吗?不过还好,幸好在短时间之内将他刚才打的那一招给化解掉了,现在在他身体四周的五只圣兽好像还没有完全凝聚,必须要在现在将他给化解掉,不能够让他凝聚成功。”
说完后,苏狂云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起来,因为苏狂云使用了秘法,将身体之中的血气燃烧,让它转换成为自己的法则之力。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短时间之内让苏狂云的实力大增,毕竟面对秦云霄着在之前的时候没有使用出来的招式,苏狂云便知道秦云霄在之前和自己交手的时候,极有可能还隐藏了很多的实力。
因此面对此时的秦云霄,苏狂云已经不抱着任何能够活着走出这一片战场的想法了,此时在苏狂云的心中想的就是能够用自己的性命,可以换得现在在阵地之中,士兵的生命安全,以及能够换得自己的宗门一个好的名声。
随着苏狂云将自己的血气转化成为法则之力之后,苏狂云身上所燃烧的火焰之力,在这一刻也变成了血红色的火焰。
秦云霄看着苏狂云身上突然出现的这股妖艳的血红色的火焰,秦云霄能够十分明显的感觉到苏狂云身上的气势得到极为大幅度的增加。
秦云霄在心里念道:“苏狂云现在果然是放弃了一切要和我一战了,现在他竟然以自己的血气为代价,来增强自己的实力与我战斗。”
苏狂云此时将身体之上燃烧的血红色的火焰,向着自己手中的宝刀上面汇聚而去,然后苏狂云对着前方秦云霄所在的位置一刀斩出,一道血红色火焰刀气便向着秦云霄所在的位置攻击过来。
随着这一道血红色的火焰刀气在空中划过,就连空间之中都出现了一道道的裂缝,由此可以看得出来,此时苏狂云所打出的这一招具有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秦云霄面对着苏狂云这以血气为代价斩出了进攻,秦云霄不得不中断自己现在正在凝聚力量的五行圣兽诀将现在还没有完全凝聚成功的五行圣兽诀打出去。
秦云霄将手中的流云枪对着前方一枪刺出,在秦云霄身体四周的这五只没有完全凝聚成功的圣兽就向着前方苏狂云所在的位置冲杀而去,这五只圣兽此刻就想要将苏狂云给撕裂一般。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