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事化小(1 / 2)
听到说偷单车的贼抓到了,班长兴冲冲的跑了过来,跟着过来的还有保安部长。
虽然那个穿花衬衫的小男孩哭着说自己不是偷单车的贼,说那单车是借他同学的,可是,问到他同学住哪一栋楼哪一个单元,叫什么名字,他就说不上来了。
房间号可以说自己不清楚,但是,同学的名字不可能不清楚。
部长加入了几个小区的业主群,将那单车的照片发到了群里面,很快就有人认领了。
证据确凿,小男孩还是没有承认他在偷车,只说自己想要骑着玩。
问他住在哪里,父母的手机号是多少,那小男孩也不说。
问得凶了一点,就躺在地上打着滚哭。
对于这样的小孩子,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
打是不能打的,众所周知,保安没有执法权。
就算是有执法权,对这种小孩子也不能打,要是被人发上网,打小孩的保安绝对要社死,物业公司都要吃很大的亏。
就他躺在管理处门口那一番闹腾,已经迎来了一群没事做的老头老太太,一个个圣母心发作,说管理处欺负小孩子。
班长只能一个个的向他们解释这个小孩是偷单车的,之前小区偷的单车大概率也跟他有关。
有的老头老太太可能是家里单车被偷过或者是家里有单车担心被偷掉,改变了立场,呼吁揍这个小孩一顿。
但也有些家里没有单车的老头老太太还是维持着高尚的圣母心,要管理处放了这个小男孩,说出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万能金句:
“他还只是个孩子呀!”
一直到警察过来将那个小男孩带走,这事情才告一段落。
柳青早就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也向管理处的周经理汇报了自己怎么发现这个小贼的。
他当然没有说自己从未来过来,只是说这个小男孩进来的时候他就问过,不是小区的,是来找同学玩的,看到他走着进来,却骑着单车出去,就觉得不对劲,把他拦下了。
在他的描述中,一个上班认真负责观察仔细的保安形象呼之欲出。
周经理听得很是满意,深深的为公司有这样的人才而骄傲。
看着柳青,越发的顺眼,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此人有班长之姿!”
当场就向柳青表示,要给他加十分,还会出一张表彰的通告贴在所有的电梯间,让所有业主都知道小区里面还有这么一个负责任的保安。
这个消息很快就在群里面传开了,班长将那个小男孩的照片,还有他偷的单车的照片都发到了工作群里面,到后面将物业公司给柳青的奖励也发了出来。
然后,群里面一片“柳哥威武”、“柳哥请客”、“柳哥发红包”的声音,热闹得很。
这个是他们班里面的群,没有管理处领导加入,大家上班时间在群里面聊天也没有压力。
柳青被吹捧得高兴了,在群里面弄了一个一块钱的巨额红包,分做十份发了出去,三秒钟抢光,他自己还抢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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