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零章 没给自己留后路(1 / 2)
接下来旳几天时间里,柳青都留在羊城,就住在丁芸这里。
除了办理天元集团那百分之十的股权转让,还要和苏绮做婚前财产公证以及婚后财产协议。
这公证和协议,都是最大限度的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柳青的个人财产。
有一些条款,柳青自己都不好意思提出来,是苏绮主动提出来的。
“有没有必要这样啊?这对你有点太不公平了吧?”柳青都忍不住提出这样的疑问。
他觉得两口子过日子,没必要计算得那么清楚。
一定要计算,那也没什么。
那就公平公正的来计算那些东西。
可是,在现在的协议中,明显是偏向于他的,这让他感觉都有一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这些条款就是在欺负对方。
对此,苏绮的解释是:“这个协议是为了离婚来做的,我没有想过离婚,我想你也不会向我提出离婚,那就无所谓公平不公平了。”
柳青确实没有想过和苏绮离婚。
这个女人有着很强的经商能力,会成为他事业上的臂助。
长得也还漂亮,性格又好。
最为重要的,是这个不会拒绝他找女人,甚至还会帮着他找女人,帮着他维持后宫的平稳。
这么优秀的女人,到哪里再找另外一个去?
只要苏绮不提出离婚,他肯定不会主动提出离婚的。
听苏绮这么一说,也就理解了。
既然两个人都没有离婚的打算,那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怎么来都可以。
提出一个偏向于自己这边的协议来,也证明了苏绮根本就没想着要离婚,所以无所谓这协议公不公正。
苏绮弄这个协议,更多的是在向丁芸表达自己并不打算离婚的决心,也是为了进一步获得丁芸的信任。
不要说柳青觉得苏绮这样做受到了很大的让步,就算是丁芸,从柳青这里了解到协议的内容,也觉得有一些过了,对他说道:
“也没必要那么苛刻,差不多就行了,咱们没必要做得太过分。”
柳青觉得委屈:“妈,我没有提出那些要求,都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丁芸愣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
“这样啊……看来她是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
柳青道:“她准备怀上我的孩子的时候,应该就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吧。”
丁芸摇了摇头,笑道:“不一样,结婚生孩子,不一定就没有后路。这个对自己苛刻到极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算是真正的不留后路。”
在她看来,只有建立在利益上面的关系才是稳固的。
靠着情感来维系的关系,非常的薄弱,一旦情感没了,关系就破裂了。
而情感这种东西,本身就是靠不住的。
丁芸只是稍微想一下,就能够明白苏绮弄出这么一份协议的用意,无非是让自己安心。
协议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表达出来的态度。
对于这样的态度,她倒是挺认可的。
除了办理那些手续,柳青和苏绮还在这个星期进行了婚检。
婚礼是在6月15号举行,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倒不是在这一天,提前或者延后都可以。
柳青和苏绮做完了婚前财产公证,做完了婚检,然后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为了跑这些事情,苏绮正常的工作时间都被打乱了。
结婚这件事情,对目前的他们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天元集团有着成熟的管理团队,日常事务,没有他们两个的存在,也能够运转。
有冯芷萱和黎晗这两个秘书看着,他们也不需要担心偶尔几天没有工作,集团会被别人给掏空。
小雯和冯芷萱就住在了那一栋新的别墅,有时候会来丁芸这里吃饭,有时候就干脆不来,自己做一点吃的。
问就是很忙,没时间过来。
鹏城那边,已经不准备过去住了。
星期三那天,小雯和冯芷萱一起回了一趟鹏城,这一次是搬家,把她们的衣服鞋子什么的都拉到羊城来。
顺便也帮叶婉容和柳青带了一些东西过来。
家具什么的还留在那里。
那一天,甄甜请了一个假,把她租的单身公寓给退了,东西都拉到了虹景花园,搬到了柳青的这一套房子里。
——她倒是挺想去羊城和柳青一起住大别墅的,但好不容易搞到一个电视台的编制,让她辞了这一份工作去羊城,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就只能继续留在鹏城了。
能够住这么一套房子,也挺不错的,她对自己现在的状态比较满意。
虽然是委身于人,可柳青长得还挺帅的,就那个颜值,没有顾问费,没有房子白住,就只是为了解决自己身体上的需求,她也觉得挺值的。
从这方面来讲,她可以算得上是零付出。
她前些天就向房东提出了退房的要求,现在她租的房子还有十几天到期,她也顾不得了,办理了退租手续就搬过来。
冯芷萱和小雯还帮着甄甜布置了一下房间。
以后这一套房子就是甄甜来住,不过房产证还是柳青的,柳青他们什么时候来鹏城,同样的可以住在这里,最多也就是大家一起挤一挤。
另外,在这一天,还有一个人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搬到了虹景花园。
那就是莫小蝶。
不过她没有搬来跟甄甜同住,而是搬进了叶婉容给叶默租的那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当然不是和叶默同居,因为叶默要搬走了。
柳青都不住这里了,叶默自然也用不着继续住这里,他那个房子离到期还有点时间,就这样退房,押金是没得退的。
所以,柳青干脆的让莫小蝶也退了自己的房子,搬进叶默住的这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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