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肾不行(1 / 2)
但凡下地,秦鹿多数会带上儿子。
不是非要让他跟着自己学,而是该了解的必须要了解。
比如,耕作的不易。
韩镜明白母亲的苦心,很多时候她说着,自己也用心听着。
日后或许不会种地,却也不能被下边的人诓骗了。
直到进入夏季,小麦获得了丰收。
曾经亩产两百斤的小麦,今年每亩地平白多收获了三十斤。
看着三十斤不是很多,可一旦扩大耕作规模,可以多养许多人。
眼看着家里的一切都步入轨道,秦鹿却闲不住了。
当夜,她在饭桌上说了自己的打算。
“我想离家几年。”
莫说韩镜,就是胡言等人都觉得纳闷。
“娘要去哪里?”
秦鹿笑道:“去大海的另外一边,寻找一种叫做马铃薯的农作物。”
“马铃薯?”听到是吃食,婉娘道:“夫人,这东西好吃吗?”
“好不好吃先不提,产量奇高。它和红薯以及玉米,是抵御饥荒的最佳食物。”
提及产量,在座的人不免好奇。
沈颂很少在饭桌上聊太多,此时也忍不住了。
“夫人,不知产量几何?”
“按照目前咱们所耕作的土地,马铃薯的亩产大概在两千多斤,好点的话可以超过三千斤。”后世算上土地的科学种植,可以达到亩产五千斤。
莫说是沈颂,韩镜等人都不由得目瞪口呆。
“红薯的亩产比马铃薯要高,伺候精细的话可以达到五六千斤。而且红薯的藤苗除了可以做菜,还可以用来养殖牲畜,比如猪都很喜欢吃这个。可谓全身都是宝。”
“至于玉米,亩产也不低,最低也有千斤左右了,而且玉米完全可以代替小麦和水稻,作为一日三餐的主食。另外两种倒是不能吃的太多。”
她看着众人,“这三种高产食物,全部都在海的另外一段,一来一回起码也要数年,若是中途在体验一下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五年时间还是要的。”
韩镜知道这三种食物对一个国家的影响,可想到母亲一走就是数年,说实话他舍不得。
况且出门在外,有诸多不便,万一遇到危险,他难免心生担忧。
“只是带回来不算,还需要在本土进行驯化,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想要完全普及开来,最少也要十年的时间。到那时,这个国家会发生根本性的蜕变,至少百姓将不会出现饿死的状况。”
她都这么说了,韩镜也明白过来。
看似是商量,实则是通知。
母亲已经决定出门了,他拦不住。
只是随着他逐渐长大,已经不可能跟着母亲长期在外游山玩水了。
“娘何时出发?”
“下个月,我一个人。”
韩镜错愕,“一个人?”
“嗯,路上不好走,带个人麻烦。”揉揉儿子的头,道:“家里就交给你了。”
的确是不好走。
按照后世的地图,她需要进入俄国地界,横渡白令海峡进入北美,然后一路穿过北美经巴拿马地峡进入南美地界,再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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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里,秦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辞别儿子踏上远行。
临行前可没忘记把王县令以及田通判的解毒丹留下,量比较足,免得自己没时间赶回来,这两位直接嗝屁了。
而且,为了避免路上无聊,她还带上了奶糖妹妹。
韩镜别提多郁闷了,老母亲出门不带儿子,居然带上一只猫。
简直没天理可言。
每年的十月份开始,是白令海峡的冰封期,一直到来年四月。
秦鹿不着急,五个月内赶到,便能通过冰层横跨过去。
不过白令海峡冰封期,冰面随时会毫无征兆的破碎甚至断裂,寻常人可不敢下去。
秦鹿有轻功在身,倒是不需要担忧。
至少性命是能够保障的。
哪怕冰层断裂,她也可以凭借雄厚的内力,游过去。
借助商船,从大盛进入北黎,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
北黎的建筑风格相对粗狂些,给人的感觉是大气厚重,不似大盛朝那般的精致,也不像南楚那般,具有强烈的部族风格。
而且北黎的民风不似他们的战斗风格,反而显得格外讲究。
一路乘船,在北黎京城暂时落脚,打算用几日时间浏览一下当地的风俗人情。
还有另外一层打算,她准备看看后世的首都,在这个时代是什么样子的。
两个世界的历史不同,传承自然也不同。
北黎京城名唤霸州,而她记忆中首都的位置,此时尚是一片荒凉之地,不说都城,就连村落都稀疏,人烟罕至。
站至高处,俯瞰周围的景色布局,秦鹿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她甚至就此处的地形,融合脑子里的宫殿布局,连什么殿宇落在什么位置,都想好了。
相比较起中晚期的宫殿建筑风格,秦鹿更喜欢殷商至西汉时期的高台建筑。
这种建筑风格延续了龙山文化的建筑理念,以高大的夯土台为基础形成的土木混合的结构体系,其风格大气庄重,比起后期朝代的建筑更加的有气势。
当然,宫殿群建成后,肯定不止他们母子俩居住。
后期里面还是国家诸多部门的办公场所。
待得这边建成后,再将现在的秦家建造成南方园林式风格的殿宇群,日后或许可以作为一个避寒的地方。
秦鹿趁着天色暗下来,在当地寻了一个村落宿下。
此地的主人姓马,男主人叫马大全,妻子赵氏。
房屋是茅草搭建的,混合着黄土,抬手摸一下墙面,都掉泥渣。
屋子不多,主屋只有三件,外带两间厢房和角落处搭建的简易柴草棚。
哪怕是点着油灯,屋子里也很是昏暗,能见度很低。
“姑娘,你这是从哪里来的?”赵氏见秦鹿的穿着,知晓她的出身必然不错,怎的一个女子出现在他们村中。
“郾城来的,闲来无事,准备到处走走看看。”郾城是紧邻霸州的一座小城。
赵氏没再多问。
北黎对女子的约束比较重,未婚女子是绝不允许踏出府门的。
普通人家的,为了一日三餐,限制不算多。
不过北黎也大盛一样,随处可见强权欺压,反倒是娈童比之大盛要少一些。
这里的貌美女子安全性不高,但凡有点姿色的,真没几个敢外出。
马家的饭菜极差,这边多种植小麦,本身产量就不高,再加上北黎善征战,每年朝廷都在征兵征粮,谁家但凡有点余粮,都会被官府搜刮走。
如今是盛夏,野外却见不到多少绿色。
而眼前的碗中,只是一碗清水煮野菜,连盐巴都没有。
秦鹿看着马家的一个小女孩,瘦弱的好似被风干了的腊肠。
不由得心生怜悯,从袖子里掏出几块栗子糖,塞给那小姑娘。
看到糖果,小姑娘眼神别提多亮了,就只是看着,口水都要溢出来了。
“姑娘,万万使不得。”赵氏赶忙拒绝。
秦鹿把栗子糖放在小女孩面前的桌上,笑道:“本身就带了这么几块,再说我在你家借宿,总不能白住。”
赵氏捂着女儿的眼睛,道:“栗子糖金贵,我们那里吃得起,而且招待您的饭菜如此捡漏,是我们待客不周。”
“这是你家目前能拿出最好的东西了,但是栗子糖对我来说并不金贵,如此一来,还是我占了你家的便宜。”秦鹿剥开外边的油纸包,将栗子糖塞到小姑娘口中,“孩子太瘦了,吃几颗糖也补不回来。”
马家的小姑娘尝到嘴里的甜味,哪怕被母亲捂着眼睛,也高兴的笑出声来。
她乖乖的任由母亲抱着,“娘,甜的。”
赵氏忍不住红了眼眶,“多谢姑娘。”
她和丈夫一辈子没吃过糖,即便桌上放着六七块栗子糖,夫妻俩也舍不得吃。
只好收起来,留着给女儿偶尔解解馋。
简单的一碗水煮菜肯定吃不饱,夜里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奶糖乖乖的趴在她脑袋旁边。
“明儿咱们找个城镇落脚,到时候给你买只鸡吃。”秦鹿亲了亲奶糖的软毛,小家伙咕噜噜的,睡的香甜。
次日鸡鸣天亮,秦鹿起身洗漱。
早膳是能照出人影的稀粥,里面是米白色的汤水,米粒都能数的过来。
小姑娘可能是吃了她给的糖,见到秦鹿笑的合不拢嘴。
说真的,小姑娘瘦的全身没有几两肉,整个人给人一种骷髅的恐怖感。
但是这个笑容,在秦鹿看来极美。
用过早膳,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顺便再瓷枕下,放了十个铜板。
马大全一家人把秦鹿送到家门前,她微微弯腰,轻揉小丫头枯黄洗漱的头发,笑道:“要听爹娘的话,好好地活着,将来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到时候你天天吃栗子糖都可以。”
“真的吗?”小姑娘四五岁的年纪,看似懵懂,却听得懂话。
“真的。”秦鹿点头,“不只是栗子糖,还能吃到白白胖胖的饼,没有汤的干饭。前提是要好好的活着,等你长大后,肯定会实现的。”
“嗯,姐姐,我会听爹娘话的。”小姑娘没想那么多,她只听到自己长大后就能吃上糖,还有干饭和大饼。
如此也便足够了。
目送秦鹿走远,马大全没有进屋,走到角落扛起农具下地干活去了。
赵氏过来收拾房间,搬动瓷枕的时候,一眼看到下边压着的铜钱,数了数有十枚,忍不住心生感激。
这点钱看似不多,却也能在过年时买上半斤肉了。
秦鹿徒步走了半上午,好不容易看到一辆牛车从后边过来。
“老伯,你们这是要去哪里?”驾车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应该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孙子。
三人瞧着秦鹿,道:“去县城,小娘子怎的独自在外行走?”
秦鹿抱着奶糖,“我也是去县城寻亲的,不知能否让我搭个车?”
车子的位置很空,夫妻俩没有拒绝,招呼秦鹿上车。
坐在平板车上,秦鹿瞧见那孩童直勾勾的盯着她怀里的奶糖。
“这是狸花猫,名字叫奶糖。”秦鹿道,“要摸摸看吗?”
小童目露喜色,抬手轻轻的摸着奶糖的脑袋。
“喵……”奶糖软软的叫了一声,好似在撒娇。
“奶奶,它叫了。”小童一头扎进奶奶怀中,笑个不停。
老太太抱着孙子,也是笑容满面的看着秦鹿怀中的奶糖。
“这狸奴好俊。”
秦鹿揉着奶糖,“经常给它洗澡。”
老太太暗暗咋舌,他们老百姓基本上一年洗不上几回澡,反倒是这只狸奴能经常洗澡,人不如猫。
当然,这是别人家的事情,老太太没好意思多嘴。
牛车的速度不快,甚至赶不上人稍微快些的步伐,主要是走的时间太久,没有坐车来的舒服。
此地距离县城比较远,一日时间无法抵达,当晚他们是露宿在野外的。
此地地广人稀,村子与村子之间的距离都不近,更别说是去县城了。
幸好现在是夏季,睡在外边顶多是喂喂蚊子,至少不会冻着。
秦鹿抱着奶糖在原地打坐,奶糖则乖乖的坐在秦鹿盘膝的腿上睡觉。
夫妻俩偶尔睁开眼而孙子赶蚊子,就瞧见秦鹿几乎都没动,直到天亮,她这才起身找水源洗漱。
“小娘子你坐一晚上,不累的慌?”
秦鹿摇头,“我都习惯了,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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