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阿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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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点儿吃,不够还有。”慕胤宸举了举手中的三条烤鱼,语气中是两人都没有意识到的温柔。

冠荣华将手中的鱼肉咽下,有些不好意思着道:“我实在是饿极了。”

“无妨!”

两人一起落难,不知不觉间慕胤宸感觉冠荣华已经对他微微放下心防,不似以往两人之间仿佛永远隔着一层一般。

这样说来,这次被迫和暗一暗二分开,非但不是坏事,还是好事。

“救命——!”

突然,不远处有一声女子的呼救声。

“我们去瞧瞧?”

慕胤宸点了点头。

慕胤宸将手中的鱼放下,将火熄灭,两人立即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救命……救命……快来人救救我……”

女子呼救的声音越来越近,只见不远处正有一名女子躺在地上,不远处一直蛇在伺机而动。

冠荣华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子夹在指间,用力朝着那只蛇的七寸用力打去,蛇立时瘫软在地。

女子回过头,这才发现身后站在一男一女。

男的身穿锦袍身姿挺拔。

女的头戴珠钗一身锦裙。

两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公子小姐,看上去十分的般配。

受伤的女子是附近的猎户之女阿彩,一着不慎踩中捕猎的捕兽夹,这才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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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彩皱着眉头,疼痛难忍着朝着冠荣华道:“姑娘,求您救救我。”

冠荣华走上前,仔细打量了她一眼,见她脚踝处有些血迹,翻开脚处的草丛,这才发现她的脚被捕兽夹夹着。

冠荣华并没有接触过捕兽夹,回头看向慕胤宸,“是捕兽夹,你会解开吗?”

“会!”慕胤宸点了点头,抬步走向两人。

慕胤宸从地上捡起一根较细的木棒,在捕兽夹一处轻轻一按,捕兽夹立马便松开了。

冠荣华将阿彩的脚移开,将她的鞋袜脱掉,仔细地检查一番,“无碍!并没有伤到筋骨,只伤到了皮肉,修养几日便能恢复如常了。”

说着,冠荣华从包里拿出一瓶药,将药粉撒在阿彩的伤口处。

处理好后,冠荣华站起来向阿彩告辞,“伤口已经给姑娘处理好了,我们忙着要赶路,就不送姑娘回去了。”

“等等!”见两人转身要走,阿彩立即阻止道:“两位所去的方向是南疆吧?”

冠荣华脚下一顿,转身点了点头,“没错!”

阿彩一瘸一拐地追上两人,“这儿附近都上大山,山中多是豺狼,两位没有熟人带路,恐怕是出不去的。”

“我爹在山中打猎多年,对山里的路十分熟悉,两位不妨跟我回去住一晚,来日我让我爹将你们送出山去。”

闻言,冠荣华瞧了瞧慕胤宸一眼,见他微微点了点头,这才回道:“既如此,便叨扰姑娘了。”

说着,冠荣华主动走上前,扶着阿彩的手。

冠荣华按着阿彩指的方向走了约一炷香的时间,便见到不远处有一户人家。

阿彩一边扶着冠荣华的手朝家走去,一边大声叫道:“爹娘!我回来了!”

阿彩声音刚落,立马从屋内中出一对中年男女。

“呀!”妇人正是阿彩的娘李氏,见她一瘸一拐被人扶着,心下一惊,立马迎了上来:“女儿,你怎么了?是脚受伤了吗?”

“我没事,就是给大哥送饭回来,被捕兽夹夹住了脚,多亏两位恩人救了我,否则女儿不失血而亡,也要被毒蛇咬死了。”说罢,阿彩转眸看向冠荣华两人,道:“这位是我娘,这位是我爹。”

妇人立马转身朝冠荣华两人躬身,“多谢两位恩人救了我女儿!”

“不客气!我们也是恰好经过,这才碰巧救下令爱!”

“爹娘,他们要去南疆,女儿看已经到了晌午,这才留他们住一晚,替爹答应明日送他们出山。”

中年男子是阿彩的的爹虎叔,他听了阿彩的话,立马点头,急忙说道:“送两位出山只是小事,两位在家中休息一晚,明日一早我便将两位送出去。”

李氏细细打量了一下冠荣华两人,好奇问道:“两位是兄妹?”

慕胤宸立即反驳道:“不,我们是新婚夫妇。”

冠荣华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本身就是他们商量好的说词,她自然也没有必要反驳。

“难怪我瞧着两人有些疏离,原来是新婚啊!”

妇人瞧着两人两人的样貌虽然十分相配,但是眼神却有一丝丝的疏离,并不像夫妻,若是新婚也就不奇怪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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