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乱局(2)(1 / 2)

加入书签

东岛...东岛...

有那么一瞬间,万青云觉得自己甚至有点站不稳了。

当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安南北境的时候,东岛竟然直接进入了北海区域?

什么是北海区域?

什么是东岛区域?

只是说海域的话,北海行省最南方的秋水市,距离东岛的海岸最近的地方只有几十海里!

这意味着如果东岛发疯的话,他们的海上力量只需要一次冲锋,就能靠近甚至直接进入北海。

趁火打劫!

这是真正的趁火打劫。

万青云突然无比愤怒,那种突然得到消息之后的惊愕迅速消失,继而变成了一种...一种仿佛被蝼蚁挑衅,被触犯了威严的愤怒。

这么说或许有些不合适,但事实就是如此。

东岛面积很小,甚至比不上中洲一个大一些的行省,但东岛却是毫无疑问的强国,如果只是论经济的话,放眼全世界,他们都可以排在最前列,这种国度,没有什么人敢小看...除了北海。

是的,除了北海行省。

北海对东岛的心理优势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无法弥补的程度,秋水,通天,沧澜三市本来就是北海硬生生从东岛手里抢过来的,当初说的是所谓的借用,但北海历代族长上演的都是一出经典的有借无还。

不是没人抗议过,但帝兵山不怂。

那是真的不怂。

你不服我就干你。

想怎么玩都奉陪到底,真把老子惹急了有的是办法让你吃了亏还要忍气吞声。

北海和东岛数百年的纠缠没少流血。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什么所谓回购,所谓拉拢,所谓交流,好处北海行省一点不少拿,但正事北海王氏是一点都不多说,整个东岛从最开始的敢怒敢言敢战变成敢怒不敢言,变得忍气吞声,变得低声下气,十多年前王天纵访问东岛被追问的不耐烦了一巴掌甩在东岛天凰脸上之后,整个东岛的心气似乎都被彻底打散了。

反正在东岛人的眼里,整个北海王氏就是那种丝毫不讲道理偶尔还在自己这里骗吃骗喝骗钱骗技术自己又特么惹不起的超级大流氓。

中洲是如今的第一霸主,但相对温和的对外策略并不算强势,当大多数东岛人都能做到在中洲人面前保持不卑不亢的时候,他们面对北海行省的人,是真的有点抬不起头直不起腰。

这种积累了数百年的心理优势怎么可能会消失?

哪怕是经历了北海决战,北海对于东岛仍旧有着发自骨子里的不屑和鄙夷,东岛确实参与了北海决战,但真正的发起人跟东岛有个屁的关系?那是江上雨,是李狂徒,是王逍遥,是黑暗世界各大势力联手组织的狙击,东岛,不过是个顺带的。

他们不知死活的出手了,然后顺理成章的损失惨重,这有什么好说的?

整个东岛现在的综合实力都处在近几十年来的最低谷,身为东南集团领袖,又跟帝兵山牵扯极深的万青云很清楚,帝兵山的决策层最近已经盯上东岛从他们身上搞点钱来玩玩了,万青云对此也是支持的。

站在北海王氏的立场上,他们从东岛搞点钱简直不要太简单,只要跟东岛皇宫或者内阁提一嘴归还北海南方三市,东岛的人就会跟看见了骨头的狗一样点头哈腰的冲过来,派出所谓的团队来参与谈判。

而一次的谈判,东岛方面给予北海的诚意,至少都是数百亿的中洲币。

没有这笔钱,就不可能会有所谓的谈判。

把时间拉长到数百年的时间,这样类似的谈

(本章未完,请翻页)

判已经有了将近二十次,换句话说,只是东岛一家,数百年的时间里就送给了北海上万亿中洲币的真金白银。

谈判当然是毫无结果的,归还更是扯淡,但东岛每次都上钩,每次都要给钱,只要数额不过分,基本上北海说多少就是多少。

东岛是傻么?

与其说是他们傻,倒不如说他们是真的无奈,真的惹不起。

谁都知道这种所谓的谈判从实际角度来看吊用没有,但这样的谈判偏偏又是东岛需要的,是他们的当权者需要的,他们需要用这样的谈判来告诉整个东岛,他们没有放弃努力,所以每次谈判他们都会大张旗鼓的宣传,宣传的多了,信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每次期待也就越来越高。

然后北海跟东岛签署一份注定不可能遵守的所谓条约,拿钱走人,将归还时间拖到几十年后的下一次谈判,而东岛也得到了正寂,看上去皆大欢喜。

这就是勒索。

至于脸面,对外有利益,谁在乎这玩意?

东岛也不可能放弃这种谈判,就算不谈所谓的正寂,他们也需要保持这种不间断的谈判来让世界知道北海的南方三市曾经属于东岛,这是一个名义。

这种名义在自身孱弱的时候没什么用,但是当他们自身强大起来足以碾压北海的时候,就可以来一句:字鼓以来...

所以很多时候,就算北海不提,东岛也会主动提起来然后给北海送钱。

只要北海王氏一直强大并且握稳南方,那东岛在他们眼里就是随时都可以欺负的对象。

所以北海坐镇南方三市的持剑家族在武力方面一直都是七大持剑家族里的强者。

比如皇甫家族,比如陈氏,比如姜家。

上一次的北海决战,东岛积极参与最大的目的就是想要将沧澜江之南的土地夺回来,摆脱北海王氏对他们持续了数百年的压迫,但行动却失败了。

失败自然要付出代价。

所以帝兵山打算在针对东皇宫的行动之后就对东岛提出勒索...哦,不是,提出新的谈判方案,而其中涉及到的金钱,更是高达千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