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九章 基建在晴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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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正所最近出了不少成果。

除了水泥、曲辕犁,还有代耕架。

代耕架可以减轻人力耕地的压力,毕竟不是家家都有牛可以拉犁,在人力耕种的时代,代耕架出现的意义就不必多说了。。。

此外还有比同时代更先进的水车、耧车等等。

水车能提高灌溉效率,耧车则能够提高播种效率,这些对于当下将要进行的春耕都是很有用处的。

这一系列的工具被研制出来以后,工正所这边就立即下发了制作方法到的匠作司。

匠作司加班加点地赶制,也允许民间力量加入,共同制作。

不过民间的工匠制作这些东西,如果不营利,只是自用的话,随便做,但如果要营利,要拿出去参与买卖,那就必须要向工正所缴纳一定比例的“专利”使用费。

专利这个概念是楚王妃提出的。

当然,江琬当初提出的时候只说自己是从古书上看到过这个概念,觉得“古人”实行专利制度,能极大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鼓励发明创作,使人人都能够拥有更饱满的创作热情,等等。

反正就是,专利的保护很有必要,很值得学习。

众人本来就唯她马首是瞻,没有不听话的,再加上她这样解释,这个专利概念的通行就更加顺畅了。

江琬甚至还要求余松柏在匠作司新增加一个专利监,除了工正所改良创造的这些东西会到专利监来登记专利,其他的民间匠人如果有什么独特的配方或技法需要保护,可以前来申请。

通过检查和认证之后,一旦被录入专利监的专利库,这些东西就是受到晴州本地官方保护的了。

专利监的推行倒是不太起眼,毕竟,现如今晴州境内变革的东西太多了。小小一个专利监,如果不是有利益与此切身相关的人,一般不太会注意到它。

江琬也不着急,专利概念的塑造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的,她现在的重点也不在这上头。

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弄个专利监出来,也不过是为了方便传播工正所改良创造的那些东西。

这些东西需要传播,但不能是毫无底线地传播。

不营利的话随便你造,但一旦营利,江琬是一定要收取抽成的。

因为只有这样,工正所的创造才能获得回报,陷入一个良性循环。

如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加紧制造后,大量的先进农具就从工正所,到匠作司,再到各地工坊,而后分批到达了晴州乡野的各个田间地头。

考虑到最底层的百姓们大多贫苦,根本就买不起这些精工细作的农具,江琬又还想了一个方法。

她让余松柏以官府的名义购买大批农具,然后又打着测试农具效果的名头免费借给贫苦的百姓使用。

当然,只借给贫苦百姓,如果是豪强们的田地,那是必须要豪强们自己购买农具的。

现在晴州的地方豪强个个都服服帖帖,这点小事当然是纷纷听从,没有人会随便闹乱子。

至于像水车这样公用器具,这个属于基础工程,倒不需要百姓们再自己付出什么,都是官府承担修建的。

此外还有修路的问题,这个基本上也都是由官府出面修建。

江琬叫余松柏选人,规划好路线的主次,然后招募当地百姓做工人,让他们以修路代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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