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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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睿影刚把酒碗放在嘴边,被“一剑”这举动惊的不知发生了何事。

坐在他旁侧的张毅听到师傅如此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恭恭敬敬的端起一碗酒,对着刘睿影“噗通”一声便跪了下去。

“刘典狱,方才多有得罪。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这般行事。”

刘睿影这才知道“一剑”让他徒弟下跪的原因是因为先前在河岸边,张毅与自己伤了自己一事。随即连连摆手,示意无碍。

“不打不相识!”

刘睿影说着扶起张毅,他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恩怨便算是了断。

解决了前因,张毅重新落座,却是要比先前轻松了很多。

刘睿影看着自己面前的三碗酒,颇有些为难之色……奈何盛情难却,只得硬着头皮喝下。

放下酒碗时,他看到“一剑”正拿着醋壶,含住了壶嘴,小口嘬着。“连弓子”却是一口一个蒜瓣。

他吃起算来并不剥皮,用指尖掐住蒜瓣尾巴,用门牙犹如嗑瓜子般一嗑,逛街圆润的蒜瓣便从皮里出来。

这般新奇的方式刘睿影着实是没有见过……不由得啧啧称奇。一时间却是忘记了这三碗中都是醉人于无形的烈酒,喝水似的喝下肚去,没有丝毫停顿。

“刘典狱果然豪爽!”

“一剑”说道。

刘睿影笑了笑,并未言语。

他很是清楚在酒桌上往往说自己不能喝的人,其实酒量最好。而不断劝人酒的,却是最为滑头。

刘睿影这两种人都不是,所以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自己酒量的边界,以此来保证不会在人前丢丑。

“看两位前辈这下酒菜着实是新鲜!”

刘睿影说道。

在张毅跪地起身,重新落座后,这接风宴才算正式开始。

从后厨里又走出一排伙计,每人手上端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道菜。待摆在桌上,刘睿影数了数,却是有四十七道。

在中都城里,能有十八个菜的席面就算得上是大席面。今晚却是翻了两翻还多了十一道菜,就连刘睿影也没有见过。

如此大的场合,让人震惊,倒不是没有吃过那么多菜,只是一样的菜放在不一样的场合却是就变了味道。

中都有家小店,一道水煮白菜名扬天下,用鸡汤炖煮后捞去浮沫,煮至清清白白,味道醇美带着清香。

只是那道菜在小店里却只卖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要打个折,放在这宴席上,怕是百金都难买

其中许多菜他都不认识,尤其是摆在正中央的两道。

一道犹如两座丘陵,在盘子上高高耸立。另一道似蹄似掌,比牛蹄大出许多,又比熊掌略显单薄。

面对这一桌子的佳肴,“一剑”和“连弓子”竟是不动筷子,和我那酒后一个饮醋,一个吃蒜。

“刘典狱可是说我喝醋?”

“一剑”说道。

“正是!”

刘睿影点头应道。

醋是酸的,饭前吃开胃,饭后吃u不涨肚。但从未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喝醋的。

“下危城中的酒,在外都叫做漠南酒。别出的烈酒腥辣,这里的就无色无味。我哥俩这习惯也是年轻时候养成的。那时年少,义字当头,尤其是喝酒一事。奈何酒量不加,总是最先醉倒,后来就从僻静处讨来一个偏方,说着醋却是能解酒,尝试之下发现果然有效,便养成了习惯。虽然是下策,不过还算不得是作弊?”

“一剑”大大方方的说道。

以他的身份地位还有年纪阅历,这样的事在一个后辈面前说却也是无妨,反而让人认为他很有气度。就连刘睿影也认为“一剑”要比先前更加亲和。

“这醋真能解酒?”

刘睿影追问道。

“今晚这酒却是试不出来。等改天,咱们喝其他地方的烈酒,刘典狱再试试。”

“一剑”说道。

“至于连弓子……他喝酒吃打算纯属自己摸索出来的歪招。”

酒醉人,辣醒人。

大蒜配酒,却是有以毒攻毒,互相克制的功效。

不管到底有没有用,看到“连弓子”那被辣出的一头汗,就知道方才那三碗酒估计已经解了一碗半。

趁着伙计添酒的功夫,刘睿影伸出筷子,夹起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口中。

喝了这么多场酒,吃了这么多菜,还是洒了粗盐粒的油炸花生米和酒最配。

唯一不足的就是,着酒喝起来着实没有什么味道……以至于花生米吃到嘴里都显得浪费!

刘睿影在“一剑”和“连弓子”为他准备的接风宴上百无聊赖的喝酒时,下危城里却是有三个人不同寻常。

陈家的四爷茶楼今晚关张的很早。

店里的伙计早在知道四爷今晚要来时,睡了整整一下午的觉。

他们知道四爷一来,必然要喝酒。

喝酒必然不止四爷自己,还有他的很多朋友。

四爷在他的朋友里酒量并不算是出众,但他能胜在能挺。

面对着朋友时,从未喝多过一次。但只要朋友一走,立马就会趴在地上,吐得稀里哗啦。

四爷茶楼中的伙计,前半夜得忙着添酒加菜,后半夜得忙着照顾喝醉的四爷,没有片刻时间可以休息。

可今晚四爷的作为却是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四爷的朋友一个都没有来。

就连他告诉刘睿影,今晚必到的那位从震北王域戈壁滩中赶来的朋友也没有来。

刘睿影走后,他和王淼又寒暄了一阵,喝完了一壶酒。

待王淼告辞,陈四爷抻了个懒腰,用手掩住嘴,打了个足足有半盏茶功夫的哈欠,然后便打法所有的伙计离开。

这些伙计都不是陈家中人,只是在下危城中久居,被陈四爷雇佣来茶楼中做伙计。

伙计收拾好东西,一个个走出茶楼时,都会在迈过门槛后回头朝着四爷问安。

第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四爷刚好吹灭了一盏灯火。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寸轻轻地碰了碰锁头,铜锁即刻断裂成两半,掉落在地。

他很是满意的笑了笑。

五年未曾出鞘,仅出一寸便有如此锋锐。

这样的刀他怎么舍得输给别人?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他在走进这屋子后,从袖筒里摸出一把崭新的黄铜锁,和刚才断裂的那一把一模一样。

摩挲了片刻,便从里面把小屋的门锁住。

在他锁好了门,正要转过身时,小屋里忽然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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