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4章 狂欢(1 / 2)
叶山自然不认识王彻耽几个人,但是刚才一介绍,他便明白了几个人的身份,特别是莹莹,竟然是王彻耽的妹妹。
他即便再不八卦,益达公司他总是知道的。
换一般人,益达公主这样送货上门,早就心花怒放了。毕竟这一下可以少奋斗几十年。
但是叶山偏偏一下子更没了兴趣。没办法,出生在这样一个不差钱的家庭,而身边的大伯财产甩益达几条街,他真的没必要觉得有钱有啥了不起。
和叶雨泽打完招呼,杨威他们自然和叶山开始寒暄,当知道这个家伙竟然是叶雨泽的亲侄子,叶风的堂哥时?几个二代立马热情起来。
他们的企业大部分都不在京城,之所以在这里混,其实也是家里刻意为之。中国人做生意跟别的国家不同,讲究的就是个人脉。
按照京城人的老话儿,没钱没事儿,但别丢了人脉,因为那是你能站起来的唯一依仗。
叶风他们巴结不上,因为人家远在米国,就是回来,也只是混个脸熟,主要是生意上没啥交集。
至于国内的生意,人家根本看不上眼,这不全部都委托给杨威了吗?
所以,今天可是他们表现得大好机会,叶雨泽竟然亲自来了,还带着侄子,傻子才会无动于衷。
于是,各种酒水小吃玩命的往桌子上堆,今天本该是巴图请客的,接过完全没了他的事儿。
巴图倒也没有在意,他比别人都了解这个叶叔。母亲不止一次叙述过他们交往的过程。
巴图明白,自己和妈妈的今天,等于是叶叔一手给与的。所以,尽管平时并没有交集,但是从心里,他都把叶雨泽当做自己的长辈儿。
叶雨泽一直表现得很随和,对几个年轻人的敬酒和零食都来者不拒,因此让这几个二代都兴奋异常。
这尼玛出去又够吹好几年了,今天竟然给叶雨泽敬酒了。“叶雨泽是谁?自己去百度吧,傻帽!”
叶山好不容易挣脱了两个丫头的纠缠,附身对叶雨泽说道:
“大伯,我先回家了啊,明天还得上班呢。”
叶雨泽眼神看向两个小丫头,寓意非常明显,就是征求她们的意见。
两个丫头本来因为他在场有些拘束呢,毕竟是长辈,所以有些放不开,但此时看到叶雨泽这鼓励的眼神,立马心里有了底。
“不许走,今天不醉不归!”闹闹毫不客气俯身抱住叶山一条腿,而莹莹立马抱住另一条。
叶雨泽点头赞许,说了句京城话:“好,不醉不归,谁先走谁是孙子!”
“上酒,今天要加十倍!”闹闹兴奋异常,她是最喜欢这种气氛了,人来疯。
巴图心里一哆嗦,开酒吧的自然都认识这两个丫头,他们那种喝法既让老板开心同时也头疼。
钱是赚了,但肯定要负责人家安全。都是惹不起的人,出啥意外酒吧不可能没责任?
看着摆的满满当当的桌子,叶雨泽乐了,似乎很久没这样喝酒了,这两个丫头有点意思。
不过当调酒师开始倒酒的时候,叶雨泽却没了耐心,吩咐巴图:
“这样太费劲,你去找两个大桶来。”
巴图不明觉厉,很快就找来了两个大号的塑料桶,叶雨泽看着就笑了,对调酒师吩咐。
“你那样一杯杯的太费劲,这样吧,按照你的手法,把所有的酒都倒进两个桶里,可以分成不同的口味儿。”
调酒师脸上肌肉一阵抽搐,想反驳这是对调酒师的侮辱。但是看着一桌子二代们尊敬的神情,最终没敢开口。
不过从开始倒酒,他心中又有了一种隐隐的激动。太特么豪迈了,试问哪个调酒师,能把这几十斤高档酒放在大桶里面勾兑?
自己也算是开创了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先河吧?
随着酒液的不断加高,颜色也在不停的变换,甚至分出了层次,显得格外的好看。
闹闹的眼睛里不断的闪烁着小星星,抬头问叶雨泽:“叔叔,这们这叫什么喝法?”
叶雨泽看了看满桌的瓶子,眼睛眨了几下,然后笃定的说道:
“既然这两桶酒来自世界各地,就叫喝干五大洲吧!”
“噗通”一声,闹闹单膝跪地:“前辈,请收我为徒,小女子自愧不如!”
叶雨泽笑眯眯的把她拉起来:“丫头,别说废话,酒上见!”
莹莹也是一脸崇拜的看着叶雨泽:“前辈,你还收小妾不?我发现自己好像移情别恋了。”
王彻耽一脸黑线,但是转念一想,要是真能这样好像也不错啊?
叶雨泽手一挥:“喝酒,说多了都是眼泪,喝多了不想家,八叶赫力!”
一桌子人看着两桶酒发呆,不知道这么大的桶该怎么倒?
叶雨泽却拿着杯子直接在桶里舀,然后一饮而尽。
闹闹“嗷”的一嗓子:“前辈太帅了!”然后也学着舀酒一饮而尽。然后大家纷纷效仿。
叶山无奈的看着这个疯疯癫癫的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
从小就没少从奶奶和父亲嘴里听过这个大伯的不少传奇故事,但是咋也没想到他竟然能在酒吧里喝出江湖好汉的味道,这也是没谁了。
不过叶山也被这种气氛感染,情不自禁的拿着杯子舀酒喝,这会儿谁要是敢不喝?会被人彻底鄙视的!
然后的然后就是酒吧变成了篝火晚会,喝酒,跳舞玩的不亦乐乎。
就连叶雨泽都被闹闹推上台,跟莹莹合唱首同桌的你。
喝到这个气氛,王彻耽一声大吼:“巴图兄,把你所有的酒都拿出来,今天我请客,酒吧里面所有人不醉不归!”
倒是杨威和张建疆非常的低调,主要是因为有叶雨泽在。他们不敢发挥,哪怕叶雨泽表现得再随和也不行。
主要是对于叶雨泽的畏惧是在骨子里的,特别是杨威,叶雨泽在他心里跟亲爹没啥区别,跟爹在一起玩,能不拘束才怪!
台上叶雨泽和莹莹还在唱着,台下的观众们越听越熟悉,终于有个人大喊一声:“这个叔叔是原唱!”
能来泡吧的,大部分都是喜欢音乐的人。因此对于音乐和歌曲都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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