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章 洗白文的反派(二)(1 / 2)
郑渔是长子,按照华国人的传统观念,是要继承家业,给父母养老的人。
所以,从小郑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儿,手把手的将祖传手艺都传给了他。
郑渔或许不够聪明,但老实、勤奋,踏踏实实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郑木匠”。
十七岁的时候,按照父母的意愿,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妇。
夫妻俩都是老实人,孝顺父母,照顾弟弟、以及未来的侄子侄女。
二儿子郑樵性子比较活泼,且因为是老二,跟三弟只相差一岁。
从小就被父母忽视。
他没有长成木讷的样子,反而格外争强好胜。
家里不重视,他就跟着村子里的老猎户天天往山里跑,身体精壮,还学会了打猎和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十六岁那年,镇上征兵,他跑去报名,竟真的被选上了。
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娶了部队医院的护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来,却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寄东西。
顶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后,寄的钱和东西减去三分之二。
老三郑耕当了好几年的“小儿子”,虽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视,却比小透明一样的二哥受宠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骄纵。
不过,还不等他“享受”几年,弟弟就出生了。
郑耕在郑家的待遇不能说一落千丈吧,却也不再是爹妈最宠爱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郑耕的心性便有些改变。
他比两个哥哥都自私,却还没有达到极品的程度。
知道家里有个更受宠的小弟,郑耕更懂得为自己盘算。
他哭着闹着读了两年私塾,家乡解放后,他又读了两年小学。
认了字、见了些许世面,十三岁那年,郑耕自己想办法跑去镇上当了个学徒工。
他认了一个只生了一个女儿的老技工做师傅,几乎把对方当成亲爹般伺候。
几年后,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独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郑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门,却也差不许多。
郑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许诺:第二个儿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发把这个女婿兼徒弟当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将技术都教给了他。
还把自己多年积攒的人脉,也都交给郑耕一部分。
郑耕一个农村娃,一穷二白,啥啥都没有,却很快在镇上站稳了脚跟。
在镇上安了家,郑耕除了逢年过节,几乎不回来。
郑家不缺儿子,更有孝顺的长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来,郑家老两口还真不怎么在意。
郑家的前三个儿子,虽然每个人都不完美,却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为不住在一起,根本没有什么婆媳、妯里之间的矛盾,更不会兄弟阋墙。
偏偏郑家还有个老四郑读。
郑木匠老两口生郑读的时候,都过了四十岁。
在结婚早、平均寿命低的年代,四十岁已经是爷爷辈的人,黄土都埋了脚脖子。
郑读绝对算是郑家老两口的老来子。
且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旱灾,王氏吃不饱,连奶水都没有。
郑读是喝米汤,勉强才活了下来。
活是活了,身子骨却不好。
郑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本事,这才没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
所以,两夫妻就格外疼爱小儿子郑读。
不让他干活,不让他吃粗粮,家里有点儿荤腥,全都让给郑读。
郑读确实先天不足,身子落了亏空。
但,郑家精心养了十多年,渐渐将他养好了。
然而,郑读却习惯了这种被宠爱、被特殊照顾的享受。
即便身体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虚弱、病痛的模样。
不愿意下地干活,他就说头疼、腰疼、腿疼各种疼。
不想吃粗粮,就故意吃了吐,还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连自己的袜子都没有洗过,吃饭都让嫂子或是侄女给送到手边。
常年不干活,郑读被养得白白胖胖,半点都不像农村的孩子,反倒比村里的知青还要娇贵。
如果只是懒惰也就算了,郑读还特别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谁都不管。
嘴甜的哄骗亲妈,亲情绑架哥哥、嫂子们。
就连几个侄女,他都满心算计。
郑渔始终记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亲过世后,他觉得“长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郑渔照顾,他就把所有的“兄长爱”倾注到了郑读身上。
郑读不干活,不挣工分,那就随他。
郑渔自己又是干活,又是闲时给人做木匠活的赚钱,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供养老娘和弟弟。
妻子、儿女们跟着他下地干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里的老黄牛。
郑渔的妻子宋春红是个没啥见识的农村姑娘,受老一辈的影响,只知道嫁夫从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顶门户的长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红虽然暗自委屈,却也不敢拦阻。
但,这种事儿吧,真的不能做得太过,把老实人逼急了,他们爆发起来会更可怕!
这不,郑读作天作地的终于触碰到了宋春红的逆鳞——孩子!
“孩子他爹,咱们大丫才十五啊,老四连她都算计!”
“王家村的王屠户是什么人?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年龄只比咱们小五岁!”
“老四撺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给王屠户,他到底要干什么?”
“是,王屠户给的彩礼高,足足一百块钱。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听过了,王屠户前头两个老婆,一个是被他打死的,一个实在受不了拿裤腰带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红越说越激动,她确实有点儿重男轻女,平时没少让大丫干活。
可再怎么说,大丫都是她的亲闺女,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女儿总归要嫁人,宋春红也会要彩礼,但,她从没想过用一百块钱就卖掉女儿一条命啊。
还有一句宋春红不敢当着郑渔的面儿说的话:“就算王屠户给的彩礼高,那钱也落不到咱们手里!”
郑家没有分家,王老太当家做主,卖了,哦不,是嫁了郑大丫,彩礼钱也会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对小儿子的偏宠,那些钱,基本上都会便宜了郑读。
事实上,郑读会“热心”的帮侄女儿说媒,就是为了钱。
郑读看上了知青点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还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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