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章长住,李秀儿晋升武圣(2 / 2)
李秀儿大惊:师傅都管不了,有这么猖狂?
大小姐这才接着说出了解决办法:“不过可以先去找你的顾先生,让他为你突破武圣做一份计划,小满应该不会在他那里拉人。”
李秀儿一怔:“突破武圣?”
大小姐颔首:“你在武尊阶段停留的时间足够了,基础打得很好。”
顿了顿,她还是补充到:“而且你顾先生是全大武指导过最多武圣之人,还是让他来教你突破比较好。”
或许也包括师傅你在内?李秀儿表情莫名,点头应下。
接下来的日子,大小姐几人就在玉龙洞府长住下来。
为了徒弟考虑,大小姐还主动抓了小满的壮丁,让她当导游。
小满本来是有些不太看好大小姐的,觉得大小姐这曾经的顶级“贵女”肯定不会玩,而且还会讲究一大堆规矩。
这想法也不算错,大小姐确实比较讲规矩。
可在不会玩这一点上,小满却是想错了。
大小姐原来的“不会玩”,是因为没合适的人能陪她玩。
最初和顾恪一起打造石磨,磨制面粉时,她可是最积极的。
而这些年下来,真正让小满敬畏的“大姐”其实是柏素清,而不是大小姐,谁让她几乎不在洞府呢。
如今大小姐主动开口,小满自然带着她去了自己的“游戏库”。
在一处单独隔出的仓库中,大小姐就看见了让自己都嫉妒的海量玩具。
有竹蜻蜓、竹节蛇、跳跳蛙、九连环、魔方、积木、滑板车、轮滑、雪橇、冰车、滑翔翼、固定翼飞机等等。
什么?固定翼飞机烧什么燃料的,当然是烧……血气的咯。
飞机无非就是提供一个加速度,让气流将机体托起而已。
对于不用加速度,都能托着飞机满天跑的小满,血气提供加速的飞机更加得心应手。
当然,数量之多只是其一。
大小姐从顾恪那里克扣下来的各种“样品”同样琳琅满目。
关键是其中除了顾恪提供的“原型机”,后面还有小满与萨兰珠一起折腾出来的各种“试验机”。
这对连工坊都不进的大小姐来说,那只能是“臣妾做不到啊”。
有顾恪珠玉在前,大小姐倒不至于羞愧自身动手能力太差。
她真正羡慕的,还是小满她们爱好的“广度”。
与小满一比,大小姐除了实力上能碾压对方,其它方面却“落后良多”。
而且看着这个“玩具库”,听着小满讲述各种东西的玩法,她总感觉自己以往几十年的日子是不是过得太“单调”了?
数日之后,李秀儿正在听着顾恪讲述突破武圣要点。
突然两架飞机相互打着旋儿追逐着,从头顶高空飞过去,上面是还在哈哈大笑的自家师傅和小满阿姨。
平日里学习时都全神贯注的她也有些走神,喃喃到:“那……是师傅?”
顾恪呵呵:“没错,是你师傅。”
又过去月余,漫天大雪从天而降,将玉龙峰上染上大片银白。
大小姐和小满呼喊着从峰顶冲下,在积雪与瀑布形成的冰面上横冲直撞,带起一拨雪崩,以及无数的冰面垮塌。
学会了“冷漠”的李秀儿只是看了一眼,就转开头去,再也不对身旁的顾恪明知故问。
她算是明白了。
自家师傅不是不爱玩,是没找到人陪玩而已,幸好师傅找的陪玩也不是她。
顾恪乐见其成。
大小姐跟着小满玩得开心,总比每日坐在那里发呆好。
日子就在喧嚣与安宁中流逝着,转眼就到了一年之后。
玉龙洞府上空一片黑压压的血海翻涌着,其中巨大的血气黑山发出震天轰鸣,彷佛要碾碎一切阻碍自己的存在。
顾恪随手补充进一股魂源,血海越来越深邃,血气黑山渐渐崩裂,沉没进血海中。
最后仅剩下一片黑沉沉的血海不断发出巨响。
然后响动越来越小,突然凝固不动。
大小姐长长地嘘出一口气:“成了。”
随着她的话语声,凝固的血海陡然收缩进李秀儿体内,天空一片大亮,彷佛之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李秀儿身形一闪,出现在大小姐面前,躬身行礼:“谢师傅看护。”
大小姐摆摆手:“好了,无需多礼。”
话虽如此,她脸上的笑意却是怎么都遮掩不住。
毕竟这里就她一个收徒,也是第一个培养出武圣弟子的人。
在这一点上,没人能比她更优秀。
柏素清只是对李秀儿笑着颔首,压根不去看大小姐的脸色。
她是不会针对大小姐,但怎么可能遂她心意表扬她。
再说教徒弟这事有甚了不起的,小满和小萍儿不都是自己教出来的,自己炫耀了么!柏素清心中呵呵。
李秀儿并未察觉到师傅与“柏阿姨”的“暗斗”。
此刻的她还沉浸在晋升武圣的喜悦中,大武如今明面上也才苏玉楼一个武圣而已。
至于师傅和师公这边人均武圣?这显然不能算正常情况。
再次躬身,这次却是对着顾恪一礼:“谢师公指点。”
顾恪笑眯眯地点头,大小姐却差点哼出声来——谁让你现在就叫师公的,最后还是憋了回去。
她可不想被柏素清看笑话。
李秀儿晋升大家也摆了个小宴席,算是为她庆贺。
第二天,李秀儿却归心似箭,想回太平城了。
大小姐与自家徒弟谈了片刻,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又留她在玉龙洞府巩固了一月时间。
这时李秀儿才带上一大堆众人送的礼物,独自回归了太平城。
当然,这也算不上分别。
大小姐她们随时可以回半山别院,签下友人契约的李秀儿可以随时进入其中。
只不过回了太平城后,李秀儿再难如这一年般,随时找大小姐和顾恪请教了而已。
------题外话------
感谢书友20211202193132840的打赏支持
↑返回顶部↑